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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牛桂芳被冤判入狱 女儿呼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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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绑架的借口是她挂了写有“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轮大法好”的条幅。次日,警察到她家中抄家,抢走现金和贵重物品。被非法关押期间,牛桂芳遭到“苏秦背剑”等酷刑逼供。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判牛桂芳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沈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牛桂芳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十一月二十八号,家人到监狱要求接见,监管人员告知:现在不让见,得一个月以后监狱给“通知”才能让见。

现在都一个多月过去了,家人没有接到监狱的“通知”。牛桂芳的女儿心急如焚,不知道妈妈现在是否被酷刑折磨。她呼吁海内外所有的善良正义人士予以帮助和关注,“让善良的妈妈早日平安归来”。

以下是牛桂芳女儿的呼吁信

全世界所有正义善良的人士:您好!

请您在百忙之中倾听我一个做女儿的心声!

我是牛桂芳的女儿,我叫冯小丽。我妈妈牛桂芳,是一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一场人为的灾难降临到我那朴实善良的妈妈身上。

那晚我妈妈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野蛮绑架,“理由”是她挂了写有“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轮大法好”的条幅。

次日,也就是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一行十多个警察(有新城子分局国保的,新城子街派出所的、虎石台派出所的、还有社区的人),在我们不知情且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撬开防盗门到我家抄家、抢劫。 他们还劫持着我妈妈上楼强行给她照相,我妈不配合,他们就连推带拽。当我爸爸得到消息回到家时,家中已经是一片狼藉。

他们抢走了我家一台价值四千多元的台式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台缝纫机、一部手机、一个小手包(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以及妈妈为我准备结婚用的一万二千元的现金和一枚金戒指。

我得到消息后急匆匆赶到新城子街派出所找到“办案”的副所长韩显军。

我问他:“为什么绑架我妈妈,她犯什么法了?”他说:“你妈炼法轮功,她挂条幅。”我说:“她炼法轮功怎么啦?那满大街都是条幅。”他说:“炼法轮功就犯法。”我说:“炼法轮功犯哪条法了?你把法律条文拿给我看看。”她说:“法律条文在我脑子里,给你看什么。”我说:“把抢走我家的钱和东西还给我。”他说“我们可没看到那么多钱和金戒指,当时在场那么多人,你去问他们吧。你今天要是态度好我就把这个小手包和包里的钱还给你,你就这态度等着吧!”我说:“那包和钱本来就是我的,你凭什么不给我?”他说:“你妈已经被送到看守所了,现在案子归分局国保大队管,别在这胡搅蛮缠。”我说:“我要告你。”他说:“去告吧!最好现在就去。”

那段时间里,我爸爸奔走于新城子街派出所和沈北国保大队之间希望他们能释放我妈妈,归还抢走我家的钱财和物品。可他们推来推去拒不承认抢走的一万二千元的现金和一枚金戒指,也不放我妈妈。我爸爸有时晚上还要上夜班,不几天人就瘦了一大圈,经常一个人喝闷酒,有几次我就看到我爸躺在床上流眼泪。

我妈妈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期间,有好心人带出消息说:我妈妈在一二年的九月份被沈北新区国保一个叫“三哥”的人带领三个警察其中一个姓吴(黑脸、1米70左右,小眼睛,较胖),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酷刑迫害,他们拉上窗帘强行她按手印,我妈妈不配合,他们就撅她手,捂她嘴,把手背过去用“苏秦背剑”的酷刑折磨她。之后我妈的胳膊肿得老粗,好几个月手都不好使。听到这样的消息我们全家人都悲愤至极。

我几次从外地千里迢迢赶回家到看守所想见妈妈时都是不让见。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晚,我爸爸接到沈北新区法院的通知说:一月十七日要对我妈妈非法庭审。我妈妈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我们没接到任何“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书” 等相关法律手续,而且第二天开庭头天晚上才通知我们,我根本就赶不回去,就这样我没见到我日思夜想的妈妈。

姨娘们告诉我,妈妈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当时所有见到我妈妈的亲属都哭了。

我妈妈修炼法轮功后肾病、类风湿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也不和我爸吵架了,我爸有时喝完酒打她,她都不还手,她对爷爷奶奶孝顺,对亲属邻居热心,她的言行和炼功前简直判若两人,我和爸爸以及所有的亲属在我妈妈身上都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那时我们的三口之家真是幸福。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偷偷到沈阳市看守所对我妈妈下“判决”枉法诬判我妈妈三年。

我们咨询律师后更加确信我妈妈没犯法,相反她的行为是应该受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律师说:中国《宪法》36条赋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从绑架、刑讯逼供、拘留、批捕、起诉、判决等,都是假法律的名义对我妈妈实施的迫害,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在违法犯罪。

我妈妈是冤枉的,我要为她伸冤,我们请北京两位正义律师将我妈妈的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沈阳市中级法院对妈妈上诉冤案开庭,法庭上我妈妈讲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并慈悲劝善。两位律师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妈妈的所有指控,证明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以及迫害信仰涉嫌违法。正义律师还劝告当庭参与的所有人员“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违背良知的事,将来要承担责任的。还当庭提出应立即释放我妈妈。

原本以为,那些庭审人员能秉承法律“惩恶扬善”的宗旨,为我妈妈伸张正义, 谁知,中国的法律已沦为迫害善良的工具,那些披着“执法”的检察官,法官们把自己的人性良知出卖给邪恶的中共,假借法律对我妈妈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沈阳市沈北新区参与非法庭审我妈妈的人员是:沈北新区检察院郝连峰 ;沈北新区法院邹东辉、王旭 。 沈阳市中级法院参与非法庭审我妈妈的人员是:沈阳市检察院江志强、陈萍萍;中法法官张海军、刘大勇、罗冠杰。

之后我和姨娘们几次到看守所要求见人,都被无理拒绝。

我妈妈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至今一个多月了不让见人,监狱把我妈妈怎么样了?她有没有受到酷刑折磨?我和爸爸及所有关心她的亲人每天都为她提心吊胆。

在当今中共暴政专制的中国我妈妈沉冤难雪,但是在未来,当政治清明,司法公正那一天,我一定要把那些把我妈妈陷冤狱的恶人告上法庭,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现在眼看又要过年了,多么希望妈妈能回家和我们一起过年。呼吁海内外所有的善良正义人士“请赶紧伸出您的正义之手,制止迫害吧!让我善良的妈妈早日平安回到我们身边来!”

牛桂芳的女儿:冯小丽

附:
辽宁女子监狱监狱长:杨莉,办电024-89296666、宅电024-86914173、手机15698806333
通信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辽宁省女子监狱,邮政编码: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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