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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恶警对段志虎一家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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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段志虎,男,一九四九年出生,金川集团公司退休职工;
孙秀文,女,段志虎之妻,一九五五年出生,家庭主妇;
段春薇,女,段志虎之女,一九八一年出生。

段志虎一家人都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近两年屡遭金昌国保警察的迫害。现在一家人是父母被关看守所,女儿段春薇因病才被保外。那么事情的详细经过是怎样的呢?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傍晚,法轮功学员段志虎与李德香在金昌文化广场见面交谈后准备回家,李德香的丈夫骑车带着她,到金昌饭店附近过交叉路口时,被交警挡住,直接搜查车筐,随后一直跟踪的几个警察立即绑架了李德香、李德香的丈夫,还有走出不远的段志虎,随后国保警察将三人绑到龙首公安分局迫害。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当晚,警察(其中有金川公安分局的张某某)就到段志虎家准备抄家,段志虎家人没给他们开门,警察就在外面守候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左右,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龙首分局警察九人绑架着段志虎回家,开始抄家,直到早上八点,把抄的东西和全家人一起劫持到龙首分局。龙首分局立即开始逼供,参与非法逼供的是祁成等人。

问:“你房里的《明慧周报》、光盘、卡片是干什么的?是自己看还是发的?”
问:“从你屋里搜的东西是谁给的?你爸?你妈?还是别人?总不是你家造的!说吧!不要有负担,说出来就轻松了,看把你紧张的。”
问:“自封袋、小袋子那么多有什么用处?”
问:“你还认识谁?”
祁成又说:“给你立功的表现,你就把你屋里的东西是谁给的说了吧!”

几个警察轮流逼供完毕,让段志虎全家在拘留证上签字,被拒绝,孙秀文到龙首分局后,身体感到不适,走路都需要人扶(孙秀文有高血压),但警察仍然把段志虎和孙秀文劫持到金昌市看守所。

接着警察又把段春薇带回家,强迫她取一万元钱交到龙首分局法制科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此时金川公安分局的张某某多次打电话通知金川路派出所的姚永强,说什么“去年段春薇取保候审的事还不到一年,应准备二罪归一,进行起诉”。姚永强对段春薇威胁说:“因为去年把你放回家后,敲门不开,把钱押在这儿,就是对你的制约,在这期间你必须随叫随到,到你家必须开门,否则,那一万元就不给你们了。”

到晚上十一点过后,警察准备把段春薇送回家时,一个矮胖的警察叫住段春薇说:“我有话想问你,你想回答不?” 段春薇说:“不想。”“我问的都是你能回答出来的,你回答还是不回答?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 段春薇说:“我不想说。”矮胖的警察立即变脸大声训斥,威胁说:“是我们同情你,不要以为我们不能把你怎样,你现在的身体情况(段春薇身体检查有病),我们想送你进去也能进去,你不配合我们,根本不值得同情。”接着又说了一堆诬蔑法轮功创始人的话。最后才把段春薇送回家。

上次绑架事件发生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孙秀文、段春薇母女俩在金川公园后门边走边发真相资料,殊不知,便衣警察已经偷偷跟踪尾随,孙秀文才发了两份真相资料,就被金川路派出所姚永强带的一男一女三个便衣绑架,带到派出所后非法搜身,几乎将衣物全部脱光,连胸罩都要解开检查,家里也在一天之内三次被抄。大量财物被抄走,最后直到九月二十六日,因检查段春薇身体有病,才将段春薇取保候审,孙秀文直到十月十二日才回家,但随后的近一年中,新华路街道办事处、金川路派出所常常到家中骚扰。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参与抄家的警察有金昌市公安局李新华、警号为041056(大个子)、041003、100012的警察。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参与绑架的金川路派出所警察:
姚永强 警号040703
王智刚 警号040768
李有旗 警号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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