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省樟树市余月萍、付小圆被非法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樟树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余月萍、付小圆进行非法庭审,下午三点半结束庭审,当庭宣布对余月萍判刑五年、对付小圆非法判刑四年。

两位法轮功学员均为六十多岁的老人,俩人于五月十三日在樟树市药都公园门口悬挂真相横幅时,被绑架。余月萍老人曾患有癌症,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康复,生命获得新生。付小圆老人也得到了身心上的健康和安宁。

余月萍的家人聘请广州的律师作了无罪辩护,余月萍、付小圆也都在庭上进行了自辩。余月萍老人在庭上堂堂正正地陈述:修炼法轮功无罪,难道做真善忍的好人还有罪吗?

庭审时,法院门口布满了特警,对入庭的家人和旁听者都要登记身份证,还用特殊仪器在全身上下进行扫描、搜查。“610”和国保的相关人员也到庭操控整个庭审。

在审判长李中华当庭宣布分别对余月萍判刑五年、对付小圆判刑四年后,俩人当庭表示上诉。付小圆的儿女表示不服判决。余月萍的家人则表示强烈抗议,她的六、七十岁的哥哥、姐姐愤怒地拦住法院院长的小车,一男一女两个法警强行阻拦,法院院长只好趁机溜走。

樟树市法院对两位无辜老年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重判,暴露了江西省公检法还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真诚希望江西公检法的警察们能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因为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