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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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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接上文“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四)”)

九、咸宁市被非法关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二年来,中共采用了古今中外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其中就采用了纳粹时期“集中营”式的洗脑班。中共洗脑班是“六一零”的直属机构,很多恐怖活动都是在这里开展的,洗脑班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邪恶黑窝之一,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这四个场所,成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邪恶基地。这样的洗脑班,遍布全中国各地,咸宁市也不例外。

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三人,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现列举部份实例如下:

1、何桂红:女,四十多岁,嘉鱼县牌洲湾镇原财政所职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何桂红在咸安区“1+8”连锁店上班时被咸宁市“六一零”、咸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邹誉等人非法抓捕。七月二日被嘉鱼县“六一零”、嘉鱼县国保大队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该洗脑班原来在汤逊湖,对外谎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何桂红曾是湖北省嘉鱼县芦苇场职工。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贫血、眩晕症、便秘、血吸虫、肺结核等病症不药而愈。工作上认真负责,成绩突出,曾荣获湖北省劳动模范。九七年调到嘉鱼县牌洲湾镇财政所工作,多次被都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零零四年农历正月开始,牌洲湾镇财政所所长王守桂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何桂红。曾经想出钱送她到洗脑班未遂。二零零五年公务员改革,何桂红成了下岗人员。二零零九年九月到咸宁打工。二零零九年底王守桂和财政所会计金成素伙同牌洲湾派出所所长龙基学请何桂红到咸宁一家宾馆吃饭,预谋绑架她未遂。之后,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誉等人在咸宁市各个小区和超市到处寻找何桂红。他们又用何桂红的身份证联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在何桂红用身份证办农行卡再在咸宁“1+8”超市结帐后才知道她工作的地方。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邹誉、王平、孙奇,嘉鱼县“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王芙蓉,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陈克平和孙宗文等人在“1+8”超市蹲坑了一天,没有看见何桂红。

七月一日,邹誉、王平、孙奇等五人,在“1+8”超市强行用手铐将正在上班的何桂红双手反铐。何桂红大声呼喊:“做好人没有错,你们凭什么绑架我,为什么?”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他们几个人捂住嘴强按进一台小车里,车开到咸宁市公安局停下,下去了一男一女二人。再开到嘉鱼县全友宾馆,何桂红在全友宾馆被非法关押一天一夜。

七月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陈克平、孙奇、孙宗文三人将何桂红按在宾馆床上,陈克平用拳头连打她的脸三拳,强行抢走她的钥匙,当时何桂红的脸部全部肿起,眼睛肿的看不见。他们还在“1+8”超市的职工物品存放柜里盗走了何桂红的手机。

七月二日早上八点多钟,嘉鱼县政法委书记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陈名保,副主任王芙蓉,嘉鱼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陈克平和牌洲湾镇派出所所长龙基学等人,又通知牌洲湾维稳中心主任叶坤山和两名陪教人员,绑架何桂红到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

何桂红在洗脑班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六、七人强行抬上楼(一人抬头,二人抬手,二人抬脚,一人手拿毛布捂住嘴,一人录像,还有一个女警察的在旁边看着)。在二楼每天几名警察监管,十几个人轮流转,围着何桂红散布歪理邪说,还强迫看诬蔑师父、诬蔑大法的录像。

在七月底和八月中旬,何桂红被关押期间,全国各省、市“六一零”人员和全省各县“六一零”人员两次参观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他们将何桂红反锁在房间里不让见人。

在洗脑班,何桂红遭受了四十多天长时间的站立,有二十多天每天站二十多个小时不许上厕所,站得双脚肿得不能走路。恶徒还将风油精抹入她的眼睛内,强迫坐老虎凳(用布条捆住双脚绑在凳脚上,双手捆绑在凳的扶手上,身子绑在凳的靠背上),连续三天每天两次的野蛮灌食,用一根塑料管插到口或鼻子里,插进去又拔出来,一个女护士故意来回插拔几次,插的鼻子鲜血直流,眼睛出血,吐出来流食中也是血,还用电棍电击。何桂红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九十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特别是食道和胃部受到严重损伤。

2、汪芹:女,三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小学毕业班教师。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王甫香(咸安六一零头目)、黄顺安(咸安国保指导员)、张文彬(汀泗镇武装部长,电话:1339889628)非法从教室绑架,强行抓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陪同人员是余英(电话:13476935948),共同迫害汪芹。

在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使她彻底认清了中共邪党官员的邪恶,特别那些想往上爬的,不惜出卖自己良知的党政官员。在那里,她被灌浓盐水和破坏神经的毒药。其根据是:第一,当灌的时候,她的胃部痉挛,所灌食物喷出数米远,灌完之后,她头疼欲裂,天昏地旋,站立不稳,口干舌燥。她当时忍着头疼,跑到卫生间,心想要把毒素排出来。果然排出了很多黑黄的渣子和毒液。排一回头疼就轻一点。第二,下午,他们和她谈话,她经常出现思维中断,头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要讲什么,连刚刚讲的话都一点印象也没有。这种状态十分钟左右出现一次。这两种现象以前在看守所灌食时是没有的。这一切都是邪党恶警打着挽救人的名义进行的。更阴毒的是,那里面的一般人员都不知道这件事。当她质问其中一个负责人时,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低头问道:“你说呢?”在邪党的监狱里面,年轻健康的法轮功学员是面临被活体摘除器官的危险的。在劳教所里,恶警定期检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却不给吸毒犯做。要知道,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动不动就被打、被骂,为什么只给法轮功的检查身体?显而易见是另有用意。

3、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咸宁学院法轮功学员。他曾经被非法送进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精神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下午,汪礼迪在路上被绑架,先非法关押在温泉一号桥派出所,后送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在洗脑班三十七天后直接送往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迫害,并被非法逮捕和判刑。

4、陈静文:女,四十多岁,咸宁市药品检验所法轮功学员。陈静文于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月两次遭恶警绑架后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咸宁法轮功学员陈建平陈静文夫妇在去亲戚家的途中发给一世人二零零八年神韵新年晚会的光盘,被咸宁市古田乡一人诬告,随后恶警刘军伙同咸安区国保大队及咸宁汀泗桥派出所多名恶警强行将陈建平夫妇拉上警车,陈建平的衣服被扯破。

陈建平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以咸宁市国保大队队长金国新为首的九名恶警拿着从陈建平身上抢走的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洗劫一空。被抢走的有:存折、现金、手机、家用电器、大法书籍等等,只剩下饭锅和衣物,并不通知其家属及单位。后陈静文被放回家,其丈夫陈建平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恶警金国新等闯到陈静文的单位将她绑架走。由于陈静文单位听了恶人的唆使,出钱派一人做帮教,无知的配合邪恶,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陈静文再次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5、向德斌: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正在咸宁市咸安区安达汽运公司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向德斌被“六一零”的五个恶警绑架,绑架后直接送至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非法迫害。

6、罗云碧:女,四十多岁,赤壁市长江委陆管局原自动化设备厂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星期四上午,乘家属区无人,单位保卫科丁书蒲(保安员,手机13872175382)带人将罗云碧骗出,强行推上车悄悄带走,非法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陆管局直接参与的人还有魏安义(局办主任,手机13508646106)、刘晓明(劳资料科长,手机13907246095)、刘保华(保安员,住宅电话0715一5259198)、范秋芳等人。

当罗云碧的妈妈去要人时,丁书蒲却说不知道,当她说出是丁书蒲亲自带人去抓的,丁书蒲却想掩盖过去。当罗云碧的弟媳去要人时,刘晓明说是弄去学习去了。

7、熊柏松:男,四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法轮功学员熊柏松被当地荆泉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8、吴柏林:男,六十多岁,通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晚九点,通山县国安大队伙同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十几路人跨地区在温泉桂花路物资中专学校,由市分局宋瑞生带队开几部车共十几个人将法轮功学员吴柏林及家人从家中绑架。抄走大法书籍、经文,抢走手机一部、MP3和MP4五个。将他们关押在咸安猫耳山看守所,扬言要交五千元钱才放人。由于吴柏林长期绝食,他们就将吴柏林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因医生检查血压高为由不收(他们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返回关看守所直到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吴柏林生命出现危险。他们为了逃避责任,电话通知其妹租车当晚接走。

9、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二零零九年八日二十五日,五十七岁的湖北省赤壁市商业局职工郑玉玲,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后又转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郑玉玲被抓来之后,不配合,不接受洗脑,七八个警察、帮教和打手蜂拥而上,拽的拽,抬的抬,轮番对她进行灭绝人性的精神摧残和野蛮灌食,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时间的罚站。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郑玉玲没有“转化”。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郑玉玲被送回湖北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即被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郑玉玲的丈夫到劳教所时,郑玉玲的遗体已被装在棺里,还化了装、穿好了衣服,但鼻子变了形、手上有许多针孔。为掩盖死亡真相,九月三十日,劳教所伙同湖北省“六一零”(中共专司迫害法轮功的恐怖组织)强行火化郑玉玲的遗体;并不准其家属举行葬礼。劳教所还不准家人举行追悼会,不许家属收尸。

在湖北省洗脑班,法轮功学员的一切通信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就是有亲人探访,也找不到门,即使找到门,也进不来。法轮功学员就是在这样封闭的洗脑班里,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摧残。

湖北省洗脑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警有:书记江成方(男,老警察);中队长龚健(男,老警察);科长刘成(男,学过中共法学的年轻警察);科长刘琼(女,学过心理学的年轻警察)等等。所谓的“帮教”有:丁星樵鲍爱华夫妻、季同力、尹双平、吴炎敏、冯艳芳、李青霞、郭云、刘立安等等。

10、陶维香: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医院医师。于二零零九年被迫害致死。在她生前,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那天,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恶人宋瑞生、度志强、程乐斌、刘颖、黑皮(三号桥警察)绑架了陶维香医生,并把她送往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因在强行送往省洗脑班时陶维香突发高血压,洗脑班拒收;后来又被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又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也拒收。这才不得不放回家,还不断地骚扰迫害。

11、胡美枝:女,嘉鱼县牌洲湾蓝天中学教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胡美枝于被校方不法人员带领当地恶警绑架。

牌洲湾中心校校长兼蓝天中学校长陈哲和殷祚忠看了《嘉鱼心语》曝光他们的恶行,为了报复法轮功学员,陈哲和殷祚忠要求县“六一零”绑架蓝天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胡美枝到洗脑班。

暑假期间,嘉鱼县“六一零”夏雨,嘉鱼县公安陈克平、孙宗文、黄宾宏等带一帮人包围胡美枝的家,要绑架胡美枝,说要劳教胡美枝,胡美枝没开门,包围一整天,没得逞。

刚开学不久,九月九日下午二点,恶人陈哲和殷祚忠带四、五名恶警在学校办公室绑架胡美枝,手铐都铐到肉里去了。胡不配合,恶人一齐把胡美枝往楼梯间拖,胡美枝大喊:“共产邪党抓好人啊”。

恶警掐住胡美枝脖子,把胡美枝拖到楼梯上一阵拳打脚踢,当时打得胡不能说话。有的老师说:“好吓人啦!她又没做什么,怎么这样对待人,邪党六十周年又要迫害好人了。”

胡美枝被非法关押在武汉汤逊湖洗脑班期间,学校还派了联合学校校长赵伟的姐姐赵显芳和他家的亲戚杨先梅两人在汤逊湖洗脑班(又名武昌法制学习中心)随身看管她。

12、王小梅:女,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王小梅被绑架,随后国安抄了她家。嘉鱼县政法委书记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陈名保要将王小梅送省洗脑班,要王小梅爱人单位派二人,二人工资由王小梅爱人单位出,其领导说从王小梅丈夫工资中扣。六月三日早,嘉鱼“六一零”打电话王小梅的丈夫勒索一千左右车费,王小梅全家都去了,两辆车,前一辆车王小梅一人,后一辆车二个包夹。

13、罗英:女,六十三岁,原咸宁市咸安区三六起电机厂退休职工。她曾经在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罗英正在家里洗被单,家人接到单位的电话,是单位保卫科科长马卫华(男,三十多岁)打的,说是厂长要找她。善良的她信以为真,就放下手中的被单,去厂里了。一到门卫室门口,她没有看到厂长,但却看到了很多不认识的人,她认出其中一个人是派出所的,她感到不对劲,就掉头走,但是却走不了了。他们一伙人马上围上来,将她拦住,并开车过来,把她绑架到车里。罗英问他们到哪里,他们说“到湖北省学习班(实质是洗脑班)”。罗英就不断地高喊“法轮大法好”,同时调整好她自己的心态并向他们讲真相。一进洗脑班,恶人就对着她照相,她就抵制不让照;洗脑班里的“犹大”(昔日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欺骗,背叛了法轮功后,再被用来转化其他的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历史上称之为“犹大”。)就围上来,问是不是累了?到床上休息吧?她就说:“你别管我。”看到她趴在桌上,犹大就来问:“是不是不舒服?我去给你叫医生”。她就让其叫医生去了。结果狱医就来了,给她检查身体,也不知道叫什么病,就叫“快送医院抢救”。洗脑班的人就跟着到医院了,看到这个情形,洗脑班的人到上午十一点多就溜了,洗脑班拒绝收她了。罗英就随着回家了。这次洗脑班还要罗英单位出三千元钱,并从厂里抽了一人去做所谓的“陪教”。

14、方锦莲:女,四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并抢走方锦莲的钥匙,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儿子读书用的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方锦莲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并喊“法轮大法好”,被几个警察围打,其中有一个是领导叫龚健的警官,他们把方锦莲的嘴打出血、牙齿被打破,嘴肿的老高,并变青紫。还有一个邪悟的人(所谓帮教)有一次把方的棉袄脱下捂住方锦莲的鼻子和嘴。不听他们的使唤有时站军姿,站很长时间都不让坐,有时拿几个电棒出来吓唬,每天都要求写批判自己或者是批判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文章(即所谓的做作业)。总之,在那里方锦莲受尽了折磨和恐吓,历经大约五十六天时间,回家后,方锦莲原来因炼法轮功炼好了的心脏病又复发了,并出现其它病。(期间方锦莲的家人、亲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国新答应方的亲人从洗脑班迫害出来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邓高和分局的金国新那天把她弄回后并没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锦莲软禁到咸安区的一个宾馆,又非法关了三天,并派人去审问她。这三天的非法关押听说是市局的邹誉和邓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软禁的地方,市局的邹誉、邓高、胡某和分局的刘颖曾去非法审问她。

15、汪信清:男,五十四岁,通城县鄂南商业城法轮功学员、县计生局外科主治医生。其妻华桃凤为计生局妇产科主治医生。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汪医生在上班地点再次被恶警绑架。六日早晨,汪医生刚到门诊部上班,正拿着氧气袋准备去总站灌氧抢救产妇。这时,他被政保科恶警杨雄一把抓住,恶警并立即打电话给政保科长李英灿(宅电0715-4326123、手机13971828941),随后李带一帮恶警迅速赶到,一伙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再一次把汪医生绑架进警车、扬尘而去。当时汪信清的妻子华医生一面尽力阻止恶警绑架汪医生,一面向围观的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群讲述夫妻俩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后身心受益及屡遭江氏集团迫害的事实,现场的人无不感到震惊、愤愤不平,一方面同情法轮功学员,另一方面谴责当权小人的无理镇压、恶人的绑架,有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说:“急救产妇都不允许,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不就是炼法轮功嘛。”另一位年长者说:“这政府放着杀人放火都可以不管、不抓,专会对付炼法轮功的好人!”当华医生把恶警见不得人的事揭露出来时,李英灿气急败坏、破口大骂,并捏住华医生的胳膊。

这时一个有正义感的年轻人上前制止:“你这是干什么?”这时他才松开手。华医生进一步揭露他们的邪恶:“警察的天职是惩恶扬善,你们迫害好人、欺侮善良无辜;你们说法轮功学员扰乱社会秩序,今天大家看一看,我们法轮功学员在好好上班,警察却无故抓人,并且不把人的生命当回事、不顾人命死活;造成交通堵塞。是你们警察在干坏事、在扰乱社会秩序。”

汪医生被抓后,先在公安局受刑几天几夜,后被投入通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四月二十三日又被送到省洗脑班进一步迫害。恶警把汪信清等法轮功学员绑架进洗脑班的目的,就是要搞所谓的“转化”,即是采用各种暴力、下流手段,要把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整治成背离“真善忍”的人。

16、黄衍壁:男,七十多岁,原温泉供销社职工,朝鲜战争离休老干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咸宁市“六一零”、国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温泉供销社不法人员,非法从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黄衍壁,强行将他直接送往湖北省洗脑班。黄衍壁一路给车中人员讲真相,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到达省洗脑班后,经检查身体出现“高血压”病态,洗脑班不收,就又把他送回家中。

17、陈晏平:男,四十多岁,咸宁市财政局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咸宁市“六一零”、国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市财政局不法干部想绑架法轮功学员陈晏平送湖北省洗脑班,其家属坚决抵制,迫害未遂。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市“六一零”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进行洗脑,其科室负责人吴成骄科长一起陪同,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晏平。

18、华桃风:女,五十多岁,通城法轮功学员、妇产科医师。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多,通城县“六一零”头子熊林清伙同国安恶警杨雄、张定二等几十人对法轮功学员华桃风医师的工作场所(县计生局)进行了包围,用最卑鄙的野蛮流氓手段将法轮功学员华桃风绑架到武汉汤逊湖省洗脑班进行迫害,洗脑班不收,华桃风当天回家。

19、雷江平: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雷江平被恶人绑架,送往湖北省洗脑班遭受迫害。

20、王慧圆:女,四十多岁,通城县法院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多钟在家中被通城县“六一零”恶人伙同所在单位通城县法院恶人无故绑架并送湖北省洗脑班迫害。

21、魏月秀:女,五十八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到她姐姐家住的地方去讲真相,被当地国保大队杨雄、张利瑜(音)、李英灿等人强行绑架到当地拘留所拘留十天,其间法轮功学员魏月秀绝食抗议迫害八天,回家以后身体相当虚弱,在身体还没有恢复的情况下,恶人又说要把她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去洗脑,进行精神迫害,并强行从她身上把她家钥匙抢走,非法到她家把师父的三个法像,法轮大法的图像,法轮大法真相日历,两本《转法轮》强行抄走。

22、方锦红: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农业局农业环保站职工。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多钟,方锦红到市机关幼儿园接儿子艳阳天时,遭到三个来历不明的恶人强行绑架,方锦红当时不愿去,就质问歹徒是何人,是什么单位的,所为何事要绑架时,三个歹徒居然无耻的说不为么事,又叫三个歹徒,不由分说硬是野蛮的将方锦红母子拖上车。后经调查绑架法轮功学员方锦红的歹徒是以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金国兴为首的三个国保恶警外加某派出所的三个恶警所为。方锦红遭绑架当天傍晚恶徒将她母子绑架到双鹤派出所,等到方锦红的丈夫赶到时,小孩在此过程中受惊吓大哭两次。恶警金国兴要方锦红的家人出钱,方锦红的家人不予配合。歹徒金国兴居然勒索方锦红的单位。方锦红的单位也不愿出钱,歹徒金国兴又以不出钱就让方锦红单位一把手下课要挟,硬是强行抢走方锦红的单位三、四千元钱,当晚十点左右将法轮功学员方锦红劫持到湖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23、罗岳峰:男,四十多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上午十点左右,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黎成刚、张定二、县“六一零”两车人到县特产局绑架法轮功学员罗岳峰,然后将他送到武汉市洪山区板桥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经检查罗岳峰有严重肺结核被拒收,当晚被“六一零”的车拉回通城。

24、余劲光:男,三十多岁,温泉开发区龙潭村居民。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劲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饭,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为首的温泉开发区恶警及三号桥派出所几名警察私闯民宅,强行绑架了余劲光,并于当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后又被劫持回咸宁,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

25、胡兰: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电力局职工。二零零五年九月份,咸宁“六一零办公室”就打算将胡兰送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结果胡兰正念走脱,在外流离了一段时间。据说宋瑞生以此要挟向胡兰单位敲诈了三千元。后来,宋瑞生在她家人和单位领导面前再三保证说:“胡兰回来没事,正常上班,决不会送法教班(实际是洗脑班)”。于是在其家人和单位的极力劝说下,胡兰回单位上班了。结果正中邪恶“六一零”的诡计。

十月十九日,胡兰正在单位上班时,被以宋瑞生为首的“六一零”人员非法强行带走,并于二十日上午被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这期洗脑班将为期四十天,每人每天的开支是一百元,胡兰单位要花费八千元(另有一名帮陪)。结束时不转化的坚定法轮功学员将可能被非法劳教四年。

26、邹注姣:女,六十多岁,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职工家属。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邹注姣。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参与迫害邹注姣的还有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的邓美辉(女)、黄文华(女)、刘海燕(女)。

27、倪丽华: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那天,正当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恶人宋瑞生、度志强、程乐斌、刘颖、黑皮(三号桥警察)绑架了陶维香医生时,年利华正在陶维香家中做客,年利华也被恶人绑架了,被非法关押在猫耳山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开班,年利华就被非法送到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进行迫害。

28、余进兵:男,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余进兵在课堂被恶警骗到校长办公室之后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迫害,并勒索学校教务处四千元。此校已有三个月开不出工资,但是恶警还是逼迫学校拿出这笔钱来迫害好人。

29、陈芳: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时许,家住龙潭的陈芳带着女儿外出丢垃圾,从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中突然窜出一群恶徒,拉着陈芳就往车里塞,陈芳大喊救命,恶徒急将其嘴捂住拖入车中呼啸而去。善良的邻居将车牌号码记下并拨打了一一零。后来人说这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车子,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及及双鹤桥派出所恶警所为。随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数名恶警拿着拘留证到陈芳家要其婆婆签字,老太太怒斥恶警的强盗行为,并拒绝签字。恶警竟狡辩说,二零零五年绑架陈芳的丈夫余劲光时,遭到余家及周围邻居强烈抵制而心有余悸,就采取暗中绑架的伎俩。恶警并不知羞耻的说,他们已经跟踪陈芳两个月了,还问陈芳为何最近不上班了,还说什么如今奥运会将至如果有人去北京,上面就会要他们下岗。老太太这才想起家中养的狗近两月被毒死两只,原来就是这群恶警所为。堂堂警察竟干此偷鸡摸狗之事,暗中绑架善良的市民。陈芳的丈夫余劲光被非法劳改3年半,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沙洋农场,今陈芳又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其公婆和年仅九岁的女儿每日以泪洗面。

30、章红萍:女,四十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白茶村民。由于坚持法轮功信仰,她被恶人多次迫害。如: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恶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电话:13807249208)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三天,章红萍绝食三天后,恶警将她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五天。恶警要勒索三千元,遭家属拒绝,未果。后章红萍被直接转回到咸宁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31、梁莹: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建材职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

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梁莹。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2、周新华: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印刷厂(现开元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周新华。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3、任慧芳: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卷烟厂职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任慧芳。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4、张菊环:女,咸宁市中心医院皮肤科护士。在修炼法轮功前,她是个乳腺癌患者,癌灶已经转移扩散了,医院曾给她下发过三次病危通知书,家人已经为她准备后事了。这时有人告诉她法轮功治病有奇效,她和她的家人抱着一线希望去郑州参加法轮功面授学习班,后来她的病奇迹般好了,人从此精神了,人越活越年轻。即使这样,她却遭到中共恶人的多次迫害。如: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张菊环。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5、杨冬香:女,五十多岁,咸宁市岔路口居民。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杨冬香。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有的被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6、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咸宁市水厂职工。二零零二年(中共邪党十六大开始之前),咸宁市政法委田丰、六一零负责人徐孟良、咸宁市司法局、岔路口派出所刘建军等恶人在咸宁温泉浮泉山庄(浮山路)开办洗脑班,其中就有法轮功学员陈益群。在洗脑班,每个法轮功学员有三人陪,单位二人,公安局一人,每个法轮功学员一个房间,进行隔离迫害。恶人天天要求法轮功学员轮流看洗脑片,不准法轮功学员在一起看,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思想汇报,所谓的“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整个洗脑班持续二十天左右后,陈益群被诬判三年,直接送劳教所进行进一步迫害。

37、胡红梅:女,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职工。胡红梅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因坚定信仰法轮大法,曾多次遭受中共当局的迫害。如: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当局以上海世博会为借口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胡红梅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在那里,她被强迫看诬陷、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胡红梅不看,他们就每天安排四个人强制抬她去看,最后没招了,就把她关到严管房间,不让她和任何人接触,怕“转化”不了她还影响一大片。

38、胡文河:男,三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二月底,胡文河在咸安区宝塔镇发真相资料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世人诬告,被宝塔镇派出所不法之徒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猫耳山看守所,不久胡文河从咸安区看守所被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39、黄建秀:女,七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饶建协同赤马港派出所恶警毕文晖及村民李银林夫妇共七、八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黄建秀家中,以怀疑其在街上贴了“法轮大法好”真相标语为借口,将正在家中吃饭的黄建秀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迫害。

40、梅新华: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梅新华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41、汪信全:男,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汪信全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42、章琪:男,四十多岁,咸宁学院法轮功学员。他二次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一次在汤逊湖,一次在板桥。二零零二年,章琪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章琪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遭受强制性洗脑迫害。

附注:湖北省洗脑班精神迫害手段极其邪恶本质

湖北省洗脑班,以前是武汉市汤逊湖洗脑班,对外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二零零九年春,洗脑班从武汉汤逊湖整体搬迁到武汉市南郊板桥镇,左邻马湖安逸园(放死人骨灰盒的地方),右邻武汉市女子劳教所。湖北省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摧残已有十年了。

一、洗脑班的设置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

洗脑班分为二个中队,房屋构建四层楼,一楼十六个房间,是被非法抓来的法轮功学员的房间;二楼十七间房,是给每个法轮功学员配的所谓教室,剩下的是“帮教”的寝室;三楼是洗脑班所谓领导办公室以及领导和恶警人员寝室;四楼是保安、食堂人员的寝室和一个大会议室。

洗脑班组成人员:所长周某某,副所长张某某,科长龚健(主管“帮教”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干部),科长喻某和宗某(主管陪教人员),刘琼(嘉鱼人,学过心理学),刘成(学过中共法学,曾当过陪教),姜某某(曾在沙洋劳教所工作),彭春兰等,保安六八人,食堂有五六人。这些人大部份从办洗脑班以后,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所谓“帮教人员”:帮教分三个地方的人比较多,如黄石、孝感、十堰,现有记录在册的有十九人,实际参与迫害的有十二、三人。分别是:丁星樵和鲍爱华,二人是夫妻;李辉、何高伟(男)、吴炎敏、冯艳芳、刘正安(男)、张凤琴、杨某某、纪某某、陈某某、梁秀云、姚某某、季童立、尹双平、李青霞、张某某、梅恒军等。现在各地正在办洗脑班,他们就让刚刚“转化”的学员当帮教,这些帮教每天出卖自己的良心来换取三十五元的所谓工资。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组成:每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配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三个床,学员睡中间床,两名陪教(由单位或居委会选派,再临时培训,也有专业陪教),两名帮教,还有几名恶警值班,每天安排两名恶警(一男一女)晚上查房。

二、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和邪恶程序

此洗脑班原来是办一次班四十五天,从零九年开始滚动式办班,如果法轮功学员一期班下来不“转化”,转到下一期,三期还不“转化”,送回。

第一步:欺骗和强行绑架。这些被非法抓来的法轮功学员都是被所谓“转化”的学员迫于压力说出来的。当地“六一零”、公安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都是秘密的,有的学员是被单位说到武汉“学习”骗来的,有的学员是被秘密强行绑架来的,学员不管怎么来的都不允许通知家属。

第二步:高密度灌输歪理邪说。每个学员配一个教室,两名以上帮教包夹。一是帮教对你端茶送饭,以“同修”和你套近乎,拿出《转法轮》书和许多经文说一起学法。说是“在法上认识法”,恶警说是“你在家没这么多书看,在这里好好学,把法轮功认识清楚”。接着帮教就一边读一边讲歪理邪说,有时也东扯西拉,故意搞新花样。表面上说是你有什么不明白,就平等切磋,其实根本就不允许你提问,你只要开口说了话,他们就有空可钻。先是给你灌歪理邪说,接着就向恶警打黑报告,恶警就过来不让你坐,如果你不改变态度,不所谓的道歉就强迫让你站二十四小时,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你如果绝食抗议,他就更来劲,让你坐老虎凳,强行灌食,第一天灌一次,以后每天灌二次,每次灌食都把管子插进去,抽出来,插进去再抽出来,口里说没插好,实际就是让你难受,来回插几次才开始灌食。

法轮功学员每天精神紧绷,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由帮教包夹和恶警看管,晚上由两名陪教夹持,头顶上双灯昼夜照着,电视开着,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日夜都是几双眼睛盯着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学员在房间里由陪教记录,在所谓的教室里由帮教和恶警各做记录。

你若跟他们讲“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等真相,他们就让你上厕所喊:“报告,要上共产党的厕所”,喝水喊:“报告,要喝共产党的水”,就连吃饭、睡觉都不例外。在这里做什么都要喊报告,简直就是卑鄙无耻,泯灭人性。

第三步:软硬兼施的迫害。如果长时间站立,不睡觉,不让上厕所,灌食,电击都不能使你放弃信仰,他们都非常惧怕你。接着帮教和恶警对你伪善,有时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劝你吃饭,给你倒水,给你削水果,诱惑你和你谈家常,帮你理发、洗头、洗脸、泡脚,或者让你转转,散散步。总之就是从各方面把你的精神搞垮,你如果真伪不分,正信不足,就被迷惑屈从了。

第四步:巩固迷惑性的洗脑。到这一步的法轮功学员,大部份都是屈从的写了所谓的“决裂书”。邪恶为了巩固他们的所谓成果。在这一步用了不少伎俩。他们知道一旦写了所谓的“决裂书”的法轮功学员精神基本崩溃了,他们就会让你进行下一步的所谓学习。首先每天大量观看谎言以及谎言读诵之类的碟片,这些碟子大部份都是所谓转化的学员说的一些违心的话,观看所谓全国名人专家诬蔑法轮功的影视报告,同时还强迫做笔记,谈所谓的观后感,每天还要写一篇所谓的心得,强行要你与师父讲的法、法轮功和你的悔恨结合起来写。你还要怀有“感恩的心”,“感谢”他们把你转化。然后他们就会给你所谓的自由,如:可以上食堂“吃饭”,中午可以在房间休息,晚上可以“散步”,所谓的学习时间减短。接着,组织集体做操跳舞,唱邪党的歌。当然这些所谓的优待都必须有陪教或帮教监视着。法轮功学员之间使一个眼神都要受罚。

第五步:“深挖”,这是邪恶最美的“大餐”,也是法轮功学员最难熬过的死关。就是逼迫每个法轮功学员背叛良心,向他们说出自己做的具体的证实大法的事,还要出卖同修。要你也当帮教,他们就把你写的材料传真给当地的所谓国安,然后跟他们掌握的所谓人证物证相对照,再反馈回来,来见证所谓的洗脑成果,他们也借此再去扩大迫害。

第六步:“综合考评”。到这一步,基本人格被洗掉了,到了这一步的人没有信仰,没有独立人格,只有一口气的行尸走肉了。当然有很多的学员都是违心的“转化”的,他们的内心是极端痛苦的。此时,你还要写一个所谓的转化前后的小结,还有所谓的“二千言揭批”、“三千言小结”,为你“录像宣传”,开所谓的揭批会,揭批歌会。然后接受国安的所谓审查,最后不断的唠叨,叫你回去后千万别接触法轮功学员,千万不要所谓的反弹,还要有所谓的“感恩之心”。

三、“六一零”洗脑班凸显中共邪教本性

邪教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人进行精神控制,中共就是这样一个邪教。中共的邪教本性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共“六一零”在大陆各地设立的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就是中共邪教进行精神控制的一个典型标记。

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因为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而得名,在大陆各地省市乡镇的各级政府,都设有“六一零办公室”。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所“办”的“公”,就是操纵公检法和各级政府,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劳教、判刑。这还不够,“六一零”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的洗脑班,把法轮功学员抓进去进行所谓的“转化”,也就是强迫他们放弃信仰。“六一零办”是一个迫害无辜公民的非法组织,是一个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犯罪系统。

“六一零”所办的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校”或者“法制教育中心”,可是“六一零”把法轮功学员关押进洗脑班的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是强行剥夺无辜公民的人身自由,是黑社会的绑匪行为,是明目张胆的犯罪。犯罪的绑匪怎么能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呢?中共上下的很多官员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教育”别人呢?

在洗脑班里,“六一零”人员强行对法轮功学员灌输各种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对于拒绝妥协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人员就进行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这是非常典型的精神控制,这种做法是典型的邪教手段。“六一零”洗脑班本身就足以证明,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四、洗脑班的存在和活动都是非法的

洗脑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违宪和违法的,它触犯的法律如下: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江泽民集团指挥下的“六一零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所办的各类“洗脑班”严重触犯了上述法律,而受迫害人所在单位保卫人员绑架本单位职员强行送到洗脑班则应承担责任协同犯罪的法律责任。

五、洗脑班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洗脑班及其上级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并无司法权,却多次、大批、长期(有的长达一年)非法关押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所有参与洗脑班迫害行动的人员(不管是发号施令者还是被动执行者)都负有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立案标准》规定,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三)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四)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六、罪恶的洗脑班必须立即解体

湖北省洗脑班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已经违法行恶了十多年。湖北各地及市、县许多单位都参与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活动。在不久的将来,洗脑班及中共“六一零”组织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未来的世人所唾弃,这些犯罪人员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并在历史的新纪元中落入极为可悲的下场。

为了制止罪恶,为了使那些无辜的参与迫害的人员停止继续行恶以免于将来的审判,我们郑重告诉所有的人: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失去选择未来的机会,不要随邪恶一起被抛入无生之门。

所以,罪恶的洗脑班必须立即解体!我们对于那些不知悔改、继续行恶者,将继续揭露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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