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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两位妇女遭迫害 过年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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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万家团圆的新春佳节,大兴安岭韩家园两位妇女色桂荣和王秀波的亲人多么渴望能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团团圆圆过大年,可是家人们的这点愿望也难以实现。

五十三岁的色桂荣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她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她深信法轮大法好,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就因为她讲了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我要修炼大法。”而遭受中共严重的迫害,在二零零八年被诬判四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刚刚回家一年多,又被绑架迫害,如今已被迫害的精神恍惚。

呼玛县看守所怕承担责任,关于色桂荣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几次上报上级部门,可是呼玛县公安局、政法委;韩家园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法院、检察院并没有把色桂荣释放,让她回家过年。

五十五岁的王秀波女士被非法关押在呼玛县看守所五个月零三天,家人被勒索巨款后,才被放回家,现在被迫流离失所。

一、色桂荣被绑架、非法关押大半年

被当众绑架、毒打

色桂荣女士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号上午,在座出租车时,送给出租车司机两本《明慧画报》,接着有一个便衣警察上车,这个警察就看到了这两本真相,色桂荣下车后这个便衣警察就把这个司机劫持到了韩家园新兴派出所审讯,问这两本法轮功真相是哪来的谁给的,司机说是色桂荣给的。

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薛科久(薛可久)、国保大队长宋雨带着两个恶警(其中一个姓王)他们在韩家园市场当众绑架了色桂荣,往车上拽色桂荣时,色桂荣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迫害好人了。”他们还是把色桂荣绑架到了韩家园公安局。在韩家园公安局,他们说把公安局局长叫来了,这个人是不是公安局局长色桂荣也不知道,这个人就开始打色桂荣,扇色桂荣好几个大嘴巴子,逼问资料哪来的,谁给的,色桂荣不说。


酷刑演示:打耳光

家中贵重物品被掠走,丈夫和孩子被劫持、逼问、恐吓

韩家园国保大队长宋雨带着恶警们到色桂荣家抄家,他们从色桂荣身上抢走家门钥匙,趁色桂荣丈夫上班家中没人之机,私自至少两次闯入色桂荣家,抄家,抢走两个EVD、两个MP3、一部手机、两个玉镯子、两个银镯子、五条项链、一个铜香炉、大法书、资料等。后来色桂荣的女儿向薛科久要回自家的物品,薛科久不承认,耍赖说:“你有证据吗?”

五月二十一号下午宋雨又带着恶警把色桂荣的丈夫和二女儿劫持到了韩家园公安局非法审讯、逼问、恐吓,家人承受不了,就说出了其他法轮功学员。薛可久、宋雨带领恶警到韩家园法轮功学员家抄家、骚扰,他们去了王秀波母亲家骚扰、抄家,抢走两本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物品,并把王秀波绑架到了韩家园公安局。

薛可久、宋雨带领恶警又去法轮功学员邵丽华家,家没人;去夏秀梅家非法抄家;到申玉芹家逼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接着又去骚扰王秀波的弟媳妇;去雷清霞家,雷清霞没在家。

被野蛮灌食

色桂荣、王秀波被绑架到韩家园公安局,韩家园国保大队、公安局的很多恶警对她俩轮番审讯,问:机器和资料是哪来的、谁给的?王秀波不说,他们还用话套王秀波说:“你这么大岁数,自己能会电脑吗,是谁教你的?”他们轮番非法审讯了两天。韩家园看守所要王秀波、色桂荣伙食费每天八十元,色桂荣被勒索一百多元钱。

第三天,王秀波、色桂荣又被国保大队宋雨和一个姓王的恶警劫持到了呼玛看守所。王秀波、色桂荣开始绝食反迫害,色桂荣被野蛮灌食,色桂荣的嘴被他们捏的疼了好几天。王秀波、色桂荣绝食七天。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中共公安部门费尽心机欲加深迫害

半个月后,王秀波、色桂荣又被国保大队宋雨和这个姓王的恶警劫持回韩家园看守所。他们预谋刑讯逼供,收集证据,欲对王秀波、色桂荣加深迫害,结果一下车王秀波心脏病发作,色桂荣恶心哇哇吐,恶警们才没有得逞。三天后,韩家园公安局韩朝、宋雨又将王秀波、色桂荣劫持到呼玛看守所。

对王秀波、色桂荣的诬陷案曾二次上报法院(呼玛县法院、加格达奇法院),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这期间,韩家园国保大队宋雨、姓王的恶警到王秀波外孙上学的学校,对王的外孙非法审讯,欲编造证据对王秀波、色桂荣加深迫害。

现在韩家园刚刚成立了一个法院,色桂荣的案子可能是韩家园法院接的第一个案子,由一位姓刘的女法官主管。原来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薛科久已经不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现在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是宁英伟。宁英伟,37岁,警号142599,曾任韩家园新兴派出所所长,如今色桂荣仍被非法关押在呼玛看守所。

挑拨家人对法轮功的仇恨

色桂荣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不愿意做家务、带孩子,丈夫每日干活很累,下班后还要做饭、照顾三个女儿。色桂荣学法轮功之后,丈夫和孩子看到了色桂荣身心的变化,都非常支持她修炼大法,都相信法轮大法好。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色桂荣坚持信仰法轮功,先后五次遭警察绑架,长期被骚扰。二零零零年一月,色桂荣被警察绑架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六月,色桂荣被韩家园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近一个月,被逼洗脑、逼做苦力。二零零八年七月,韩家园公安局、韩家园派出所、社区等恶人闯入色桂荣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至十八站看守所和韩家园看守所,后将她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色桂荣再次遭绑架关押,如今被迫害的精神恍惚。

十四年来,韩家园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的恶警们时不时的对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进行骚扰,每逢所谓敏感日,更是蹲坑、监视、骚扰、勒索,甚至绑架、抄家、抢夺、恐吓、威胁。长期的迫害使家人对中共邪党产生恐惧,家人抬不起头,无心工作、过日子,对色桂荣谩骂怨恨,中共邪党搞的挑拨离间毁坏众生使亲人对法轮功仇恨。

二、王秀波被迫流离失所

王秀波女士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王秀波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屡遭中共当局迫害,曾多次被绑架、非法劳教,遭到野蛮灌食、奴工等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薛科久、派出所四、五个恶警将王秀波绑架到呼玛看守所,恶警满嘴脏话,骂法轮功学员,在王秀波家中抢走电脑、打印机。

王秀波被非法关押在呼玛县看守所五个月零三天,家人被勒索巨款后,王秀波才被放回家。王秀波回家后,韩家园国保大队长宋雨、原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薛科久(薛后期没参与)、现在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宁英伟等人,对王秀波和家人长期骚扰。

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开始,韩家园国保大队长宋雨、国保姓王的恶警,政法委、公安局等机构的人,每天几次到王秀波家和王的亲人家骚扰,他们逼迫王秀波按手印、写保证,以不写就绑架相威胁。他们找不到王秀波,就闯入王秀波的母亲家找,一天去几次,一帮一帮的人,他们威吓老人。

王秀波的母亲已经八十岁了,老人炼法轮功身体一直很好,做饭、收拾屋子等家务都能做。在二零一三年的十二月中旬,韩家园社区为老人检查身体,老人血压等一切都正常,医务人员说:“这老太太身体真好!八十岁的老人血压正常都少见。”可是在国保队长宋雨、国保姓王的恶警、公安局副局长宁英伟、政法委等人的骚扰下,如今老人已经整日迷糊、不能吃饭、卧床不起。

十二月末,韩家园国保大队指使二个男警又到王秀波外孙上学的学校找王秀波的外孙,骚扰孩子。王秀波女儿很早就离婚了,外孙从小就由王秀波抚养。

十二月二十七日,国保队长宋雨又领着王恶警闯进王秀波家,看到王秀波没在家,问孩子王秀波去哪了,孩子说不知道,他们就一直在王秀波家等着,后来等得实在不耐烦了,他们又去王秀波的母亲家,没有找到王秀波,他们不顾老人的死活,就在老人家不走。

王秀波释放回家的这两个月里,韩家园国保队长宋雨、公安局、宁英伟、政法委、610等机构的恶人经常骚扰王秀波的两个弟弟,逼着王秀波的俩弟弟让王秀波按手印、写保证,不写就逼着弟弟们把王秀波送到看守所关押,说如果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不把王秀波送到公安局,就罚弟弟的款、撤弟弟的工作。

如今王秀波被迫流离失所,八十岁的母亲卧床不起,上学的外孙无心学习、两个弟弟惦念母亲的安危,又被韩家园国保队长宋雨、公安局、宁英伟、政法委、610等人恐吓、勒索。一次次的骚扰、监视、威逼、恐吓,给王秀波和家人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在中国大陆还有千千万万个被中共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轮功学员家庭都是在泪水中度过年节的。

相关人员信息

区号:0457 邮编:165100

韩家园国保大队长:宋雨13384577999
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宁英伟
韩家园国保大队内勤:董群13304570877
韩家园公安局 韩朝(董群的丈夫)3534625
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书记:刘利民办3534501、13846566657
韩家园六一零:聂守江办3534513、13504560096 13504560090
韩家园国保大队梁姓警察、王姓警察
韩家园社区警察刘瑞宏 0457-3532919 13555080873
韩家园公安局办公电话:政委室3534617局长室3534616副局长3534618副局长3534619副局长3534620副局长3534621刑警队3534625办公室3534622、3534621
呼玛县检察院办公电话:举报中心3512000检察长室3513703副检察长室3513264办公室3513952

呼玛县法院
单位地址 呼玛县长虹路95号 邮政编码 165100
公开电话 0457—3513290 Email humafayuan@163.com
院长室:3517766
副院长室: 3513907
副院长室: 3515034
纪检组: 3513431
办公室: 3513290
政工科: 3516112
民事一庭: 3515087
民事一庭: 3516102
民事二庭: 3516117
刑事庭   3516113
行政庭: 3516120
立案庭: 3515573
立案庭: 3516101
审监庭: 3516115
执行局: 3513305
执行局: 351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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