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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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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吉林省女子监狱(即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狱警为了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先是强化洗脑,还逼迫 她们长时间站着或长时间坐小凳,达不到“转化”目的,就把她们吊在“抻床”上酷刑折磨。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抻床(也叫“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一、抻床

这种酷刑分为四种形式:

第一种:最普遍的抻床:将四肢呈“大”字型抻在平板床上,手脚分别被用绳子固定在床的四根柱子上。

第二种:在第一种的情况下,将床板撤掉。

第三种:在第一种的情况下,床的四根柱子上有升位的固定点,抻拉绳子可以把人吊起来,有时只将上肢吊起,为斜抻;或把绳子放长,人呈弯形坠下;或让恶人坐在法轮功学员的肚子上,如果痛苦喊叫,就把抹布塞在嘴里。

第四种:身体分三个部份抻,将手(上肢)固定在暖气管等柱子上,身体横在一张床上,下肢固定在并排的另一张床上。然后令人抻拉固定着下肢的床,再将两床抻开约30公分的距离,塞一块木板固定,人就象五马分尸一样。

二、无绳束缚

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酷刑被曝光,当局会有一些人象征性的所谓检查,于是恶警又想出了“阴招”——无绳束缚,强制法轮功学员趴在床上,头抬起,目视前方,腿抬起90度,用手拉住脚脖子,这样一个姿势不许动,一动就拳打脚踢。法轮功学员王素霞,身材略胖,肚子大,恶人就用这种方式折磨她,以致被迫害的不能行走。

三、坐小凳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第一种:将小凳中间的小孔处塞入一个硬物,作为阻挡,然后只允许坐小凳的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第二种:只坐小凳的一个边,然后将腿伸直,脚置于另一个被垫得更高的小凳上,长时间坐着。

法轮功学员吕春云被此酷刑迫害的臀部坐烂,一条腿萎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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