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穆克英,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晚二十一时左右,从家中走出去发大法真相材料,一夜未归。第二天当地交通台播出消息,有一个老太太在延吉市202省通道木材厂对过因车祸身亡。当家属第三天找到时已在殡仪馆,经辨认确定是一月二十八日晚出去未归的穆克英老人。当家属要走近穆克英,查看尸体时,有不明来历的人制止。当给死者穿衣服时,不法人员不让家属在场仔细看,但还是看到穆的脸上有几处淤血。
穆克英 |
穆克英老人下葬后既没见到“肇事司机”也没能拿到交通事故材料,事故科催促急、快火化。遗体火化后一个月才给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把事故书拿给医务人员咨询,明显看出穆克英出事当时不会当场死亡,事故书中称交通局到现场介入后没有及时给穆治疗造成死亡。事故科也没提及有没有其它中共部门介入。
在疑点重重,说法前后矛盾的情况下不提赔偿也不能说明疑点的情况下,家人和律师向交通局调查事故经过时,交通局的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说:穆克英被撞时除了交通局,“110”、“610”二个部门的人也到了现场,“110”把人拉走的(当时人能动,说话清晰)。法医透露,第二天去给鉴定时人就送到殡仪馆,他介入时人已经被剖腹缝合过了。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尸检”,极有可能是掩盖对穆克英非车祸死亡的不可让人知晓的罪行。
案子进行到法院时,法官告知穆的家属上午九点开庭,实际七点半就开庭了,法院特意错时通知的,家属到庭时,案件已经审理完了,人正要往外走,家属知道又上当了,家属强烈要求和“肇事司机”王江说两句话。“肇事司机”王江说:“110和公安局拉走的,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真的不知道,真的是不知道,真的。”他只是反复地重复只说,并回避家属追问……这时金姓法官过来干涉家属和“肇事司机”的谈话,威胁穆的家属说:你们应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这样以判决“肇事司机”赔偿8万元结束了。
双城的姜小艳在女监被迫害严重,望看到此消息的同修转告其家人,快去要人,一定就回来了。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至少非法关押着二十三位北京法轮功学员、六位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每天,劳教所的恶警使用廉价劳作、体罚、蹲小号、电击、上“大挂”等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人虐待,以追求“转化率”。
关押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有:王日华、刘亚春、曹健欧、唐桂林、王少华、卢琳、张秀丽、刘海宏、沈越千、郭亢、李春莲、周丽娜、敬章秀、王丽、王春霞、王素萍、林凤莲、李秀芬、付英、黄汝佳、程富兰、谭珍、岳军。
关押的内蒙古法轮功学员有:梁作娟、张红、腊梅、杨艳华、刘淑兰、李小花。
图牧吉劳教所女队: 邮编:137605 电话:0482-6710573、0482-6710749 恶警:康燕、娜仁花、尹桂娟、万丽萍(狱警或队长) 劳教局纪检委办公室电话0471-6291009(早期报道的有误)
新增电话 :图牧吉劳教所 管教科0482---6710030
0482---6710148
大队长 王利伟办公室电话0482--6710417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赵立春和丈夫去赤峰市阿旗双胜镇巴彦包特集市买纸,送人真相台历时,被双胜镇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天山看守所,直到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中午才回到家中。最近,巴林左旗的恶警又多次骚扰他和他的家人,甚至对他进行跟踪。
相关责任人:
阿旗国保大队长:姓白,13804761788 双胜镇派出所所长:姓胡,13804761555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姜瑞华在宁乡县汽车南站讲真相,遭人恶告,被正农社区户籍喻正秋等白马桥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其后,宁乡县“六一零”副头目陈再强和白马桥派出所警察,到学校找姜瑞华的孩子,恐吓、威逼、诱骗孩子说出姜瑞华的情况,用以整黑材料构陷姜瑞华。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姜瑞华被劫持到白马垅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姜瑞华遭到暴力“转化”迫害,曾被三名夹控犯人拳打脚踢,打得全身瘀青,一周时间不能洗澡。劳教所还强迫姜瑞华做奴工,每天清晨六点半就要到车间做电脑数据线。被分配将数据线打包装的学员,每天要包一千六、七百包数据线,晚上六、七点,完成奴工任务后才能吃晚饭。有时还要通宵加班。在劳教所的精神和肉体折磨下,姜瑞华被迫害的急剧消瘦,已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
姜瑞华被非法关押,她的孩子无人照顾,有时没有饭吃。
白马垅劳教所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白峰区白马垅
电话:区号(0733)
办公室:8634800
行政处:8634811
管理科:8634601
教育科:8634602
纪检办:8634819
2013年4月15日早上,潍坊国保恶警妄图去大法弟子戴宗臻家非法骚扰,戴宗臻在家不配合。通过大法弟子积极配合,发正念,恶警已撤走。但她的丈夫大法弟子王升华到大法弟子谭佛礼家去时,两人同时被恶警绑架,详情待查。
大法弟子施建芳是江苏省南通启东市人,女,60多岁。2008年,被非法判刑5年,劫持到南通女子监狱。期间,遭到了残酷的迫害。
1、利用犯人殴打。我亲眼看见警察指使一个20多岁的女犯人(淮安人,在上海打工,)对施建芳拳打脚踢,骂脏话,还在施建芳的衣服后背上写“打倒施建芳”,在字上面划个大叉,下面画一个乌龟。侮辱她的人格,还让她穿着那衣服去劳动现场干活。晚上把她床上的被子扔到外面,不给睡觉。
2、不准上厕所。整天不让上厕所,大小便拉在裤子里,不许洗澡换衣服,让别人闻臭味,挑动同室犯人辱骂她。
3、强迫干重活。暴雨天强迫她扛好几十斤重的沙袋,一袋一袋的填被雨水淹没的路。我看到她是躬腰一步一步的艰难挪动,十分可怜。
4、煽动丈夫离婚。监狱警察把她糟蹋的蓬头垢面,然后叫她丈夫儿子来看,还照相,侮辱她和她的家人,煽动家人仇恨她。家人不明真相,受不了屈辱,导致丈夫与她离婚了。
5、强制她服不明药物。警察指使医务犯说她有高血压,强行服药,不知道用是什么名字药。
迫害的主要责任人:警察 王志红 阚建秋 孙兴云
四月十四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大法弟子张秀梅在民生桥(洋桥)附近给某汽车司机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然后被下花园区城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并录了像。下午五点钟亲戚去要人时,恶警说下午四点钟送到了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等半个月才能把人接回来。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城镇派出所电话:(0313)5052472 所长李亚军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煤矿派出所电话:(0313)5166744
邮编:075300
新疆昌吉师范学院数学系教师龚晓娟,女,五十一岁,家住昌吉州二中家属院。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在昌吉师范学院被昌吉市三工乡派出所恶警绑架。
她在98年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甲亢,到处求医问药,痛不欲生,修炼后在短时间内起死回生,现在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在家庭中她是贤妻良母,工作中兢兢业业吃苦耐劳宽容善良,时时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是现今社会中难得的好人。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经历调离教师岗位、抄家、强行洗脑,非法监禁等迫害。
15日,辽阳市白塔区召集街道人员开会,欲对大法弟子进行洗脑迫害,此事由政法委尹云(据说是主任)主抓,行动组长周文举(白塔公安分局局长),副组长李光。具体实施方案:4月11日--20日街道进行摸底,摸清法轮功学员的住处,20日-5月10日实施抓捕。
周文举 电话 15841900001
白塔区公安局
办公室 0419-2124784
政治处 2142432
纪检委 2142433
法控科 2142435
国保大队 2251931
4月15日,被骚扰的有王新民家、戴宗珍家。被绑架的有王升华、谭佛礼、袁青霞;王新民因出现休克状态,绑架没得逞,戴宗珍情况不详。
袁青霞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邪恶之徒绑架,化纤厂领导配合了恶人绑架,现在袁青霞的下落不明。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河南省周口市新东区许湾乡许湾村大法弟子许家兵,在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恶人构陷,七八个恶警绑架了许家兵。下午四点多,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光盘、真相资料、大法书籍。在派出所的非法审问中,许家兵一直说法轮大法好。当日夜里,许家兵又被劫持到周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许湾乡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394-2901069
所长 陈众 15890555555
指导员 13938049866
朱军 13849458711
成博 13781286769
陈飞 13849406811
赵鹏 18738826176
王东林 13603947869
靳非 15939487333
许磊 13803949830
许湾乡政府
党委书记办公室 0394-2901166
乡长办公室 0394-2901998
副乡长办公室 0394-2681122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法院将对家住抚顺顺城区的大法弟子苗素清非法开庭(很可能还是南沟看守所)。
新民市国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构陷沈阳法轮功学员潘友发,法院人员声称2013年4月19日(本周五)将对潘友发非法开庭。潘友发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陈福洋、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等警察暴力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
参与迫害潘友发的部份责任人名单:
沈阳市国保支队队长:马立新(音)电话:15904065273
副队长:刘鑫(音)
国保警察:马占良、陈福洋
新民公安局:
副局长李兴(主管国保):电话 024-27510118 27625688 13609835688
新民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副主任、610副主任:王占岭:办公电话:02487505093手机:15524018181
新民国保大队长苏剑平:电话024-27510015 13889186666
新民国保副队长王炳元:电话024-87852554 024-87505782 13504977263
新民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电话024-287852471 13940481588
新民检察院:
陈洪岩:电话024-27600280 13604908722
卢文 :电话024-27600272 13840463666
新民法 院:
计兴东:电话024-27509900 024-27509832 15840397103
庭长景连柱:电话27509800 13840443666
新民看守所:
所长齐富春:电话 13504978318
副所长李英富:电话 13889842828
副所长侯波:电话 13940157699
副所长张科:电话 024-87532701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下午一点左右,山东临沂市河东区两名女大法学员(年龄分别在五十六岁和六十岁左右)出发神韵光盘,向人们介绍中国传统文化,遭到河东公安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绑架。
河东公安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 所长 刘永壮 13605392323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大法弟子秦发军在陕县观音堂镇公交车上发真相资料时,被观音堂镇恶警绑架,该镇派出所电话:0398-3711030。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熊桂菊,自从二零一三年二月底,和家人弟弟、妹妹(不修炼)到台湾看神韵晚会回来后,她和家人就不断的遭到武汉市公安局恶警骚扰。二零一三年四月初,一元街社区伙同派出所恶警一群人到熊桂菊家里企图绑架,因本人不在家,绑架未遂。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熊桂菊在南湖被恶警绑架到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迫害。
2013年1月14日,湘潭大法弟子杨适宜到长沙宁乡县道林镇农村发真相资料时,突然被道林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宁乡县拘留所关押,后被宁乡县国保大队多次非法审讯,并威胁要判他七年有期徒刑。随后,湘潭“六一零”人员来宁乡,伙同宁乡县“六一零”人员将杨适宜转入宁乡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并不准家人探视。
二月六日,杨适宜家人多次请求看望,被均宁乡县看守所拒绝,声称杨适宜的材料已上报了,准备对其非法判刑、劳教。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杨适宜因为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邪党关入恶牢八年,一直受尽折磨。请知情者提供近况。
宁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电话(区号:0731):
公安副局长(专管国安):曾宁汉87880030(宅)13974955229
大队长:刘凯 13317497528
教导员:杨利江13508496538、87846538(宅)
副大队长:欧立强13975188688、87899675(宅)
中队长:周新河 13507446662
警察:王霖13187098061
谢平辉:13975188858
谢平:13786159555
高清明13874975548
林利兵:13974945110
周青奇:13469057905
办公室电话:87882661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二道江大法弟子徐常荣,回白山市娘家,照顾住院的母亲。徐常荣在街上花真相币,被不明真相的人跟踪到医院,并恶意举报,徐常荣被白山市公安局绑架。徐常荣现已被非法关押到长白县看守所。
今晚(十六日),家属及同修从二道江出发,去到长白相关部门要人。
近日获悉,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劳教所的宁夏法轮功学员田玉成正在绝食抗议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辗转到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的宁夏法轮功学员田玉成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警察绑架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二台,十月十一日,恶党徒以他家中有法轮功“宣传品”为由,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
田玉成,男,今年四十四岁,大学文化,原来是宁夏质监局技术监督检验所职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劳教三年,开除公职,后来辗转到北京就职。 参与迫害单位:北京市劳教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此次参与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谌瑞珍的恶警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拘留所恶警。
安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向东 13907376055、办0737-7227648。
教导员陈湘鹰 13807376368、办0737-7227648。
副大队长夏英吉13875370159、办0737-7299909。
安化县行政拘留所:副所长蒋曙东 13973736828。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辽宁省凌源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决法轮功学员杜清秀有期徒刑六年。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凌源市法院在朝阳市法庭公开审理法轮功学员杜清秀一案。
杜清秀系凌钢中学英语教师,因利用手机给公检法等司法人员发彩信讲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在上班期间被绑架关押至今。法庭上,公诉人员指控杜清秀利用手机发彩信,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提请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至五年。
律师在法庭辩论时,根据公诉人的指控一条一条的予以反驳,有理有据,特别根据“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法轮功学员定罪的事实,有力的为杜清秀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没有确认法轮功为邪教(编者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公民炼法轮功、发彩信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杜清秀并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伤害任何人,更谈不上破坏法律实施,因此,罪名不能成立。律师要求合议庭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践行司法独立的原则,敢于做出对杜清秀无罪的公正判决。当事人辩护说:法轮功不是邪教,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法庭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场作出最后判决。
可遗憾的是,凌源市法院仍然执法犯法,无视公民的合法权利,践踏宪法,于十五日对杜清秀作出有期徒刑六年的非法判决。
家住大港生活区的大法弟子刘慧青,女,50多岁。15号晚9点多钟,遭恶人非法抄家。刘慧青人没在家,抢走一些个人物品。详细情况望知情者给予补充。
大法学员张翠娟(女,48周岁)于2012年4月16日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七星泡镇送神韵光盘救度众生时,被七星泡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送到宝清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期间,张翠娟一直没报姓名,在外省打工的家属也不知情,现在她的家属回来找她,得知她被关在宝清县看守所。家属到看守所找人,看守所的人让她去国保大队找白文博,白文博说已经把材料送到检察院洪旭那里了,家属找到洪旭要求把张翠娟带走,洪旭非但不放人,连见面也不让,没过几天就把材料送到法院了,家属再找洪旭,他就说“我说了不算,你去找法院刑庭的副庭长孙忠伟。”家属找到了孙忠伟表示“我妈妈是好人,又没有犯罪,要求把她带走。”孙忠伟以蛮横的态度说道“你妈是罪犯,我们半个月后就开庭宣判。”就把其家属轰了出来,家属没有办法,就给当时在外地出差的庭长张文学打电话,张文学一听是此事,就把电话挂了。再后来打电话,他们就不接了。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 电话 0469-5230888
院长 于夫鑫:18604697008
庭长 张文学:13946677600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检察院 电话 0469-5437855
洪 旭:13329345300
检察长彭世君:13351165667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国保大队 白文博:18645166888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看守所电话 0469-5433425
(明慧网通讯员湖南省报道)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万庾镇苍台村九组村民谢朝炎、严从喜(夫妇),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被万庾镇派出所指导员李四清伙同县六一零、政保、国保的陈队和刘浩等恶人们绑架,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华容县看守所和拘留所。
谢朝炎、严从喜夫妇在村里,是左邻右舍公认的忠厚、勤劳的好人,农闲时夫妻二人就到县城用摩托车送客、擦皮鞋。丈夫谢朝炎从事摩的时稳重、热情、从不宰客,所以别人都爱坐他的车。然而这样的好人,却因为生意太好,被同在一处出租摩的的同行熟人嫉恨,恶告到万庾镇派出所说他炼法轮功,讲三退。
谢朝炎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恶人们直接绑架到了华容县看守所。然后县“六一零”、政保、国安的有关人员和当地派出所人员联手到谢朝炎的家中非法抄家,发现法轮功真相资料后,将其妻也强行绑架至拘留所。
谢朝炎夫妻种有二十亩水稻,已经成熟将要收割,不能耽误。女儿定于九月十九日出嫁,家中还有很多大事等着夫妻俩回家去做。谢朝炎家中的亲人听到消息后去看守所探望,被态度横蛮的国保人员张浩说成是闹事,晚上打电话威胁说什么本来是要放严从喜的,你们敢来闹事,不放人了。
乡亲们都知道谢朝炎是个大好人,纷纷响应谢朝炎妻子的呼吁,联名要求警察释放谢朝炎,有村民在签名时忍不住写下:“谢朝炎是大好人”。
非法关押在长沙新开铺劳教所的湖南华容县谢朝炎已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