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在深圳传递大法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当时我不报姓名,他们用“李淑芳”这个名非法劳教我两年,劫持到广东省妇教所(佛山地区三水)。这个劳教所太黑暗了,就是一个人间地狱。
坐在地上睡六十多天
一进劳教所我就被关小号,两个恶警两个包夹强迫我转化,每天晚上十二点才让睡觉。半个多月后把我转到 “攻坚组”,四个恶警两个包夹,每天强迫我看谎言录相洗脑。 他们强迫我写“四书”,不写就不让睡觉,不让闭眼,我睡着了,包夹就用力拍桌子把我惊醒,心怦怦直跳,我绝食抗议,五天五夜不吃不喝,全身无力。后来又把我分到了一大队。
十月的一天,恶警将我关到 “攻坚组”严管,每人一间屋,四个恶警,两至四个包夹,每天强迫我看攻击大法的录相,让包夹给我念诽谤大法的书 。
恶警要求我们上厕所、睡觉、吃饭等都要蹲下向干警打报告,否则,就不让吃饭,不让上床睡觉,不让上厕所,因为我是做好人,没罪没错,关我在这已经是错的了,我凭什么要给你们蹲下打报告呢?我被迫坐在地上睡,垫一张纸皮加上一条线毯,把衣服盖在腿上坐着睡,也是十二点以后才让睡的。
在所谓的“攻坚组”,我前后六十多天坐在地上睡,不许盖被子,不许歪着,躺着,有时恶警和包夹还把垫在下面的东西给抢走。
头发被一把一把地拽掉
后来,恶警又把我转到三大队关押。三大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这里有三百余人,我在四楼被关小号。没几天又给我关到五楼,这里更黑暗,只有两间屋,有一法轮功学员是广东茂名的,她在里屋,我在外屋。恶警迫害她时,每次都要把我这儿的电视开到最大声,怕我听到。最后将这位学员迫害致生命垂危时,给送回家。后来她家来信说,她到家第十天就含冤离世了。
有一天,恶警戴珊珊(四川人),一次从楼下找来了几个人,把我围在中间,你一把,她一把的往下薅我的头发,薅下之后随手一扔,满屋飞的都是头发,薅的我头晕耳鸣,她们还骂我是脱毛鸡。
晚上又把我拖到隔壁楼,恶警戴珊珊说:“这里谁也听不见,你可使劲喊。”又叫来几个人,对我下手。我坐在地板上过了一夜。过后戴珊珊说:“我薅你头发了,你告去。”我头晕脑胀头皮痛,一把把地掉头发,
在门卫冻了一宿
我又被关到六大队,恶警副大队长张晓英一见面就让我蹲下跟她说话,我说:“我来这从来没蹲过。”又要我站好,我不理她,她让包夹拽我,我坐在地上包夹拽来拽去,手上拽的起了大泡。
恶警下班就把我关在大队的门卫里,让我坐在陶瓷地面上,不让垫东西,还打开窗户,当时正是冬天,北风呼呼的吹在身上,冻的牙直打架,我把鞋脱下当垫子坐上,值班恶警看了也不让,我在门卫冻了一宿。我绝食抗议,张恶警找四、五个人把我拖到医务室灌食,把鞋子拖坏了,脚拖破皮了,流血。
恶警搞株连
我又被关到二大队。二大队比一大队、六大队更恶。姓司的副大队长迫害大法弟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但她自己反对法轮功,还煽动全大队三百多人都来反对。在收工讲评会上全大队人都蹲着听,我就是不蹲,包夹劝我、拽我,我就说:“我没罪、没错不能蹲,我和你们不一样,来到劳教所我走了几个大队从来不蹲”。
晚上点名我不答到、不报数,恶警就一连几天不让全班人睡觉,在地上蹲着,挑拨全班人仇恨我,我找干警和全班人说理讲真相,我说“这不和文化大革命一样了吗?挑动群众斗群众,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和她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又耍新花招了,点我名时,全班人齐声答“到”。
野蛮灌食一百零八天
因为我经常绝食,插管灌食就成了家常便饭。五、六个人摁着我,用铁器把我的嘴撬开,用开口器把我的嘴支住,往嘴里倒稀粥和药。开始我用力憋住气,不往下咽,后来就运口气往出一喷,全都喷出去了。稀粥、药、奶粉,流到我的脖子上、衣服上、头发上,到处都是,和头发粘在一起,臭味难闻。他们每隔十五分钟灌一次,开口器一上午都在我嘴里撑着,疼痛难忍。
每天这样把我绑在床上野蛮灌食四、五个小时,到第二十七天,突然心律加快,呼吸艰难,经过紧急抢救打氧气无效,只好送三水中心医院抢救,好心的医生问多少天没吃饭了,恶警回答:“二十七天。”医生说:“为什么才送来?”没人回答。
用开口器灌食二十七天后,恶警又连续用插管给我灌食八十一天。恶人手毒心狠,每次灌食时,五、六个人摁着,把我绑在床上插管,有时插不进去,手指头粗的管子插进去又拽出来。有几次插到气管里了憋的喘不过气来,有的同修,可能就是这样野蛮灌食时把管子插到气管致死的。
灌食管一插就是一周,换管时插到胃里的管已经变黑了。为防止我拔管,他们把我的手绑上,后来把脚也给绑上了。睡觉时包夹把我四肢绑在床上。时间长了医务室的人有时几天都不来一次,让包夹来灌食。我警告包夹:“这活不是你们干的,你有医务证吗?灌死了你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我绝食时,恶警还逼迫我去食堂看别人吃饭。
拖去医院
有一次,几个人强行把我抬上救护车去医院,到医院门口司恶警、刘恶警从车上把我拖下来,一人拽我一只手,在地上拖着我,手铐勒到肉里特别疼,他们把我拖到楼梯口,坐电梯上二楼后又拖到内科门口。
恶警说:“你绝食期间的一切医药费用(外诊,灌食)自付。”我说:“不是我自己来的,是恶人把我送来的,我也没有病,是你们在迫害我,我不付一分钱,将来有一天,你们还要给我精神上的、身体上的补偿。”
我进劳教所时体重一百六十斤,出来时只剩六、七十斤,牙齿被撬松动了两颗,并被拔掉了许多头发,身体非常虚弱,胳膊和手由于长期被捆绑都变了形。这是我坚持信仰、不向邪恶屈服付出的代价。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1/13/144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