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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洪扬法轮大法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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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人员操控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图谋迫害已被非法关押了大半年的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杨明清及叶茂一家三口,和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张晓丹夫妇。

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在法庭充分展现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人能明白真相得救。杨明清在她的辩护词中写道:“今天,我再次被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站在了被告席上,我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拥有法轮功书籍和所有宣传品合法。”她最后写道;“世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包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每一个人都是大法弟子救度的对像,对参与迫害的每一个人,我没有怨气,也没有仇恨。只是希望你们能早日明白真相,少干一件迫害法轮功的事,就是为自己进入未来多一份希望。”

叶保福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时,通过法轮大法的法理感化了一位死刑犯的故事。这位死刑犯在看守所里对人生失去了一切希望,万念俱灰,因此采取极端暴力的方式和包括看守所警察在内的所有人发生冲突,甚至萌生了要杀害看守所警察的念头,连看守所都无法管制他,叶保福主动申请和他在一个监室,用自己在大法中修炼的亲身体会,最终感动了这个死刑犯。在临刑前,这个死刑犯给叶保福写了一封信,并对他说如果他早一点知道法轮大法,他就不会干出强奸杀人的事,把自己置于死地。并让叶保福在法庭上将这封信拿给在场的所有人看。法庭已经作为证据收下了。

叶保福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真理:法轮大法可以救度所有的人,希望所有人都能够珍惜这万古机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被这慈悲的能量感动了,法庭成为了法轮功学员洪扬展示大法美好的舞台。审理一直从早上十点到下午一点半休庭,三点继续直到下午五点结束,持续了近六个小时,据法庭的法警说,法轮功的案件从来没有审理过这么长时间的,对他们来说,都是第一次。

二十一日一大早,前来旁听的人都赶到昆明市中级法院,接待室里人头攒动,上至八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人,下至襁褓中的婴儿,大家怀抱着相同的心愿,想为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叶保福一家、苏昆夫妻伸出正义的援手。法院接待厅安检处人员开始说苏昆和张晓丹夫妇一方可进入三十个家属旁听,但没过多久又改口说夫妇双方一共只能进入八个家属旁听,还必须是直系亲属。叶保福一家,法院只让一个表妹进去旁听。

上午十点,叶保福一家在昆明市中院的21庭开庭,法庭非常的小,只有十平方米左右,在场的有四位法警,只有一个亲属坐在旁听席上,本次开庭的审判长是杨洁,审判员李兴虎、李士超。首先由昆明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唐雅琴和李云兵宣读所谓的起诉书,非法罗织各种无端的罪名,遭到辩护律师的一一驳斥。三位律师同时在场,为叶保福、杨明清、叶茂一家三口做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第一,举证方式违法,公诉人只念所谓的证据名称,却不出示证据,同时将所有所谓的证据一口气念完,并不敢针对其中的每一证据做到一证一质,即让律师针对每一个所谓的证据提出质疑并当堂对簿。第二,三位法轮功学员都没有在所谓的询问笔录上签字,叶茂当庭指出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询问过她什么,然而却有她的所谓询问笔录存在。第三,法庭没有出示扣押的任何物证,拍的照片也是非常随意的,所有的证据都没有给三位当事的法轮功学员看过,全是违法证据;第四,610还出示了所谓的对这些证据的鉴定,然而610这个非法组织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力做任何鉴定。第五,对于在叶保福一家非法抄家抢走的书籍及物品,其中一部份是法轮功书籍,如李洪志师父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这本书是指导人按照真善忍宇宙大法修炼提高的,教人修心向善,是万年不遇的高德大法,现已被翻译成三十多个国家的语言文字。另一部份是《九评共产党》等书籍,《九评共产党》一书资料翔实,论理客观、冷静、精辟、全面,是一部所有中国人都应该一睹为快的惊世之作。还有一部份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即神韵晚会光碟,弘扬五千年中华神传文化,节目纯善纯美。

原安排在叶保福一家庭审之后开庭审理的苏昆、张晓丹夫妇,五点开庭审理仅仅半个小时就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一、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三口遭绑架迫害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一大早,一辆特警车开进了叶保福一家所住的云南林业培训中心家属住宅小区,一些穿着警服的警察将叶保福、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从家中带走,警察还对叶保福的家进行了摄像、拍照、搜查,抢走了大量私人物品和现金,电话被掐断,下午两点多钟才离开,走廊上警察扔下了许多烟头。叶保福一家三口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至今。

叶保福先生,六十二岁,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妻子杨明清女士,五十九岁,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女儿叶茂,三十四岁,被公安逼迫失去工作。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到云南省委上访被非法关押三十天;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在流离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及防暴队非法野蛮绑架,随后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被非法劳教两年,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叶保福与女儿叶茂在家里又再次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610”绑架(妻子杨明清在办公室被绑架)、抄家,关押在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随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和女儿同时被非法判刑三年。叶保福与妻子被非法开除工职。

二、云南国防技术学校教师苏昆及妻子张晓丹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苏昆和妻子张晓丹在家中被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群警察绑架,二人分别关押在盘龙区第二看守所和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警察到苏昆、张晓丹家里抢走了家里的台式电脑主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手机、大法书籍等物品。张晓丹在看守所还遭到殴打。之后昆明市检察院非法对夫妇二人起诉。

苏昆与妻子张晓丹,家住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国防职业技术学院世博校区宿舍二栋楼一单元301室,夫妇俩按照真善忍做人,向来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苏昆、张晓丹却受到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严重非法侵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电脑教师苏昆因给本校学生法轮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第三大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被非法加期七个月,二零零八年七月回家。

参与迫害叶保福一家人的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警察名单:马迎辉,王雪瑾

承办人:马斌,王威,
立案侦查领导批示:姚琨(五华国保大队队长)
侦察人员:马迎辉,陈春,周惠,郭强
五华分局局长:丁华
五华区看守所接收警察:廖光建
五华看守所警察:李昂
五华国保:王超,高小辉,马泾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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