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坚持重新开庭。法官自知理亏,搪塞说:七天以后答复你。当律师再次询问开庭日期时,法官告诉律师:政法委不让开庭,谁辩护就抓谁!政法委的人说:上面有令快抓、快押、快判法轮功学员。此案要重判。
律师出庭辩护是他的职责,律师的辩护权、人身权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政法委为什么要抓律师?他们知道:律师依法辩护时,就必然触及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违法犯罪这个根本问题,还会曝光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中共政法委是一个在宪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踪影的组织,却凌驾于法律之上,非法操控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安等机构残害老百姓。
刘福财被迫害的身体很虚弱,咳嗽厉害,身体状态非常不好。
五十岁的刘福财,曾患多种疾病,因服用激素药时间太长又导致双侧股骨头坏死。他听说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去学功,一个多月拐杖就扔掉了,各种疾病都好了。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热心帮助邻里干活,他的车宁可绕道也不压乡亲的一颗小苗,点点滴滴的变化都印在乡邻的心里。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绥化刘福财向路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绥化看守所。
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刘福财的家人为他请来了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就已经介入,同时律师将“法律意见书”交给了北林区“六一零办公室”,并会见了当事人刘福财。
为了掩盖罪行,中共不许律师接手法轮功的案件,但还是有众多有良知的律师顶着压力依法辩护。而每一次的辩护,都将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真相揭示出来。近日,绥化政法系统,接二连三的绑架、冤判多名法轮功学员,导致六十四岁的周桂兰老人死亡。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在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其行为方式及物品,不是犯罪的证据,而是为国为民的功德。当局关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勇敢、真诚、善良的好公民!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必须承担“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责任。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那是清算时的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