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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岐山县恶警绑架唐于连 拒家人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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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岐山县浦村镇法轮功学员唐于连,在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一日下午被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祝家庄派出所,还有陕西省派来的人,大约十多人强行从家中绑架。中共恶警无理拒绝家人探视。

二月二十四日,唐于连的丈夫、女儿、女婿及几家亲戚去探视并要人,遭到拒绝,期间一个姓冯的监管态度蛮横,还威胁说:“唐于连她才来几天你们就要见人,快走,今天你们这一大伙人说啥都不顶用,不让见就是不让见,说的不好,有你们难受的。”家属问得等多长时间才让见人?姓冯的说一年以后或者等判了刑下达通知书。

唐于连四岁的孙儿看到大人们在求姓冯的,孩子眼泪汪汪地对姓冯的说:“你是当好人还是当坏人?你放了我奶奶,我要和奶奶回家。”姓冯的不同情反而说是大人给教的。唐于连的儿子和儿媳一直在外打工,孩子是唐于连一手带大的。十几天没见奶奶的面,孩子哭喊着要见奶奶,一直不肯离去。

唐于连的丈夫原来在商业部门工作,已下岗二十多年,没有一分钱的退休金,没有得到国家一分钱的生活补助,回家务农也没有给划分一分土地,他多次寻找相关部门,这些部门都互相推诿,不给解决问题。他只有靠打小工养家,家境贫寒。

唐于连以前浑身是病,又没钱医治,整天生活在痛苦之中。后来经人介绍学炼了法轮功,不长时间所有疾病不药而愈。家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唐于连对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恩德无以回报。在法轮大法遭到迫害后,她只有用自己的亲身体会证实法轮大法好,尽自己的所能清除中共散布的谎言,让民众都来受益。这是大善之举,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希望相关人员不要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立即释放唐于连,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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