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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四监狱对法轮功学员洪长的再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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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杭州法轮功学员洪长,一九九八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坚持修炼、讲真相,屡遭中共当局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至十一月洪长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以所谓监视居住名义投入杭州市江干区巡特警大队二中队关押近两个月(关押地点在杭州市机场路机神村附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一年;释放后因洪长曝光劳教所恶行等原因很快又被诬判四年,投入浙江省第四监狱,受到种种折磨,几致失去生命。

二零零九年五月,洪长因散发弘扬中华文化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碟片再次遭到绑架、诬判三年,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投入浙江省第四监狱。关于洪长以前遭受的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浙江学员洪长的声明与抗议》及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浙江省第四监狱对洪长的迫害》两篇文章。

下面是洪长自述再次遭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的情况。

一、囚中囚

二零零九年五月我因散发《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碟片遭到抓捕,诬判三年,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再次投入浙江省第四监狱,再次遭到该监狱的迫害。

进监狱后,狱方第一时间就将我交给六名犯人(包夹犯)管制,利用犯人对我进行威逼利诱,逼我认罪,这是监狱多年来一贯的做法。从此我不能与人交往,不能跟别人讲话,不能走出监室,不能开帐购买食品,不能读书看报,更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过着囚中囚的生活。

为抵制这种包夹政策,争取正当权益,我在书面、口头反映问题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在入监两个月后的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摘下胸牌,罢工罢课罢操,并将此决定提前几天告知所在小组组长(姓郁),请转告狱方。刚好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我被调到了五监区五分监区,而五监区五分监区也同样利用包夹犯逼迫我,所以就在调到五监区五分监区后的第二天我摘下了胸牌,开始罢工罢课罢操。

二、体罚、种种羞辱、折磨

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包夹犯开始对我进行体罚,逼我一天到晚在监室内站着,往往是连续站立十五小时以上,一分钟都不能坐下,连吃饭都是站着吃的,有时甚至站到晚上十点(狱中作息时间是早六点打铃起床,晚九点熄灯睡觉。)他们还经常用录音机播放诬蔑大法的材料逼我听,甚至拿着录音机贴近我的耳朵放大音量刺激我,妄图在我一天到晚站立、站的很疲惫时对我洗脑。

在体罚的过程中,包夹犯还翻来覆去以各种方式折磨我,有时包夹犯把我高高托起,托举过头,架着我转圈,转到极致突然把我放下,我在惯性作用下恶心想吐、头晕目眩、手忙脚乱的跌倒在地,他们在一旁看得拍手大笑;有时用夹子夹着我的耳朵将我提来提去;有时将我按倒在地用记号笔在我脸上描眉涂鸦;有时提着我的脚踝将我倒吊起来拎来拎去,致我头朝下、双手撑地前后爬行,他们一帮人围着我哄笑取乐……

种种羞辱折腾,不一而足。白天体罚,夜间则反复将我推醒,干扰我睡觉,少则每夜三四次,多则十几次二十几次的将我推醒,使我得不到正常休息,甚至将我推醒后,头枕着我,压我身上,不让我入睡。当我质问他们为什么干扰我睡觉时,包夹犯张义昌公开叫嚣说:“这是我的权力,我在履行职责,我有权检查你的睡眠情况,万一你死床上怎么办?……干扰你睡觉?谁看见了?”

在我的检举揭发下,到三月底四月初,白天公开的严重的虐待行为缓解了,但是夜间的干扰持续了下来,一直持续到九月三日为止,前后长达六个多月,夜夜干扰,只在六月份停过两三天,因为在六月六日,我在“思想汇报”里反映了夜里干扰我睡眠的情况(狱方规定我每周写一篇所谓“思想汇报”)。

包夹犯收敛了两三天,但那两三天后,他们开始对我进行报复,因为上面对他们不做任何处分,他们开始嚣张起来,甚至在深更半夜突然托起(端起)我的头将我猛然立起来,我在睡梦中惊醒过来,觉的浑身开裂,睁眼一看,自己在床上坐着呢,周围死一般的沉寂,在阴暗的灯光下,包夹犯正冷冷的看着我。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逼我认罪,一旦我认罪了,周围的六个包夹犯就会获得各种好处,特别是有机会获得监狱的奖励加分,可以多减刑、早出狱。所以他们经常对我说这样的话:“你不想减刑,我们可是想减刑的,上面把你交给我们,我们完不成任务,不但得不到奖励减刑,还要挨骂,能让你好过吗?只要你改变一下,你在监狱就好过了,你就帮了我们六个,你一帮六,我们就指望你了。”

三、面壁、剥夺生理需求权

二零一一年一月,新来了一个中队长,接管了所谓“转化”。不久,在二月二十一日,该中队长指使包夹犯开始对我体罚,逼我每天到谈话室面壁,谈话室门窗关着,窗帘拉下,门外贴着告示说“未经警官批准,闲人不得入内”,在这样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对我进行威胁恐吓。我每天要从早上六点被强制站着,站到晚上九点,连续站立十五个小时,一分钟都不能坐下,连吃饭都是站着吃的,时间长了,血液循环不畅,我手脚都肿胀起来。恶徒一边体罚我,一边刁难我。我要上厕所,包夹犯叫我等着,让我难受难受;我要喝水,包夹犯说等会儿,有时一等一个上午没水喝,到了中午开饭了,菜里有汤,渴了,想喝汤,包夹犯将菜碗拿走,说:“汤里有泥沙,不卫生”,不给喝汤。

这样到了三月八日,晚上九点时,中队长走进谈话室,问我“想通了没有”,我说想法跟以前一样,中队长咆哮起来:“我有的是办法叫你认罪,你以前在劳教所认过罪,劳教所有什么办法,我也有什么办法,你等着!”他准备实施更加极端的手段。第二天,当时的裘副监狱长意外踱进五·五监室,见整个中队空荡荡的(因别人都出工了),只我一人在谈话室面壁,旁边有人看着,他就过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转过身来跟他反映实际情况,跟他讲真相,结果他叫停了这种体罚政策。

两个月后,五月九日,中队又开始对我体罚,只是程度比以前有所减轻,有时让我坐下来看看新闻联播,算是让我休息了,有时上午让我坐五分钟,下午坐五分钟,也算是让我休息过了,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时叫我坐下,领导一走又强制我站。夏天到了,天气炎热,也不能正常洗澡搞个人卫生。

到十月三日,我碰到中队长,向他提出要求,要写信给监狱长信箱、检察信箱反映我的遭遇。中队长勃然大怒,对我进行威胁恐吓,扬言要“弄弄”我,在他们的包夹下,我无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中队长调走了,新来了一个指导员接管了相关工作,通过讲真相,我渐渐改善了一点环境,到最后两三个月时,能够有限的看看书报,开帐时购买点食品。

二零一二年五月非法的刑期满了,我走出了监狱。

四、真相终会大白

在整个非法关押期间,监狱一方面对我威胁恐吓施加暴力,另一方面妄图对我洗脑,逼我学习诬蔑法轮功的材料,其中有一本是浙江省第二监狱教改科编的歪曲法轮功的,这个二监也非法关押了一批法轮功学员,暴力强迫写违心材料,又拿出去骗人,这是中共多少年来惯用的伎俩。对此,我严正指出:一个人只有在自由环境下作出的选择才代表他的思想,在监狱这种暴力场所的言论并不代表他真正的抉择。

在中共监狱里,包夹犯可以违规违纪而不受处分,相反还经常拿到奖励多减刑。那个长期对我进行打骂、体罚、刁难、干扰我睡觉的包夹犯张义昌,不但不受处分反倒被评上了二零一一年度改造积极分子。监狱有个政策,评定改造积极分子时要经过全体服刑人员的评议,这是一项重要指标,用以“证明”监狱的工作公正透明,评议的结果是,全中队多达三分之一的人投了反对票,反对张义昌当选,张义昌照样当上了“改造积极分子”,获得了监狱的减刑奖励。

二零一二年大年过后的某一天,大约在二三月间,我五名大学同学来监狱看我(也许是被狱方请来做洗脑转化的),我当场揭露狱内打骂体罚不让睡觉等黑暗内幕,当时教改科做“转化”的警察高某问:“那是你上次在这儿坐牢的事,这次也这样吗?”我说:“是的。”高问:“我怎么不知道?”我当场说:“你是知道的,大体情况我跟你讲过。”高无言以对。当时在场的还有教改科的洪科长及我所在中队的警察李某。

这个监狱里多数警察和犯人是不明真相的,因为这个环境很封闭,“六一零”系统在推行这套迫害政策时有专职警察在做,其他警察很少过问甚至不能过问,所以多数人不明真相,就连做所谓“转化”的很多警察也是不明真相的,所以还得善意的智慧的讲真相。

在此也奉劝极少数明知法轮功是被迫害却还要推行错误政策的人:不要为了转眼即逝的蝇头小利而出卖良知,不要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封闭环境欺骗周围的人,真相早晚会大白于天下,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


浙江省第四监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 邮政编码:311100
浙江省第四监狱教改科:
科长室 电话:0571-86249928
“转化办” 电话:0571-8624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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