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余姚市公检法构陷徐惠妮 律师驳斥公诉谎言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浙江省余姚市法院非法庭审59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惠妮,门口拥满了一大帮中共整人的专门人员,其中有余姚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国保大队、上虞六一零、特警、法警及其他一些人员。因为徐惠妮家属聘请了正义律师,也是余姚市第一次由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作无罪辩护,令中共邪党人员惊恐不已。

整个庭审过程给人留下的感觉是执法人员一付无赖的腔调,感到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宪法都是被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破坏和践踏了。

除了法轮功学员徐惠妮家属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进去旁听此案,其中有位家属来不及领旁听证也没让进去。当家属凭身份证进去时,法警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全面搜身,不准带进任何东西(包括手机、手表、手提包等)。这一如临大敌一般的场景,连法院内部工作人员都感到很震惊。

庭审过程中,法官虽说徐惠妮有辩护权和最后的陈述权,但在自我辩护中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写的辩护状只让她读了一半还不到,法官就借口说他知道她要说的了,就不让她辩护了,非法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

律师从法律、事实两个角度有力地驳斥了公诉人的谎言和对当事人的构陷。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过程中,多次被法官打断(检察官举手时,法官马上阻止律师辩护,让检察官说,而律师举手时,法官多次不予理睬),当律师辩护到第四要点时,法官竟然要结束庭审,律师愤然提起抗议并要求书记员记录在案,说要去控告法官后,才让律师继续辩护。法官显出一副无赖的表情。当时还有一名家属也提出抗议,而后面的法警竟然要强行架家属出法庭,这种强暴行为公然出现在声称能维护正义的法庭上,令人匪夷所思。

整个法庭可谓“座无虚席”,但除了五、六名家属外其余都是中共邪党组织指派来充数和恐吓家属的人员,光法警就里外站了两排。庭审过程中按规定应全程录音录像,但整个过程中未见到录像设备有开启的显示,有可能邪党成员害怕今后被国际追查组织调查而没有按规定录音录像。整个庭审过程只有一个小时就草草地收场。

上虞市法轮功学员徐惠妮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在余姚市黄家埠镇向世人赠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余姚市黄家埠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由余姚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组织610非法机构人员接收,并非法抄家、非法批捕关押于余姚市看守所内。四月二十六日被非法转捕, 五月七日被非法起诉。徐惠妮绝食抗议至今,身体很虚弱,法院外也来了辆救护车。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只说择日宣判(又要做暗箱操作)。庭审结束后,中共邪党人员在酒店里宴请,所谓的“维稳经费”就这样被开支掉了。

法轮大法是佛法,是遵循“真、善、忍”修炼的大道大法!法轮功学员十四年来一直坚持和平理性反迫害,用自己巨大的承受,向中国民众和世人讲述着法轮功的真相,揭穿中共制造的种种欺骗民众的谎言,让人们看清中共的邪恶。从而帮助人们做出明确的选择:是选择认同“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是选择跟随中共邪党迫害中华儿女,这可是善与恶的选择,是对自己未来的选择。

希望那些参与此事的所有人员通过这一事件都能从中惊醒,从而明白真相,不再参与迫害,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信息如下:
单位信息: 余姚市公安局
浙江省余姚市大黄桥南路81号 0574-62866028 62866027
个人信息: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韩永丰 政法委书记 62709208 62818808 13905847411
余银虎 政法委副书记 62702538 62719818 13777039108
姚劭明 政法委副书记 62719736 62780178 13805807590
许林康 610主任 62731720 62729348 13857818882
俞如康 国保大队大队长 62866201 62818363 13905845900
马学良 国保大队教导员 62866202 62818820 13705843330
罗一梁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62866203 13905849612
单位信息: 余姚市检察院
浙江省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18号 0574-62776118
个人信息: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毛纪华 检察长 书记 62773298 13905740296
娄江锋 副检察长 副书记 62772507 62681168 13705846658
陈强 副检察长 62772509 62823838 13905844075
褚贵炎 副检察长 62772358 62814158 13958351079
王金夫 副检察长 62776161 62830398 13905840398
陈吉明 副检察长 62776258 62812598 13805800025
戴素君   62776112   13757499137 本案检察官
单位信息: 余姚市法院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140号 0574-62770008
个人信息: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
邹立群 院长 书记 62770088 62774906 13906625781
王剑波 副院长 副书记 62785678 62625028 13905842181
陈志和 副院长 62770008 62631536 13905844315
陆金城 副院长 62770007 62811822 13705841822
姚明泉 纪检成员 62785508 62817720 13606599996
姜慧军 副院长 62770006 62771658 13705844949
余国英 62770095 62708611 13705846889
夏洁 办公室主任 62770085 62680757 13606596925
朱蓉蓉 刑庭庭长 62770048 15888097272
盛辉   62770042   13685861165 本案主审法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