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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院非法庭审多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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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金州区法院于一月二十二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马瑞田、韩学明、马爱兵,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秦玉兰;开发区法院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刘清涛。

法院安排了很多人坐在旁听席上,所谓的“公开开庭”纯粹是骗术,家属只进去三人。法官只是象在例行公事的走过场,践踏法律与社会公正。

一、大连市金州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马瑞田、马爱兵和韩学明

一月二十二日九点零金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马瑞田、马爱兵和韩学明公开庭审。

一大早虽然寒气笼罩,但金州法院刑事庭门外已经站满了等候在那里的亲友,很多警察在法院门外把守严密,不准家属靠近,便衣混杂在那里。非法开庭前后门口始终有警察把守,家属只进去三位,座位已经满了,法院安排了很多人坐在旁听席上,所谓的“公开开庭”纯粹是骗术。马瑞田的老伴和二姑娘进去旁听,韩学明母亲哭着要见儿子也没让进去。

庭审过程中,正义律师义正词严说明当事人是无罪的,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没有谁打断律师的话。韩学明的律师没说几句话,只说了几句要求从宽处理的话。法官只是象在例行公事走过场,这一切好像都安排好了,他们只是在麻木的干着,丝毫没有感到这种违法行径是可耻的。

十点三十分法官宣布休庭。当事人被带出法庭。

二、大连市金州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秦玉兰

金州法院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四十五至十一点对法轮功学员秦玉兰非法庭审。直系家属进去三位旁听,女儿说跟案件有关作为第二辩护人被拒绝。等家属进去,除了给家属留的三个座位,其余座位已经坐满,有政法委、法院、机关人员等。再就是门里门外很多警察。

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利用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说明当事人无罪。过程中只是重复的部份审判长打断了一下。秦玉兰的状态挺好,说法轮功不是邪教,不承认自己有罪。律师问她你为什么要炼法轮功,秦说我以前身体不好,还有胃出血,练了很多功法都没好,唯独学了法轮大法病都好了。

十一点宣布休庭。所谓“审判长”:杨惠超,“检察官”:刘冬雪、高杰。

三、大连市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清涛

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清涛进行非法庭审,所谓的“法官”叫王前、“公诉人”吴嶙。开庭前,法院门里门外和走廊到处都是警察,戒备森严。

刘清涛直系亲属只进去三位作为旁听,安排在最后一排,前几排早已坐满了法院安排的人员,家属旁边还坐着警察监视,家属想做记录被警察禁止。刘清涛儿子作为第二辩护人已经提前向法院递交了手续,家属还问王前还需要什么手续?王前说:不需要,只带身份证就行。可开庭时却说没有“无犯罪证明”拒绝他儿子上庭辩护。

开庭过程中,律师问公诉人:当事人利用什么邪教破坏法律实施?邪教的名字叫什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等等。公诉人什么也不回答。律师有理有据证明当事人无罪,而且超期关押没有新的证据应当释放。法官和公诉人不理不睬,例行公事走完整个过程,十点二十三分宣布休庭。

四、大连中山区法院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

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中山区法院要对车中山、朱成乾、王守臣等九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只许几个家属旁听,很多人被限制不让进庭。九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多,身体普遍都很消瘦,已经六十岁的女学员潘秀清,牙齿几乎全部掉光,不能正常吃饭,她因身体虚弱,是被警察架入法庭的。

当庭法官是梁永国。九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刑期分别是:车中山六年,朱成乾五年九个月,王守臣四年六个月,裴振波五年六个月,潘秀清五年三个月,史占顺四年六个月,白如玉四年六个月,于波四年,郭松四年。目前九人全部上诉,家属已经办完手续。

非法宣判后,旁听家属情绪激动,有的家属大哭,有的当庭高喊“判决不公”。一名家属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大声对被诬判的亲人喊:“我倾家荡产也要帮你把官司打到底。”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区,针对参与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安锅”,中共害怕民众观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的绑架,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抓捕、抄家、关押,酷刑折磨。至今仍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按照法律程序,刑事拘留一个月就应该有结论,但至今毫无结论,公检法部门却互相推诿,拒不放人。后来,大连市“六一零”、公检法耍花招,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把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又重新分到大连各法院、检察院图谋继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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