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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因废除劳教放过累累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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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共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饱受国际舆论的挞伐而臭名远扬。十一月十五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正式披露,在其第九部份中,正式提出“废止劳教制度”。此举对于中共来说,可能有两个企图:一方面是避开全世界对其劳教制度的强烈谴责,向国际社会表现其人权进步;另一方面,则企图通过废除劳教制度,掩盖其劳教制度在迫害人权、特别是迫害法轮功中所犯下的累累罪恶。

中共宣布废除劳教制度,却未提劳教所在违反人权、滥用酷刑等方面的问题,更没有提到如何调查和处理那些利用劳教所迫害人权、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人。中共司法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各地有351处劳教所。美国政府2008年的《宗教自由报告》中提到,中国的劳教所里,有一半以上的人员是法轮功学员。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十一月十七日报导,迫于海内外民意的巨大压力而被废除的劳教制度是中共整个政法委的核心,也是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举措之一。为了非法关押庞大数量的法轮功学员,中共当局在各地大力兴建或扩建监狱和劳教所。例如,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广西各地被劳教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送往南宁茅桥广西第一劳教所,其中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女子大队。后来因为广西当地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实在太多,于是广西当局决定成立广西女子劳教所,在2001年1月1日正式挂牌,用来关押广西当地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后来广西女子劳教所更名为广西女子劳动教养管理学校,凭借新址处完备的设施继续犯罪,更为残暴也更为隐秘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根据法轮功明慧网《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统计,在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共有714个致死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受过劳教所的关押迫害,其中546名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直接酷刑虐杀致死,共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数量最多排第一,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排第二,黑龙江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排第三。事实上,这些被曝光出来的死亡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庞大数量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劳教所酷刑虐杀后,被严密掩盖着。

中共劳教所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犯下了累累恶行,在国际社会臭名昭著。2004年5月,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女,37岁)被沈阳龙山教养院连续电击致面部严重毁容,生命垂危,送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后高蓉蓉在当地法轮功学员帮助下从医院逃出,并将自己被电击毁容的照片及经过向明慧网曝光,引起国际社会强烈抗议。2005年3月,高蓉蓉被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关押,同年6月16日被迫害致死。

2013年4月,大陆媒体记者亲自走访多位曾被马三家劳教的人员并采集相关物证等后,发表了《走出“马三家”》长篇报导,详细揭秘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女性劳教人员实施“坐老虎凳、绑死人床、上大挂、关禁闭”等种种惨无人道迫害事实。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因此又成为国内外舆论的焦点。

国际特赦近日在《换汤不换药——废除劳教制度》的报告中指出:“废除劳教所制度是正确方向的一步。但是,现在看起来,它可能仅仅是一个外观上的改变,只是为了躲避公众对滥施酷刑盛行的劳教制度的强烈抗议。”国际特赦中国研究员Corinna-Barbara Francis说,“很清楚,因为政治活动或宗教信仰而惩罚人民的基本政策没有改变。滥权和酷刑在继续。只是用了另外的方式。”

废除劳教制度,难道被中共劳教所酷刑虐杀的、已经被确认的这546法轮功学员的血债,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那些利用劳教所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难道就这样逃脱审判吗?决没有这样的事!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各种罪恶,一些不能及时追究罪责,作恶者逃之夭夭,给人留下了很不好的示范,才使得大大小小的迫害在当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容易发生且难以制止。

为了国家与民族的道义,大家今天都要清醒地认识到,废除劳教,这是正义的胜利!同时,对于利用劳教所迫害人权、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滔天罪恶,也决不会因为劳教所关门而一了百了!罪犯必须要接受审判,罪恶必须要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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