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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一年半 大连女教师法庭上呼唤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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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大连开发区法院在一号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郝跃珊老师进行非法庭审。法庭上出现了,不是在庭审郝跃珊,而是在庭审公、检、法人员,他们哑口无言,庭审刚开始时的那种嚣张气焰荡然无存,连审判长王俊华的态度都有所转变。

郝跃珊老师慈悲的陈述,正义律师有力的辩护,令法官、公诉人及在场的人都静静的听着。

当天上午九点五十分,旁听人员进场,旁听席共有三十五个座位,家人朋友只四人,马桥街道来了两个办事员,其余的都是法院的人。法院的办事人员于美娟正在调试有关设备,杂音很大。本来家人朋友四人是分开坐的,她却要求一排坐下,一边还说:是不是带来了什么干扰设备?律师说:你们这里不是屏蔽的吗?法院外面有六、七个着装齐全的法警。十点,所有的参审人员进场,气势汹汹,又是宣读什么规定,又是什么惩罚。

十点所谓的“庭审”正式开始。被非法关押、迫害长达十八个月之久的郝跃珊老师在法庭上看到家人很激动,她在法庭上没有承认自己犯罪,她陈述:我只是看到了父母修炼大法身体好了,自己才修炼的。我按照“真、善、忍”做人,并教育自己的学生。本应在家里孝敬父母,教书育人。却被无端关在这个人间地狱,整日与杀人犯、卖淫、吸毒犯呆在一起,我很难过。她说:“我修炼大法,只不过是信仰问题,我认为按照‘真、善、忍’做人,是提升人的道德,心灵得以升华,没有罪。”郝跃珊希望法庭给她一个公正。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从法律角度上,为郝跃珊老师做了无罪辩护。他说:郝跃珊作为一名大法修炼的修炼者,是个人信仰问题。主观上没有触犯法律,客观上也没有能力“干涉国家的法律的实施。”

法院认定一个人有没有罪,犯没犯罪,不能凭着江泽民的一句话,就定一个人的罪。也不能凭着报纸,什么方针,就定一个人有没有罪。

大连开发区法轮功学员郝跃珊,是一位深受学生喜爱的物理老师,她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他人着想。她对每个学生都象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不但耐心细致的讲解物理知识,还关心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开发区七中教学时,她教的学生曾经多次获得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郝跃珊老师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被金州新区哈尔滨路派出所副所长邢天宝、警察李小龙等三人强行撬开金州新区翠竹小区的家门,将其绑架。中共不法警察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绑架,理由荒唐可笑,竟然是由于她坚信“真、善、忍”,修心向善,道德高尚。当天,大连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绑架,主要针对参与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中共害怕民众观看新唐人电视),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关押,遭到残酷折磨。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当局又更改罪名,以“涉嫌利用邪教与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把郝跃珊老师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

非法庭审近结束时,郝跃珊老师含着泪告诉在场的人:她相信,有神佛存在,有高级生命存在,中华文化是神传文化。希望自己早一天回来孝敬父母,尽一个女儿的孝道;早日回家,教授孩子的知识;希望在场的审判人员都有一个善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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