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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官”焦玉玲明目张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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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人生在世,经常需要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在中共对法轮功打压中,不少公检法的官员被眼前的权利与利益迷住了本性,选择了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推波助澜,而这种助纣为虐的选择也使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恶报与地狱的不归途。

2014年6月17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沈阳法轮功学员刘玉坤非法开庭。刘玉坤是一位63岁的老太太,只因当街向民众赠送“真相台历”,就被关进了大牢。

家属聘请了一位北京律师和一位沈阳律师为刘玉坤无罪辩护,然而,负责此案的沈河区主审法官焦玉玲却明目张胆地违法,公开阻挠律师自由办案,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从中百般刁难、阻挠。

法官焦玉玲威胁律师与家属:“如果你们做无罪辩护,就向本地政法委报告。”政法委就是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的老巢。此案非法开庭前的6月16日,沈阳的律师接到沈阳市“610办公室”电话,威胁他不得参与开庭,否则就吊销律师证,沈阳的律师无奈的解除了委托关系。

在2014年6月17日非法开庭的当天,沈河区法院又公然违反法律,欲对辩护律师安检,法庭刑庭庭长李红(女)与法官焦玉玲咆哮着,给律师施压,周围法警也呼喝律师,狂妄自大,律师据理力争,依法拒绝安检。最后,因为律师无法入庭,法庭决定6月23日再次开庭。

法官焦玉玲这样恶劣的举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偷偷摸摸地非法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翟晖、孟庆洁、姜德新,仅有三名亲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在沈阳市“610办公室”的操控下,主审法官焦玉玲非法重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翟晖四年,孟庆洁六年,姜德新六年。但法庭并没有拿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证明以何论罪。特别是当姜德新当庭指证警察刑讯逼供、并展示他被打掉的牙齿及打伤的身体时,法官焦玉玲不但不调查事实,竟然还当庭阻止姜德新。

对于法轮功的案件,许多法官都避而远之,躲都来不及,因为法官心里最清楚,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是上级领导的命令,而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假如有一天,法轮功的案件得以昭雪,那承担罪责的却是主审法官,因为在判决书上签字的是主审法官。民间有句俗话:“打酒管提瓶子的人要钱”,法律也明确规定,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谁签字随负责。因此有点“心眼”的法官,都不接法轮功的案件。

然而确实有一些象焦玉玲这样的法官为了升官,为了眼前利益,在善与恶的选择中,抛弃了一名法官依法独立判案的职业道德,沦为了中共不法人员迫害法轮功的帮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对法轮功学员翟晖、孟庆洁、姜德新的非法重判是焦玉玲主管的第一个法轮功案子,此次对法轮功学员刘玉坤的诬告,是焦玉玲主管的第二个案子,与此同时,焦玉玲还主管如下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义勇与董智宇的案子,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于溟的案子,这些案子都将非法开庭,一个接一个地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可见焦玉玲对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多么“热衷”,焦玉玲也确实从中“受益”,现在已担任了沈河区法院刑庭的副庭长。

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明白真相后都愿意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一场场精彩的正义辩护不仅使旁听者感动落泪,震慑着那些公检法司的官员,甚至有的法官明白真相后再也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其实,这位所谓的“法官”焦玉玲,在2008年考入法院前,是一名职业律师,比其他“法官”可能更了解法轮功真相、更加了解法律与道德良知,竟沦落到为了一个芝麻小官残害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都是律师出身,表现却天壤之别。

慈悲的上苍一次次的给焦玉玲赎罪的机会,可焦玉玲一次次的选择作恶。老天会让这些恶者无度的行恶吗?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主审法官焦玉玲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主审法官焦玉玲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刑庭庭长李红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刑庭庭长李红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院长李万涛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院长李万涛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照片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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