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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胸椎两处骨折 六口之家唯一幸存者安危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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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昌平区法轮功学员陈淑兰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遭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二次非法庭审。家人八月五日得知,陈淑兰被迫害致胸椎、腰椎两处骨折,已被送医,但看守所不让家属和律师探视。

陈淑兰
陈淑兰

陈淑兰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昌平区松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先后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八月一日遭昌平法院非法庭审。

恶法警狠命按着陈淑兰的头 不让她看女儿一眼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非法庭审开始时,法警不断喝斥陈淑兰,不让她扭头往法庭门口看她的女儿一眼。庭审结束后,恶法警又把陈淑兰从法庭一路拖到电梯口,陈淑兰的家属在电梯口等电梯,恶警怕陈淑兰和家属说话,狠命往电梯里推搡陈淑兰,几个壮实恶警使劲往下按陈淑兰的头和肩,使她不能和女儿说上一句话。家属们悲愤的目睹了这残忍的一幕。

八月五日下午六时许,昌平看守所给陈淑兰的女儿打电话,让联系律师去公安医院办理会见。八月六日,家属和律师去公安医院办理会见陈淑兰手续,但被告知不能会见,原因是陈淑兰胸椎、腰椎骨折,不能坐轮椅,更不能自己走出来到会见室,所以不给办理会见。

律师质疑:八月一日的庭审陈淑兰还能自己行走,是什么原因致使陈淑兰不能行走?一接待人员说,陈淑兰胸椎和腰椎两处骨折,是从法院回看守所的路上车子颠簸造成的。

家属和律师听了很是气愤。北京市区的道路再不好,也不可能把乘车人颠簸的两处骨折,更何况是一车人只有陈淑兰一人骨折。在从法庭出来到看守所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家属需要真相!

联合国人权大会典型案例:六口之家五人被迫害致死

陈淑兰一家因修炼法轮功,六口之家先后被中共邪党迫害致死五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也曾被中共非法判刑、监禁七年半。她家的惨案被联合国人权专员列为典型申诉案例。

陈运川一家全家福,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连荣和四个儿女陈淑兰、陈爱忠、陈爱立、陈洪平。
陈运川一家全家福,父亲陈运川、母亲王连荣和四个儿女陈淑兰、陈爱忠、陈爱立、陈洪平。

陈淑兰的大弟陈爱忠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在唐山市荷花坑劳教所被摧残致死;小妹陈洪平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在高阳劳教所被中共恶警打断双腿迫害致死;二弟陈爱立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在唐山丰南县冀东监狱被迫害致死;母亲王连荣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在流离失所中离世;父亲陈运川一直隐姓埋名、流落他乡,二零零七年秋天去北京女子监狱看望陈淑兰,狱警以无身份证为由拒绝接见,也不允许送衣物和钱,后来陈运川老人遇离奇车祸离世,至今没有破案。

据统计,陈淑兰一家六口累计被迫害的人次:被迫害致死五人,被非法判刑三人,被非法劳教二人,被强制洗脑五人,被非法关押三十九人次,被绑架四十八人次,流离失所三人,累计遭受各种类型迫害达一百零五人次。

陈淑兰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半时,她的女儿李颖当时才十岁; 她二零一零年出狱后,经历各种魔难才找到离别快八年的女儿。遭受如此重大苦难的她,并没有记恨中共人员对她一家的各种犯罪,而是以一种平和的方式告诉世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不要迫害法轮功。而毫无人性的中共公检法人员还要再次将她非法判刑、监禁,还把她打致重伤……

陈淑兰何罪之有?真正犯法、违法的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他们却至今逍遥法外。老百姓常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作恶事的人,一定会遭到天谴。

陈淑兰娘家全家七口人八年间被迫害致死五人。只剩陈淑兰与她仅十岁的女儿,而在同一时间陈淑兰也被非法监禁七年半后又被洗脑班迫害三个月,现在又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女儿孤苦伶仃从十岁就一个人艰难讨生活。陈淑兰第一次刑满释放,母女俩人仅相处一年半。陈淑兰现又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迫害的胸椎和腰椎骨折。生命危在旦夕,敢问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系统内的不法人员,陈淑兰犯了什么法,却要如此迫害她,非要置她于死地。试问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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