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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家“开庭” 吉林通化市法院陷害刘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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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书记员刘宝军、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公诉员李瑞军(女)、政法委一年轻人及法院指派的律师那伟共五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早八点多闯到法轮功学员刘宝珍家,非法对她进行所谓“开庭”。刘宝珍阻止他们的诉讼,并拒绝回答所有问题和要求。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早九点多,吉林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书记员刘宝军闯到刘宝珍家,让刘宝珍在非法冤判她三年六个月的刑事判决书上签字,刘宝珍拒绝签字,向他们讲真相并向他们提出质问。刑事判决书上写着:审判长 杨万成,陪审员郭玟希、高 炜,书记员刘宝军,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多,吉林通化市龙泉派出所一男一女称自己是龙泉派出所法制科的,说来看看,对刘宝珍的女儿说,你拿着判决书和收据去龙泉派出所办理退回抵押金五千元手续,就可以取钱了。然后对刘宝珍说“保外”对你就挺轻的了。刘宝珍严厉地回绝说,这是对我的迫害!你们是执法犯法!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祛病健身的好功法……。然后他们让刘宝珍在可能是所谓的“卷宗”上签字,刘宝珍说我也不看,你也别念,念了对你不好,我也不签字,我不承认这一切。讲到你是党员吗?退了保平安吧。

五十七岁的刘宝珍女士,原为吉林省通化县集体企业的职工(现已倒闭)。一九九六年初,经胃镜、彩超、化验等多方检查,胃、胰腺、脾、心脏、肝等几乎所有的内脏都有问题。一位老中医说,这是胃癌的早期,就是岁数小。她自己更是清楚,胃整天疼,再加上顽固性神经性头疼、严重的关节炎、支气管炎,整天就是与药为 伴,什么活都不能干不说,钱也花光了。九六年五月初的一天,一位法轮功学员给她送来一本《法轮功》,她支撑着沉重的身体一天看一点,几天后,她觉得自己好像好了起来,脸色由灰白色变得有了血色,白里透红,她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刘宝珍十多年来由于坚持自己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遭到中共通化县及当地派出所、国保恶警,特别是中共“六一零”恶徒的残酷迫害,多次被邪党恶警迫害,包括抄家、绑架、勒索、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等等。她丈夫在一次次的骚扰、绑架、恐吓、威胁下,于二零零五年末突发心梗含冤离开了人世,年仅四十九岁。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刘宝珍在同修家被绑架到通化市国保大队。因拒绝报姓名,遭国保大队队长荆贵泉、副队长田月楠及东昌派出所几个恶警酷刑折磨。先是荆贵泉疯狂的打刘宝珍的嘴巴子、使劲拽着头发打,把她打倒在地。刘宝珍一起来,恶警就将她踹倒,不让她起来。恶警荆贵泉用电棍电刘宝珍的脸部,说:“我给你眼睛电瞎了!”又电她的胳膊、臀部、膝盖、脚踝骨。刘宝珍的脸上、眼睛被摧残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头发象草一样的蓬乱着。由于被恶徒疯狂的打耳光,她的耳朵受到严重伤害,至今耳鸣还很厉害,听力、视力都不正常。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晚,刘宝珍再次被绑架,被检查出肝上有囊肿、脑中有血栓,被逼交五千元钱做抵押才回家。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13844582848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刑事庭书记员刘宝军:1394340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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