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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左康伟女士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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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左康伟女士,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枉判三年。这是五十五岁的左康伟女士因修炼法轮功“真善忍”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左女士的家人已准备提起上诉。

左康伟女士,淮安市清河区市民,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晚到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宿舍区办事时,遭保安构陷,被淮安市清河公安分局健康路派出所警察尹伟等绑架,在派出所遭警察殴打,于当夜被送到淮安市看守所非法羁押。

三月十七日,即左康伟女士被非法关押的第十二天,被清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批捕。

六月十八日上午九时,清河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对左女士非法庭审。左女士的两名亲属出席旁听,左女士丈夫、法轮功学员王士新出庭作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当庭释放左康伟。王士新指出:法轮功提倡“真善忍”,要求法轮功学员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及思想,在社会、工作单位及家庭中都要做个好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与人发生矛盾时要首先找自己哪儿不对;相信“三尺头上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此在一九九九年前吸引了数千万人学炼法轮功。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目前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大陆外全部都是自由修炼,这也证明法轮功绝不是危害社会的邪教。

清河检察院检察员康莉莉利用清河公安国保与健康路派出所拼凑的、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以及根本不能成立的罪名,进行非法起诉;因对辩护人的辩护无法应对,庭审草草收场,连庭审记录都没要辩护人签字,审判长张祖超、代理审判员左文洁、检察员康莉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七月三十日上午,在淮安市清河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纳粹的盖世太保)操控下,清河区检察院与健康路派出所不甘败诉,又进行所谓“补充证据”,再次对左康伟女士非法开庭。左女士对检方拼凑的所谓“新证据”予以全盘否定;王士新先生对所谓的“新证据”提出质疑,并强调宣传法轮功是合法行为。法庭的组成人员为:审判长张祖超、代理审判员左文洁、陪审员陈锦兰、书记员郭璇。整个庭审过程不足三十分钟就匆匆结束。

早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四年左康伟女士就被清河610及公检法枉判三年,并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洗脑班。左康伟的丈夫王士新原是淮安市北京路中学、第九中学物理教师,只因对被绑架到洗脑班表示不满,指出这是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用事实证明中共媒体对法轮功的造假行为,就被非法判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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