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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陆良县太琼仙被非法判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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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云南省陆良县的退休职工太琼仙女士,通过修炼法轮功,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和睦的家庭,但在二零一零年却遭到中共人员的绑架和判刑迫害,以下是她自述这几年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太琼仙,今年六十二岁,原是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镇霉制剂厂仓库保管员,家住陆良县西门小街。

修大法摆脱一身病痛 成为贤妻良母

我曾经患有头疼、痔疮等病,最严重的就是头疼,疼的睡不着觉,每天都在吃药,但是没有任何效果。因为身体不好,所以脾气也非常不好,家庭矛盾不断。直到一九九八年我有幸走入法轮大法的修炼,才彻底摆脱了一身的疾病。修炼法轮大法的十多年来再没吃过一颗药,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同时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在单位里,勤勤恳恳,在家里,细心体贴。法轮大法不仅救了我的命,还给了我一个幸福温暖的家。

陆良县警察入室抄家、绑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我在家里,陆良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警察、西门办事处人员共七、八个人闯进家中,进家后就到处照相,翻抽屉,其中一人拿出一个证件在我面前晃了一下,我都没看清,他就收回去了。这伙人抢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大法真相资料、真善忍的刺绣、供师父法像的花瓶、护身符等,进家没给搜查证,走时也没开具搜查物品清单。抄家后我也被绑架到陆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审讯我,问我资料和书从哪里来的,我到什么地方发真相资料等。当天晚上两个女警对我非法搜身,之后还采指纹,之后我被送到曲靖市沾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我的丈夫接到了陆良县公安局陆刑拘通字﹝2010﹞94号拘留通知书,办案人的落款是刘现成、马顺云。

在看守所一个多星期的时候,陆良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带我到所谓发过资料的地方照相,非法采集证据。

在看守所里,每天强迫干奴工——磨锡箔纸,就是在祭祀时烧的那种纸。

每天早上天一亮就开始磨,一个人要磨七、八百张,开始几天我干不完,就一直干到晚上十一、二点,甚至是下半夜一、两点。一个月后的四月三十日,我取保候审回家。

遭绑架、判刑迫害

回家仅一个多月,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我丈夫被陆良县公安局非法传唤,问一些我修炼法轮功的情况,五月十七日我又被非法传唤,警察问我在哪里学法,在什么地方发过真相资料,和谁联系等。这次没有让我回家,将我直接送到沾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还是一样的干奴工——磨锡箔纸,有时还拣辣椒。期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来过三次,对我非法审讯,问我认识哪些法轮功学员。

六月九日,我接到陆良县公安局对我非法逮捕的通知,九月份,曲靖市检察院曲检〔2010〕第229号起诉书对我非法起诉,诬陷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检察员是曲靖市检察院的肖燕飞,代理检察员是龙明辉。

十月十五日,曲靖市中级法院到陆良县法院非法对我开庭。之前也没有通知家属,我丈夫通过其它渠道得知,就自行前往参加旁听。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允许我说话,当庭也没有判决。开完庭后又将我送回看守所。十一月我接到判决书(2010)曲中刑初字第228号,审判长高卜强,审判员赵俊栋,代理审判员柏桦,书记员张蕊。对我一个按照真善忍修炼做好人的合法公民,非法判刑四年。我不服邪恶的判决,继续上诉,但仍被送到云南省女二监非法关押。

女二监奴工及药物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我被送到女二监九监区——集训监区,每天坐小板凳,早上六点坐到晚上十点半,狱警安排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我,坐小凳时不准我动,还要求眼睛看着前方。同时狱警也拿些诽谤大法的书籍逼我看,找我谈话,让我写思想汇报,放弃修炼大法、逼我转化。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我在九监区时狱医给我量血压,骗我说有高血压,要吃药,但吃的药具体是什么却不告诉我。我每天被包夹逼着吃药,一天三次,每天要吃十片药。吃了这些不知名的药,我的头就痛的不得了,浑身还起红疙瘩,又疼又痒,腰也疼得直不起来。

一个月后我被转到四监区干奴工——缝皮包,看管我的警察一个姓贺,一个姓黄,到了四监区,同样逼迫我每天吃药,一天只给上三次厕所。

当时我知道的与我一起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多位:昆明理工大学的陈艳艳(已经回家)、个旧的沈绍青(七十多岁)、个旧的万琼(五十多岁)、楚雄州的廖丽清(四十多岁,已回家)、王国芬(后保外就医)、个旧的肖丹凤(四十多岁,非法判刑四年,已经回家)、段玉芬(七十多岁,非法判刑四年)、禄丰县的赵家芳(已回家)、四川攀枝花的张吉美(与罗江平一起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半)、陆良县的梁国芬(四十二岁,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等。还有七监区的朱德超(建水县人、已回家)。

回家后仍遭骚扰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我从监狱回家。回家后去中枢派出所“落户”,可到了那里根本不是什么落户,警察只问我和谁接触,有没有和谁联系,然后询问笔录让我签字,之后还打过几次电话就问我在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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