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公诉人肆意诬蔑法轮功 庭长也嫌太丢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黑龙江省桦南县林业局法院对程淑杰、张凤华、王志琴、王伟杰等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所谓公诉人用“奸淫妇女、打砸抢、投毒、自杀”等字眼进行肆意诬蔑,连审判长都觉得无地自容,不让他再说了,刑庭庭长也说“(公诉人)太丢人了”,辩护律师不客气地指出:“今日开庭将成为你们这的笑柄。”

桦南林业局法院外
桦南林业局法院外

八月八日上午一大早,着装警察和便衣就布满在桦南林业局法院外,将许多来旁听的法轮功学员和民众挡在警戒线之外,不让靠近。法庭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只发了九张旁听证。程淑杰的母亲已七十多岁,已经四个多月没见到自己的女儿了,苦苦哀求,也没让进去旁听。警察还特别强调不许法轮功学员旁听。

非法庭审从上午八点半开始到十二点半休庭,历经四个小时。审判长任永良明显袒护公诉人王源,无理阻挠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经常被任永良以“与本案无关”为借口打断,或者用“挑重点说,不要浪费时间”而制止。李律师说:你不让我说,我来这不就失去意义了吗?兰律师说:我们的职责就是帮我们的当事人洗刷冤屈,而时间的长短是次要的。

尽管法官经常打断律师的发言,三位律师还是完成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在场的观众也都听明白了:信仰法轮功合法,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无罪。

审判长任永良一开始是明显袒护公诉人王源,允许他滔滔不绝地污蔑法轮功,王源念构陷材料时表情恶狠的,一句一个邪教,并杜撰证人,声称“指证人”是法轮功学员张凤华的丈夫李彦波,令李彦波怒火万分,跑到一楼找副院长肖立文,质问:“我什么时候成了指证的?我只说了一句我媳妇炼法轮功。”

公诉人王源在法庭的纵容下越骂越离谱,说什么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在三道沟发完资料弄得鸡犬不宁,孩子都不敢独自在家……又用“奸淫妇女”、“打砸抢”、“投毒”“自杀”等字眼进行诬蔑,这一连串的疯话,连审判长都觉得无地自容,打断他不让他再说了。刑庭庭长纪迎春也说:“快把录像删了,太丢人了。”最后辩护律师不客气地指出:“今日开庭将成为你们这的笑柄。”

桦南林业局法院:
院长梁华海18945446001
副院长:郭云祥 18724271568 13019758067姜中伟 13846111707肖立文13836693727
庭长纪迎春13836699991
审判长任永良13136970967
陪审员:杨兆岭 13069922577王占武13836698007

桦南林业局法院
桦南林业局法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