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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法庭听命于610 警察当庭绑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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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六名法轮功学员田宜富、田宜凤、张桂霞、张彦刚、陈秀兰、刘庆华进行非法庭审。西安区泰安分局局长金振宇等当庭绑架辩护律师张科科。

开庭前张桂霞的女儿田惠娟向法庭要求为母亲做第二辩护人并出示了律师开的证明,在完全符合辩护人条件的情况下,却被该庭以未向610主任皮富国申请为名剥夺田惠娟的辩护权。610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田惠娟当场质问在场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遵从法律而不是某个人。工作人员却说:你们这个案子(法轮功)比较特殊。

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带上法庭,走在前面的张彦刚戴着手铐和脚镣面容非常的清瘦,田宜富也非常的苍老,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也都非常憔悴。

张彦刚的母亲几乎双目失明,拄着拐杖在儿女们的搀扶下来到法庭看儿子,她和身边的人说:我这个老儿子(张彦刚)最孝顺,给我洗脚、梳头剪指甲,日常生活全由他照顾,我们家生活不富裕,有点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自己从不舍得吃。

开庭中,便衣混到家属中探听并不怀好意的用手机录像,还不时地盘问家属。

庭长周凤舞等人以轻判为诱饵,诱骗六位法轮功学员认罪,企图达到给他们定罪判刑的目的。

为张桂霞、田宜富做辩护的律师张科科、石永胜当庭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引诱张科科律师,张律师说: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西安区泰安分局局长金振宇伙同一帮警察以张科科律师说错话为名,公然当庭实施强行绑架,并叫嚣所有参与旁听的都不许乱动。

石永胜律师被阻止继续做辩护,并被警察以吊销律师证相威胁,庭审结束后被扣在审判庭好久,直到家属田惠娟等去找,警察才允许石永胜律师离开。

然后家属田惠娟等到泰安分局询问张科科律师的情况,金振宇说:已送市局。问什么时候放人,他说等等再说。家属一直在西安分局等候放人,直到晚上警察才允许张律师离开,并恐吓张律师不允许他再为法轮功做正义辩护,否则的话就吊销律师证。

辽源市泰安分局:区号:0437 邮编 136200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泰安路2号
辽源市泰安公安分局  局长吴涛:15104378023
副局长王德立:15104378876   
副局长付*涛:13904376288
副局长李宏:13604370141
副局长金振宇(直接参与责任人)13504379000警号402186          接管此案赵良宇:15948980990 孙福刚:13604377227

辽源市政法委:
书记刘伟18904478001办0437-3315187宅0437-3320599(兼公安局长)
610主任皮富国13351560686、0437-3317610
科长齐锐13943445919     电话:0437-4376149110
辽源市人大:李延安                    
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张波 窦红
司法局:0437-3278922 陆科长 齐科长
辽源市西安去法院 周凤舞(直接参与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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