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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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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东宁县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诬判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后,四位法轮功学员要求上诉。日前律师到看守所内办理签字,下星期将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

其中七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被绑架的。当时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

法轮功学员苗福,则是在二月二日上午陪同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被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

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家属们一心要为亲人上诉,东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传发竟说家属没资格上诉。

在法庭上,可以看见苗福已经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四十多岁的人象个小老头,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苗福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当庭描述审讯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三条路339号
区号:0453 邮编:157000
徐志国13359685688、办8900288
贾玉敏18645300003、办8902999、宅6488222
钱 军13945318788、办8902988、宅6256188
陶志国13945326619、办8902666、宅6485769
高金鹏18903630008、办8902777
董春英13945306208、办8902668、宅6425333
王昭义13836359991、办8900333
孙为群13303636811、办8902618
王 菲13304536888、办8900688
办公室
孙庆喜13845351270、办8902799、宅6938896
李 虹15845319508、办8902655、宅6433088
陶学仁13804814999、办8902652、宅6488976
总值班室:8902715

东宁政法委书记纪天生13303633028
东宁法院院长周涛13704839168
东宁法院副院长金庆华13351735522
东宁法院刑事庭庭长王传发13946300699
东宁综治办王芬军15945731848
公安局局长娄可洲15145385666
原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13845386188
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13946388110
现国保大队长尹莉莉13946318581
国保大队教导员程休海13089865988
六一零主任崔润涛133517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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