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警察的非法审问,一定要用法、也就是师父的原话回答来破除非法审问。即使仍然会被非法拘留,但却为解体后续的绑架到洗脑班或监狱或反复的被拘留等迫害打下基础。
当时警察问我叫什么名时,我的回答是;我师父告诉我,“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我得听我师父的话。这时警察就不再说话了。
接下来是照相,我还是给警察背师父的那段法,我得听我师父的话。照相也没照成,接下来的签字、画押也没成就直接送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我拒绝穿囚服、拒绝站队、拒绝早、晚的点名、拒绝念拘留所的所规、拒绝它们的每天的集中学习。
狱警因为我的拒绝要迫害我时,我就对狱警背师父的那段法。最后拘留所放弃了对我的迫害。
当非法拘留日期到了而放我时,要我再次签字、画押才能被家人接走,拒绝签字、画押而被释放是不可以的,因这是拘留所的程序。
当前面几个同修都签字、画押被家人接走后,只剩下我一人没签字、画押了,狱警看着我的审问记录,上面写着我师父告诉我,“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时无奈的说;你走吧,不用签了。就这样在师父的保护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还给师父一个清清白白的大法弟子。
回想自己当时身上携带的那些东西,按邪恶的话讲,够我喝一壶的(就是很严重的意思)
需要说明的是,在反迫害的整个过程中,自己始终是平和、理性、没有仇恨、没有抱怨、有的只是慈悲。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有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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