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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被非法劳教 新疆老太太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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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欲于十一月十九日再次对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孙莉非法庭审。据悉,家人已为她聘请了律师。

孙莉原是新疆军区人员家属,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被绑架、关押、强行洗脑,两次被非法劳教,并被迫离婚。

二零零一年,孙莉被当地部队保卫部门人员非法抓捕,之后被新疆军区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一年多。二零零二年四月,孙莉被逼迫离婚。新疆军区强行从她财产中扣除所谓包夹费近万元,并逼迫她搬出军区住房。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孙莉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八年二月,孙莉又被大湾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天山区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晨光社区居委会杨玲等三人,到孙莉的家里谎称为其争取到一个全面体检的名额,其实是要对她进行洗脑迫害。五月二十四日,居委会人员到孙莉家按门铃,孙莉没有开门。隔天,居委会打电话给孙莉的家人继续纠缠,大湾派出所警察马启元也打电话到孙莉家中骚扰。之后,大湾派出所、居委会又多次打电话对孙莉一家骚扰,孙莉被迫流离失所在外。后来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天,延安路街道办事处晨光社区人员以诱骗的手段将孙莉绑架到南山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孙莉在家被警察绑架,劫持到板房沟工人疗养院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被大湾南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三看守所(水磨沟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天山区检察院非法下逮捕证。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天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孙莉案件,后因程序有问题而休庭。天山区法院欲于十一月十九日再次对她非法庭审。

天山区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246号,邮编831400
万旭东 书记09918550378、13999922850
俞春生 院长09918552770、13609913663
刑庭:0991-8559872
承办法官鲁军
书记员陈亮。

天山区检察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公诉人黄燕语 办0991-7830912
天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
主要迫害责任人袁增军 13319838366

天山区政法委:
崔艳梅 18999178785
马玉龙 15299139889

大湾南路派出所:
木拉米提13999974116
崔景玉13319859514

晨光社区人员:
书记张小英13999853395
雷芳15999182918
李晓燕13669916505
杨玲1899921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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