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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营企业家刘道权被非法判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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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重庆沙坪坝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民营企业家刘道权,非法判他八年。现刘道权家属准备上诉。

今年四十四岁的刘道权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在家中被沙坪坝区国保支队长李德明等警察绑架、构陷。重庆沙坪坝法院在十一月六日和十一月十五日两次对刘道权非法开庭,刘道权家属从北京请来两位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让参与非法审判的庭审人员无言以对,只好休庭。当局一直不肯放人,将近一年又来个第三次开庭。

刘道权出生于书香门第,现年九十八岁的老外公是一位满腹经纶,德高望重,信奉仁义礼智信的私塾先生。七十多岁的父亲是一位退休教师,母亲善良贤淑。刘道权于一九九一年中专毕业分配到原重庆无线电九厂,工作仅三年,就因工厂倒闭而失业,一九九八年他和几个同学合伙创办了“重庆思凯模具有限公司”,成为第一负责人。

修炼法轮大法后,刘道权按照“真善忍”行事,靠诚信与一些中外大型合资企业合作,制造汽配、摩配等部件,深受合作方信赖,从几名员工发展到今天的百多人的中型企业,短短几年间,上交逾亿元的税款,并为社会解决就业人员。他对员工关心帮助,从没拖欠过员工的工资,员工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对他讲;他从不计个人得失,有什么利益首先想到的是别人,也很受几名股东的尊重。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下午,刘道权在沙坪坝兰溪谷地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长李德明等人非法抓捕,之后被非法抄家。五月份,家人收到沙坪坝区检察院对刘道权的非法逮捕令。家属请了两名北京律师。通过律师和家人的努力,现检察院已撤诉,但国保支队的李德明却迟迟不放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和十五日,沙坪坝区法院两次对刘道权非法开庭,家属从北京请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的第二次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官刘琪、谢传江,只准公诉人王光明发言,而当律师发言时,就多次阻止,甚至要将律师驱赶出场。律师指出法官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并警告若法官驱赶他们,他们将立即状告。法官最后只好让律师把辩护词讲完。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五年来,它利用手中掌控的公检法司系统,制造了多少冤案,这个数字庞大、难以统计。很多负责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的法官,在律师所做的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之下,只好以“我听共产党的”或者“法轮功的案件我们说了不算,‘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说了算”等等说辞搪塞。也就是说,法官明知道判法轮功学员刑期是违法的,但是在中共暴政之下也只能充当工具了。

善恶有报是天理。恶报已经开始,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周永康等迫害元凶已遭恶报,他们都直接和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手上都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尽管中共极力封锁体制内人员遭恶报的消息,但仅海外媒体收录的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就有二万多起:有判刑入狱的、暴病而死的、雷击劈死的、车祸毙命的、还有癌症、车祸与自杀,丢官、入狱与病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遭报者在痛苦中,正承受着自己迫害法轮功所带来的恶果。这一幕幕的恶报事实足以惊醒迷中人,为自己及家人的未来想一想。

任何对修炼者的迫害无论多么黑暗残暴,终有结束的那一天。而当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一切罪恶都要面临正义、道德、良心的审判。对法轮功学员开具的搜查证、逮捕证、判决书等上面的签字就是迫害参与者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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