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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妻子与别人同名 昆明老人被警察绑架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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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凉亭轧钢厂退休职工,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程洪畴,由于妻子与别人同名而被中共警察入室绑架,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被昆明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中午十二时,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四名警察为抓捕一名叫赵海鹰的女性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因这人和程洪畴的妻子同名,邱学彦等四名警察在要抓捕的人是谁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闯进程洪畴家里,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不讲明来由的情况下就开始粗暴野蛮地翻箱倒柜进行抄家。他们闯进家时程洪畴正在电脑上浏览《明慧网》,因为程洪畴妻子出去买菜,他们就将程洪畴抓捕,并抢走电脑和一些私人财物。

不法警察们出门下楼时程洪畴妻子刚好买菜回来,他们证实程洪畴妻子叫赵海鹰后就把她也一起劫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分别对程洪畴和赵海鹰进行审讯,当警察得知程洪畴妻子不是他们要抓的赵海鹰后当天晚上就释放了程洪畴妻子,却把程洪畴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关进了西山区看守所(“昆公西(国)刑拘通字[2011]177号”《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拘留通知书》)。(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

中共警察对其妻子赵海鹰威胁说:“你们家只有两个人,只好先抓一个。”(程洪畴女儿也于十多年前去世),恶警还威胁说:“今天的事你要是传到网上,我就再来抓你。”

程洪畴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期间,由于遭到进一步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导致双下肢浮肿,身体衰弱,活动受限,公安害怕出人命,做“取保候审”回家。

程洪畴二零零六年因车祸导致严重的脑外伤、七窍流血,严重昏迷,医院确诊为:颅内出血、颅内血肿、脑挫伤、颅骨骨折、眼视网膜出血、第五—九肋骨(五根肋骨)骨折,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医院已下了病危通知书),但就因为程洪畴修炼了法轮功,才使他奇迹般的活过来了,并且一个月就出院,两个月就去单位上班。在程洪畴身上出现的奇迹,而且恢复的又这样快,医院都感到惊奇和无法解释,单位的人也难以相信。

程洪畴被绑架后,程洪畴的妻子赵海鹰向检察机关检举控告了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抢劫、绑架其六旬丈夫程洪畴。程洪畴被迫害致双下肢浮肿,身体衰弱,中共警察构成了“渎职失职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羁押”,“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行为。但是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员王海天不顾事实,不但不对赵海鹰反映的公安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实,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知法违法、执法犯法,将信仰真善忍的守法公民程洪畴起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

法院本应是维护正义,惩恶扬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地方,但是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曾按照六一零的旨意将韩震昆(非法判刑七年)等数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送进了监狱)却不是依法判案,而是听从于“六一零”的旨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捏造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构陷判刑,非法而且荒唐的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程洪畴三年缓刑三年。

在此善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你们是该清醒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及五十多名帮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在多个国家被起诉,人们越来越明白了真相,在中国审判这些恶棍的日子已经临近,你们真该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不要成为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殉葬品!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国保大队副队长:邱学彦
昆明市检察院
检察院检察员:王海天
昆明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电话:0871-4096523 0871-4096530
审判长:张兆龙
审判员:杨捷
代理审判员:段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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