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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香遭吉林省女子监狱八年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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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经历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八年酷刑折磨的王兴香回到了家中。八年中,长时间强迫坐小凳、“上绳”、“抻床”、奴工迫害……无法改变真正大法弟子的信念,王兴香始终坚信:“真善忍在我心中扎根了”。

早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由于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德惠市郭家镇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王兴香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散发真相资料没错,不服非法判刑,并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

长春市中级法院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德惠开庭,匆忙宣判:维持原判。然后,德惠市看守所刘姓所长和狱警刘春霞急忙把王兴香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连家人都不让见。

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王兴香被分到教育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四小队。当时教育监区大队长曹虹,四小队队长狱警郭霞,因王兴香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转化”,受到教育监区的残酷迫害。

一、不让睡觉

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兴香被非法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后,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每天晚上都受到教育监区赵桂凤为首的一伙帮教和一些包夹的围攻和所谓的“转化”,侮辱和谩骂,并且在晚上十一点以前不许睡觉,开始用伪善、诱骗的手段让王兴香“转化”,王兴香拒绝“转化”,并向这些人讲真相。这下她们就露出凶恶的一面,开始诬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然后开始用不堪入耳的话语辱骂,对王兴香进行人身攻击,主要参与迫害王兴香的帮教有:赵桂凤、马也驰、严华伟、刘喆,她们伙同包夹(女子监狱利用一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杨慧(大贪污犯)、李红萍(贪污犯)、刘春阳、周百凤(杀人犯)等人为所欲为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上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王兴香第一次被关小黑屋,迫害了近两个月。小黑屋原来是警察用来放物品的地方,此屋只有一个小窗户,屋里很黑。后来就用这个地方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时包夹杨慧和帮教张晓燕逼迫王兴香写“思想汇报”,当时王兴香就写了“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按‘真善忍’标准做人”,杨慧当时就说:王兴香在宣传反动历史!她马上汇报给当时的教育监区大队长曹虹,在曹虹的指使下,第二天早晨五点,王兴香起床后正要洗脸,杨慧和刘春阳等四、五人不让她洗脸,强行把王兴香上绳,绑在床上,迫害一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六月,因王兴香坚信“真善忍”,第二次被关进小黑屋上绳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天气特别的冷,因王兴香说:“真善忍在我心中扎根了”,所以,恶警在五楼对王兴香上绳迫害一个多月,右脚脖被迫害致伤,留下了一道道疤痕,这一个多月,白天把王兴香双腿分开绑在床头和床尾,两腿叉开,然后强制王兴香坐在床上,就是这一个姿势坐了一个多月。主要负责迫害的人是教育监区大队长曹虹、包夹有杨慧,刘春阳等人、帮教赵桂凤、严华伟、马也驰、张晓燕等。

三、坐小凳

二零零七年五月初,在活动室,赵桂凤讲课,强制法轮功学员看一些诬蔑法轮功的书和录像光盘,当时王兴香说“真善忍”好,只因为这一句话,赵桂凤马上汇报了大队长曹虹。在曹虹的指使下,五月六日,由刑事犯马研、刘娟等三人强行把王兴香拉到五楼,强制坐小凳迫害二十八天。每天从早晨五点起床开始坐到晚上十一点为止,每天都坐十八个小时,凳子上不让放棉垫,而且不许动,双手还得放在腿上,腰得挺直,一个姿势坐着,时间长了,活动一下,包夹人员马研非打即骂。长期坐小凳,王兴香的臀部长了两块很大的黑色的膙子。曹虹曾扬言要承包和彻底“转化”王兴香。

四、死人床(光板床)

二零零七年六月末,因五楼太热,刑事犯包夹热得受不了,又把王兴香带到三楼,把王兴香绑在死人床上,迫害不到十天,因为身体瘦弱,穿着单薄,王兴香后腰部被硌破,生了褥疮,腰部烂了一个很深的洞,臀部也生了褥疮。生褥疮后,包夹强制王兴香趴在床上,白天晚上都趴着,不让翻身,并以上药为名,把王兴香裤子扒到臀部以下,每天晾着,同时把被子拿走,侮辱王兴香,而且每天晚上睡觉,把王兴香脚脖子绑在床上,不让翻身,每天晚上不到十一点不让睡觉,就这么被折磨了将近两个多月。立秋以后,天凉了,也不让王兴香盖被,后来王兴香多次要被子,包夹才不得不给。迫害责任人教育监区大队长曹虹、包夹、李冬梅、帮教孟庆玲。

五、抻床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一次在上课——教育监区强制法轮功学员看一些专门诬蔑法轮功的书和所谓的“报告”录像光盘,由帮教赵桂凤讲解。一次赵桂凤在“讲课”时,诬蔑法轮功学员对父母不孝,王兴香当时反驳说:“不是这样,法轮功学员都是孝顺父母的。我对父母非常孝顺,平时我经常买东西回去看望他们,我对公婆也同样孝顺,他们二老就是我养老送终的。”就因为这句话激怒了赵桂凤,她指使包夹刘春阳、张某某等人强行把王兴香拖到五楼迫害,包夹刘春阳逼王兴香看邪悟者的书,当时王兴香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绝不看这些东西。刘春阳、张某,等三人摁住王兴香,把她绑上抻床,王兴香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迫害善良天理不容”,刘春阳怕外人听到,马上拿来毛巾塞在王兴香嘴里,王兴香还继续喊,刘春阳气急败坏,她用毛巾使劲的来回搓王兴香的嘴唇,把王兴香的嘴唇都擦破了,然后她们又拿来透明胶布和小方巾,把小方巾塞在嘴里然后用胶布封口,就这样把王兴香绑上抻床。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因王兴香不“转化”,在曹虹指使下,对王兴香迫害升级,刑事犯包夹史传霞、刘娟、李冬梅等人强行把王兴香绑上抻床迫害,并且把棉被压在王兴香的身上,时间一长,身上的重力就落在了被绑的手腕和脚脖子上,这种残酷的迫害会导致手和脚很快的就肿胀起来了,时间一长,手脚都变成紫黑色,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去形容,有很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王兴香的手腕和脚脖子的伤痕至今还清晰可见。

农安县法轮功学员黄亚君被这种抻床酷刑迫害的精神不正常、而且两个脚脖子都留下了一道道的凹凸不平的、紫黑色的伤疤。

辽源市法轮功学员项丽杰被这种抻床酷刑迫害致残,胳膊总是耷拉着,抬不起来,伤得很重,生活不便。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被这种抻床酷刑迫害的小便失禁,两条腿一度走路拖拉着走,腰直不起来。

法轮功学员陈淑琴六十多岁的老人,因不“转化”,包夹毒打老人、把头按在水桶里灌,最终,陈淑琴老人被她们迫害致死。当时,陈淑琴老人被非法关押在教育监区四小队,迫害陈淑琴的恶警责任人是郭霞、大队长张淑玲,包夹周佰凤等。

吉林省女子监狱教育监区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魔窟,邪恶至极。其教育监区五楼、三楼,小黑屋都是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而且三楼门上经常用布遮挡着,怕人看见。五楼、三楼、小黑屋不允许外人进入(除包夹、帮教外)

六、体罚

二零零七年九月份,当时曹虹说给王兴香找来了教育监区“最好的”帮教孟庆玲(小学教师)、严华伟(大学教师),她们都曾经修炼法轮功,已“转化”,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犹大。由于王兴香不听她们指使,不“转化”。每天被强行体罚站立,不让随便动,从早上五点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一点,(其中吃饭几分钟,不让随便上厕所)就是那样迫害站了四十天,两腿僵直不能回弯,小腿肿得比大腿还粗,脚肿的穿不上鞋,鞋后跟提不上,后来她的双腿和脚都站成了紫黑色,几乎不能走路,对她的迫害才暂时停下来了。后来王兴香走路只能用脚跟慢慢的走,膝盖不能回弯,很长时间都是这样走路。帮教孟庆玲因为王兴香不听她的造谣谎言,有一次,她气急败坏的用写字的垫板(用胶合板做的)使劲地砍王兴香的两只胳膊,过后,王兴香的胳膊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七、奴工迫害

二零零七年底,恶警曹虹调走,二零零八年,新调来的大队长张淑玲,又变换一种方式迫害王兴香,让她出工上车间劳动,在劳动过程中,给王兴香分配很多活。但是给她的记分是最少的,当时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倪笑虹(倪笑虹是副大队长,总管对法轮功学员“转化”迫害和减刑的)、郭霞是四小队队长,生产车间于队长。

二零一一年十月份,在张淑玲的指使下,宋艳群从生产车间调到教育监区四楼迫害,二零一二年三月份,又把宋艳群调到了楼上抻床迫害,宋艳群当时身体非常虚弱。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张淑玲,帮教汪玉玲、包夹李冬梅。

八、被迫害法轮功学员失踪

王兴香曾经听到一个不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送进来后,直接给关到三楼迫害,她一直不报姓名,后来被迫害致死,监狱直接拉走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进来一个不报姓名,三十岁左右的法轮功学员,梳着披肩发,此人被送来后,直接关押在三楼,包夹是刑事犯姜凤英,当时只见了一面,以后再也没有看见这个人,至今下落不明。

吉林省女子监狱极有可能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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