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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曼晔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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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杨曼晔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普陀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委托律师上诉,近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无理驳回。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初,杨曼晔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监狱。

杨曼晔
杨曼晔

杨曼晔女士曾五次被中共人员绑架,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遭受多种酷刑迫害。二零零五年八月出狱,不到半年第二次被普陀区国保警察绑架,被劫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晚,普陀公安分局警察闯入她家,再次将她绑架。

以下是杨曼晔法庭自述的主要内容:

我是杨曼晔,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中共迫害。我曾经是上海一个很好的事业单位的工程师,由于迫害,我被迫失去工作十四年。大法被迫害已十五年了,期间我被迫害遭非法关押的日子累计已超过七年,这是迫害者的罪孽,不是我的耻辱,就象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是耶稣的耻辱,是人在犯罪。

我曾经是一个心胸狭隘、脾气暴躁的人。自从得遇法轮大法,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理,从此发自内心地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变得善良温和、宽容大度,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象变了一个人,同事、家人都说我象是脱胎换骨一样,我的人际关系越来越好,在工作单位里,领导赞赏,同事佩服,客户信任;在家里,婆媳和睦,夫妻恩爱,母子关系融洽亲密。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我有严重的腰痛,每晚都要丈夫推拿按摩好久才能缓解疼痛,否则就根本无法入睡,还有严重的咽喉炎,每天都靠含着咽喉片、华素片才能度日,常常一天要吃一袋药,还有皮肤过敏,也是每年都要发好几次,需要去医院打针才能好。修炼不久,这些折磨我多年的顽疾都不治而愈,我变的容光焕发,皮肤白净细腻,明亮光滑,今年我虚岁48岁了,可是20多岁的小姑娘都羡慕我的皮肤好,所以说修炼法轮功极大地提升了我的生活质量。因为法轮功就是这么好,熟悉我的人都看到了,所以亲朋好友都知道法轮功好。如果要说宣传法轮功,那么我这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宣传。

这十五年来,国内媒体关于法轮功的报道都是假的,是栽赃不实之词。我的师父、法轮功创始人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并于二零零九年获得亚太人权基金会授予的“杰出精神领袖奖”。法轮功如今已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支持信函3000多项;由法轮功学员组成的“神韵艺术团”每年推出一台精彩纷呈的“神韵晚会”,每年在世界各地巡演200多场,观众达数百万人次。法轮功禁止杀生,禁止自杀,要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杜绝一切不好的行为,教给人的都是平和与理性。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么还有什么是正的呢?

在大法无辜遭迫害的十五年间,我被非法关押了将近七年半,二零零一年我第一次被劫持遭诬判时,我儿子才刚满七岁,上小学一年级,这分离将近五年。在座的审判长、检察员、书记员都为女性,可能大家也同为母亲吧?那么你们想来也能体会我当时的心情。今年我儿子已快二十一岁了,从出生至今他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岁月是在与母亲分离中度过的。

有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上天记录着人的一言一行一念。我知道公检法司领域也有不少好人,有人也是被动违心地在做违背良知的事情。但是人做了什么都得偿还,这是天理。就象二战之后纳粹审判中,哪怕是纳粹集中营的护士都被判刑绞死一样。但凡有理性有判断能力的人,都会衡量是非对错,打击善良的一定是邪恶的,助纣为虐的下场也一定是可悲的。希望各位都能够觉醒,眼光放远一点,看清未来,摒弃邪恶,回归善良。你们的未来也是你们自己选择的。

甘泉派出所承办:王椿生

上海市甘泉派出所承办: 巫继刚、郁琛、王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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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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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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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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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李思,瞿立宏,邬菊伟,李津尤,黄凌钧(电话:021-22049417)

邬菊伟021-22049412-49412(迫害过陈秀英、顾继红)
崔迎春021-22049410-49410
姚树林021-22049425-49425
张春阳、蔡美菊(女,迫害过熊文旗)、郑恺(参与多起抄家及非法提审)、蒋毅刚

上海普陀区检察院
地址:北石路609号
邮编200333
总机:02152564588
承办检察官:冯霞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
地址:铜川路 1433号
邮编200333
电话: 62656265 52564588
承办法官:谢燕、陈肸 021-62652943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柳园路555弄55号
电话:02152916834、02162241220、02162246192
看守所所长:韩正根

上海女子监狱监狱长阚春芳、政委张吾平、陈家树(原任),副监狱长李海莲(警号3109005,主管迫害)、李永芳(从提篮桥监狱调任该职)、董适、郦颖(已调离),教育科科长冯莺(警号3109056),教育科王姓科长,狱政科科长曹春花(警号3109178),监狱驻所检察室科长顾正琮,主任刘国强,警察黄志华、程建宸,科长陈建民,监狱 “新玉兰学校”李姓老师;
二监区:副大队长王明、中队长:徐宏
三监区:小队长:徐建萍
四监区:大队长:侯瑞勤、中队长:仇敏颖、队长:黄慧、主管队长: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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