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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刘伟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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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刘伟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被中共警察绑架,目前面临非法庭审。

刘伟于二零一三年元月二十七日在南郑县黄官镇讲真相、发放《九评》书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黄官镇派出所警察气势汹汹的将双手强扭至后背,非法劫持,后送往南郑县看守所关押。

第二天家人前去要人,警察哄骗家人说行政拘留十五天,大年初二来接人。随后却又伙同汉台区国保大队非法查抄了他的家。

如今刘伟已被关押一个多月,警察没有放人,女儿去看他,警察不准见面,说,刘伟的案子现已被“六一零”改为刑事案,要报法院审判。

刘伟,五十三岁,原是汉中粮油机械厂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中共邪党窃政六十周年时,汉台区国保大队长马平安带领恶警李有治等闯入他上班的值班室,抄家后,把他绑架到汉台区看守所关押,劳教二年,押往陕西省宝鸡虢镇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里刘伟被强制“转化”,受到了诸多折磨。

南郑县位于汉中汉江以南,和四川接壤,是一个山区县,被标榜为“红色交通线”。多年来受中共邪党各种宣传和广播电视的谎言蒙蔽,民众不太了解法轮功。刘伟为了让山区的人明白真相,不辞辛苦,到那里传播真相,反而被绑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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