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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法院暗箱操作迫害好人 阻挠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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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非法审判按“真、善、忍”标准做人的陈建勇、黄朝霞、吴月红、熊小霞等四人。受中共邪党操控的包头市东河区法院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不许家属到场旁听,不许律师辩护,非法暗箱审判,迫害修炼法轮大法的善良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是双休日,还是元旦前的一天,按习俗是亲友团聚、问候庆祝的日子。中共邪党司法机关采用这一天开庭,无非是钻人们忙于节日而无暇来关注这件事的空子,司法人员践踏法律、迫害善良的行恶怕见光而已,所谓“审判”是走过场。包头市东河区法院所谓的“开庭”违背冠冕堂皇的法律规定:司法审判公开、允许公民旁听、有当事人自己或家属委托的辩护律师辩护等,恰恰相反,他们不通知家属到庭旁听、不许已受委托的律师参加辩护,甚至殴打到场的律师,抢走律师用的取证的设备。

那天有二十多辆警车、约百十多名警察,还有很多的便衣,挡住了东河法院的法庭门口,还有很多警察在马路旁巡逻。中共司法人员开庭迫害、构陷法轮大法学员,不依法通知家属到庭旁听,家属知道情况后,前去要求旁听,被无理挡住;普通民众有旁听权,也不让到庭旁听。连聘请的律师也不让进去,致使律师无法履行辩护职权。四个邪恶警察还把律师取证用的Ipad(摄像用)抢走,并扳脖子、扭胳膊的伤害律师的身体。在庭外,听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却无法看到人。

法庭里被不法人员安排了他们内部约二、三十人装模作样的在那里旁听,无非是演戏、走过场而已。

法轮功学员陈建勇,四十七岁,原包头铁路土地分局工程师。一九九四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曾是包头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因坚定大法修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公职,关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出来后继续讲法轮功真相,二零零六年在鄂 尔多斯市发完真相资料返回途中,在车辆检查口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东胜看守所,被秘密在看守所会议室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在整整一个月的酷刑迫害中,陈建勇的身体成了皮包骨头,讲不了话,走不成路。出狱时妻离子散,居无定所。

法轮功学员黄朝霞是伊盟薛家湾人,曾经是老师,被迫害后在包头做生意;吴月红四十来岁,娘家是包头市萨拉旗人。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左右,两车警察及特警包围了法轮功学员黄朝霞的住处,他们利用吊车破门、破窗而入,翻抢东西,抢走的物品有电脑、打印机、刻录机、人民币以及个人物品,当时屋里有法轮功学员黄朝霞、吴月红、陈建勇。

熊小霞被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时她的脚正骨折,来的人不由分说连拖带摔的把她扔到车上。和她一起经营的商户看到这种情形都吓懵了,心想“这个社会都成了这个样子了,大白天就能抢劫绑架呀。”有不平的民众问:“你们为什么抓她,她怎么了?”来的人恶狠地说:别管闲事,什么也别问,小心把你也带走。其中有人出示了证件说是特警,这时这些商户们大气不敢出,事后说:以为警匪片只是电影,离我们很远,现在看到了现实的了。

陈建勇、黄朝霞、吴月红、熊小霞被当地警察绑架后,当地公检法人员企图合谋对四人构陷,随后利用双休日、过新年开庭,这在当地的任何一个办事机关以前闻所未闻,从没有过先例,这些日子也是中共邪党人员腐败、奢华的日子,百姓有事都不敢去找其办,怕扫了恶党人员的兴遭报复。中共邪党人员为了迫害好人,执法犯法都变得令人瞠目结舌。

迫害包头法轮功学员黄朝霞更多责任单位及人员: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法院:
立案庭472-4111944
传真号码 472-4111903
办案法官王晓庆472-4111917、472-4111919

参与迫害的有一个姓刘,原政法委退休后又被返聘参与迫害,此人电话:15849202233
东河区国保电话:0472-4161517
包头610政法委书记:方栋电话:13847246220
陈某某队长电话0472-6950177手机13947218883
王胜平副队长手机130304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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