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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方正林业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二)

更新: 201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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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接前文

8、赵贵中一家遭受的迫害:

赵贵中,男,方林一中退休干部。他全家都修炼法轮功。他家有母亲、老伴儿、二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孙子。老母亲九十多岁了,小孙子才四、五岁。他们都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尊老爱幼,日子过的其乐融融。可是邪党在流氓头子的指挥下,发动了这场灭绝人性的打压和迫害。

九九年的七•二零开始时,赵贵中的两个儿子都被抓进公安局看守所。大儿子赵纪群因坚持修炼大法于九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被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非法拘留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他被戴手铐、开飞机、毒打等手段折磨数日,放人时被勒索二百元罚款,没有收据凭证。二零零零年八月初,韩东义、石志平又将他带到公安局,勒索罚款二百元,仍然没有收据。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二人又用车把他拉到公安局用手铐铐在暖气上几个小时,并满嘴脏话大骂不止。二儿子赵纪新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被方林公安局留置两天,因不写保证书,又送到街道办公室被看管六天。这期间因拒写“保证书”,被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带到公安局轮流审讯,不给饭吃。还毒打得他全身颤抖,汗水湿透衣服。又把他送进看守所关押。关押期间又被毒打,脸都被打变形了。关进看守所八天,被勒索罚款二百元。二零零零年八月初,韩东义、石志平又将他带到公安局,勒索罚款二百元,没给收据。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韩、石二人又用车把他拉到公安局,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数个小时,用脏话对他大骂不止。女儿赵旭在二零零一年一、二月份被国保科抓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回家时被关押者必须交三千元现金抵押,说是一年后归还。一年后去取这笔抵押金,韩东义以各种说辞搪塞不退款。说这件事是林业局定的,被非法关押的人都去局里找,最后才退回来。

赵贵中在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关进单位办的洗脑班五天。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份,被国保科抓去送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在出看守所办手续时被勒索伍佰元钱,没有任何票据,说写在手续里就当条子了。

家里人都被抓走了,家里只剩两个老太太和一个孩子时,林业局还安排国保科、交警队、街道等单位包保监视居住。他们轮班二十四小时看守,蹲坑,不管黑夜白天,入室内骚扰,延续一、二年时间。老太太晚上吓的睡不了觉。有声音或来人就吓的发抖,这样折腾了三年多,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含冤离世,在迫害之前,老人家虽年近百岁,但学法轮功后精神饱满,起居饮食全能自理。不料被邪党的高压手段夺走生命。

二零零一年冬,韩东义、石志平把赵贵中、赵纪群、赵纪新弄到国保科,让三人给他们当内线,不答应就强迫天天到那里念诽谤大法的文章,并限定日期叫找出来谁还炼法轮功,不然就关押到看守所去。当时为了生活,家里办了个酱厂,冬季是原料初期发酵阶段,黑白天都需要烧屋子调整温度,不可离开人,哥俩换班看管。与他们提出这些不但不听,韩东义、石志平强制哥俩离开酱厂,并谩骂:就是让你的酱变臭。几天后,赵贵中看到他们警察这样残酷的断绝人的生路,就去林业局党委找书记说原委,书记发话这件事才算作罢。但回家后逼哥俩定期写材料向他们汇报思想。赵纪新告诉他们:我也不知道谁炼不炼功,我也不能乱说,你们要关就关吧!他们也自知过份,也只好拉倒了。

办酱厂也按“真、善、忍”标准去做,严格要求自己,按国家标准办,所以建厂办了工商执照、质量执行标准、卫生许可、商标注册、税务、银行等各方登记一应俱全,试产品出台后深受用户欢迎,成为林业局集体多种经营一个有希望的项目。试产品推销、打出走向市场这是企业的目的和希望。这时正处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是对法轮功迫害猖狂时期。对修炼者进行抓捕、看管、监视居住,不准外出。这二年中有三、四伙人轮班看管赵家。他们向监视者提出企业要生产、销售、要生存等等,他们全然不管。强制让人放弃信仰,“经济上截断”这是他们的目的。

通过借贷和股份筹集来的资金用于正常生产、正常销售产值至少能达到五、六十万元。但是在残酷的迫害中,酱厂垮掉了,工厂成本费共计二十五万多元(租赁厂房、机器设备、缸、交税、原料等等),全部赔了进去。工厂一倒闭,债主接踵而来,各种要法,吵闹自不必说,真是给很多家庭造成损失和伤害。一个工薪阶层,用什么还这二十多万元的债。在这种伤害中,赵贵中的老伴胡桂荣(法轮功学员)因长期债务压力郁郁而终。好端端的企业,被他们逼得负债累累。好端端的家被他们逼得没有活路。他们只好到外地打工,维持生活,还债。在外出打工挣钱还债期间,林业局还派单位、街道管理处等人跟随监视长达二年之久。

这些迫害的直接责任人:韩东义(原国保科科长)现在是街道片警
石志平(原国保副科长)现任交警队副队长。

9、刘志刚:男,原造纸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二月份,刘志刚被叫到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科,当时的公安局政委孙中杰、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强迫他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他拒绝不写,就被非法拘留两天,关进方林看守所。

10、刘云香,女,七十多岁,职工家属。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由于眼疾(视神经萎缩、几乎失明),全国各地都治不了。炼功后,眼疾痊愈,身心受益,感觉生命有了新的希望。九九年“七二零”,邪党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开始了。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她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公安局警察李建、韩东义把她劫持到方林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她遭受了非人的待遇。看守所不让家人送被褥,白天强制她直溜的坐着,强制看诬蔑大法的电视。为了达到不让她们炼法轮功的目的,强制她们在零下三十~三十二摄氏度的冰天雪地里坐着,不让穿棉衣,身上只穿很单薄的毛衣、毛裤。晚上很晚才休息,躺在光板地铺上,冻得睡不着觉。晚上十几个人挤在一起,都侧身躺着,一人下地解手,回来就没地方躺了。看守员任意打骂,随便奴役。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栽树、种地及其它活。使她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她去北京,在火车上被哈尔滨铁路警察劫持到铁路看守所进行迫害。在铁路看守所被警察和牢头强行搜身,牢头搜到了钱可归自己所有。警察还经常搜铺、提审,强迫糊纸袋,他们在她面前诋毁法轮功,骂她是傻子、精神病等等,张嘴就来。在哈看被非法关押十天又被劫持到本地(方看)关押一个月。在方林看守所又遭到同样的迫害,邪党对法轮功如临大敌,整起来绝不手软。

两次的邪恶迫害给她的家人带来了灾难。老伴无人照顾,孩子不能正常上班,他们在为她担心、焦虑,四处奔波要求放人,遭到相互推诿、白眼、嘲笑等等,还要为她交伙食费,一天十五~三十元(吃的一天两顿饭,每顿饭半个窝头,喝的菜汤,没几个菜叶),交押金等,使他们不能正常生活,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使他们也在备受煎熬。邪党对法轮功学员一直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滔天大罪,罄竹难书。

11、侯胜业,男,方正林业局木材加工一厂下岗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林业局指令木材加工一厂领导在本单位看管侯胜业多日,后又被公安局国保科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下午,侯胜业正在本单位上班,公安局督查科科长徐建中(包保人)和几名公安人员到单位找他谈话,让谈对法轮功的认识。侯胜业因讲大法好,祛病健身和提高人的道德等,被徐建中伙同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非法关进看守所两个月,出来时还被看守所勒索伙食费一千七百元,交国保科三千元保释金才放人。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侯胜业去北京,在火车上警察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他说是,就被非法遣返回哈尔滨,关押在铁路公安三处看守所。期间侯胜业绝食抗议,遭其野蛮灌食的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十一月五日被方正林业局公安局国保科人员孙必武、谭延舒、张海成等接回,并被国保科巧立名目勒索现金三百元,说是在哈尔滨看守所的伙食费。他们这种自欺欺人的行骗手法可见一斑,就像土匪一样的抢劫。后来侯胜业又在方正林业地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才放人。

12、颜景峰,男,方正林业局人造板厂电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上午九点多,“六一零”的李建,国保科的石志平、张海成来到人造板厂,强行把颜景峰抓到“六一零办公室”,一进屋,石志平就破口大骂。石志平问他认识纪保海吗,他说不熟悉,石志平抬手就打了他一个大耳光。张海成强制他蹲马步,还说:你不能炼吗,叫你炼。石志平还说:把他送进去,搜他家。就这样,张海成把他送进方林看守所。还有一伙警察来到他家非法搜查,搜走了“济南讲法”录音带和所有的大法书籍。后来又罚了他二百元钱,才放他回家。警察的这种行为象土匪一样,不但是执法犯法,而且给修炼者和家属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13、张雅芹,女,街道退休干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早晨四点多钟,她正在炼功点炼功,就被方林公安局国保科的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叫到了公安局楼上,不让回家。让她写保证书她不写,又把她送到高楞地区管理处办公室看管起来,不说不炼就又送进看守所非法拘留。交了四百元罚款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上午,她正在家和儿子钉小棚子,街道伙同公安局来了一帮人,去抄了她的家后,又将她抓到看守所,韩东义等人不让她睡觉,对她轮番审讯三天三夜。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二日,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李健说要提审她,把她骗上吉普车,用手铐把她吊在车梁上,径直开到松花江边。他们伪善说:如果送你到通河、方正等地,都要吃很多苦的,现在高楞贴小报的案子我们破不了你随便赖一个炼功人,就让你回家。她拒绝了。他们就把她送到清河林业局看守所。在那里没有任何生活用品,上厕所连手纸都没有,只好把背心脱下来撕开当手纸用。回到方林看守所后,韩东义、石志平和街道书记李学芳扣了她二百五十元工资,至今未还。后来,他们又以“信访收容”的名义,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每顿饭只给四分之一大的窝窝头,十多个人睡在三平方米的板铺上。她们绝食抗议迫害,看守所就没收了她们的全部生活用品,包括内衣内裤和行李。

二零零一年年三十晚上,公安局副局长李庭军让她们十七位绝食抗议迫害的人,穿着单衣服,坐在看守所外面零下三十多度的雪地里,听它们所谓的思想转化报告。同日,方正林业局局长黄德昌下令把她关进白天无光、夜晚无灯的禁闭室两个多月,不给行李,不准换衣服。致使身上长满了虱子,皮肉溃烂,流脓淌水,体重由原来的一百六十多斤降到不足一百斤。二零零一年三月,她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哈尔滨戒毒所遭受进一步迫害。回家后,又对她家住宅实行监控。至今她家附近还经常有人监视和骚扰。多年来对她的迫害,使她和全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伤害,每天都在恐怖中煎熬着。九十多岁的老母亲经不起精神上的打击,在零九年初离开了人世。

14、张凤兰,女,方正林业局退休教师。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方林政法委书记带两名警察开车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了两个带镜框的大法轮图。还有一次,派出所警察祝某、李某等三人又来她家非法搜查,没找到书,把她的身份证拿走了。接着街道也来人翻书,并告诉她不许炼法轮功。从此以后他们开始对她家非法监控,几名警察三天两头来她家骚扰,有时深夜跳栅栏进来象土匪一样。国保科经常打电话骚扰她家,全家人整天都提心吊胆的,不得安宁,尤其她老伴胆小,一听电话响就吓得直哆嗦。

面对邪恶的迫害,她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她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几名警察抓住她的头发就往车门上撞,连推带搡扔到车厢里,又怕广场上的人看见,让她们蹲在车厢里,把她们拉到天安门前派出所。后来又把她们拉到怀柔看守所。在怀柔看守所里,女警让她们把衣服脱光了搜身,还时不时的打人,强行给她打针,她不打,女警就打她嘴巴子,让几个小伙子把她按住就打。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晚,国保科警察韩东义以她发真相资料为名,把她非法拘留了。到四月二十四日才放回家。回家后,他们还派人看着她。

15、曹友杰,女,职工家属, 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学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黑云压顶,空气窒息,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的邪恶迫害开始了。邪恶利用不明真相的人监视她,有时被跟踪,经常被街道及包保人员等骚扰。家人也在压抑、紧张、担心中过日子。二零零零年八月末,她的炼功录音带被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发现,他们把她劫持到国保大队,强行罚款二百元。(有很多人被罚)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大年三十的头一天下午二点多钟,包保人(方林看守所指导员)贾德尧找到她,让保证不去北京,她不做回答,结果被劫持到国保科。到国保科由于说法轮功好,被韩东义、石志平强行送到方林看守所。在看守所受尽迫害,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宣传片,没有被褥,晚上冻的睡不着,有时十几人挤在一起不能动,如果有谁下地解手,回来就没了地方。一次早晨警察李英涛罚她们举着砖跑步,她穿的鞋大,跑步有动静,罚她光脚跑,跑不动了,就在窗户的铁栅栏上单手吊手铐,直到她的胳膊完全失去知觉、全身发麻,才被打开手铐。一次她们炼功,张雪山见了把她们的衣服及被褥全部用水浇透,然后给她们吹冷风。她们的被褥经常被浇水,有时不让晒,还经常被打。一次,警察张雪山、刘启波等看到她们炼功,把她们几人弄到一个屋里,用警棍发疯似的打,打的她们遍体鳞伤,最严重的是刘志英,打的她软肋不敢碰,不敢呼吸。被骂更是家常便饭,张嘴就来,什么精神病、傻子等等。一天曹友杰正在食堂做中午饭,张雪山去了,因为一句话,他破口大骂,把一盆脏水泼到曹友杰身上,骂了一下午,第二天上午还骂,完全没有了人的尊严。他们可以任意的打骂、奴役。春天开始起早贪黑的干活:栽树、种地、铺巷道、挑牛毛。那时看守所吃的粮、菜都是出自于法轮功的劳役。八月初,被送到哈尔滨戒毒所迫害。

到劳教所更甚的是精神折磨,整天甚至晚上都强迫看诋毁法轮功、诬蔑大法师父的造谣宣传片。无休止的谈话,使她整天的头痛,晚上睡不好觉。不转化不让上厕所。起早贪黑的干活。早晨天亮就开始干活(捡书页),八点多吃饭,吃的是发霉的大米,吃完饭直接干活到吃晚饭,晚饭后也不让休息,要干到九点半甚至更晚,才让睡觉。直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劳教期满才回家。回到家她母亲看到她都认不出来了。被劫持时又白又胖,现在整个人皮包骨,母亲说她蒙张纸就能哭了,妹妹说她成了死人幌子。

二零零四年十月末,她去北京,在火车上被哈尔滨铁路警察劫持到哈铁看守所迫害,遭到强行搜身(警察和牢头),牢头从她身上搜去二百元钱归自己所有。提审、干活(糊纸袋),哈铁警察以为抓到了大罪犯,卖力气的整材料(他们互相之间为了争功,骂娘,大打出手,真是丑态百出),最后什么也没有整到,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又被本地劫持到看守所(谭延舒把她身上的钱全部收去,大约四百元),关押一个月才回家。这时她已经精神崩溃,经常幻听幻视。

邪恶对她的迫害,给她的家庭带来了灾难。家和丈夫无人照顾,孩子从她被非法抓捕就放弃了工作回家,老母亲整日流泪,兄弟姐妹们在承受巨大压力。他们都不能正常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家的经济本不富裕,更使她家雪上加霜。丈夫要为她交罚款、看守所的伙食费(一天两餐:一个窝头,二碗菜汤,一天三十元),劳教所的检查费(强迫检查身体)等其它费用,使得她家负债累累。她姐姐托人在外地给她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她的身份证被没收,她去不了。二零零六年九月初,她丈夫不得不请假外出打工,结果意外死亡。邪党的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16、陈吉平,男,待业。一九九九年八月份,他为证实大法,讲清大法真相,进京上访,被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押回高楞,在公安局受到了韩东义、石志平非人性的折磨,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勒索罚款一千元,未给任何票据。二零零四年,被方正县国保大队长仇永生等警察迫害,并勒索罚款一千多元才放人。

17、单雨滋,女,合同制工人。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李健欺骗她说,如说出散发法轮功传单的人,他们就把正在关押的刘少华、张雅琴、吴樨、李洪奎、白晓芹等七人放出来。她轻信了他们的谎言,结果他们邪恶地抄了葛延飞、黄淑芝、朱玉清、张力、梅德英、陈杰的家,每人勒索罚款二百元,她自己也被勒索罚款二百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孙顺和把她骗到公安局,被韩东义和孙顺和拘留后,非法劳教一年。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她的腰部、臀部、大腿等处被李国友、李敏瑞、张雪山、顾德军用小白龙(白塑料管)打得呈黑紫色,还被经常吊铐子,将手铐在窗梁上,脚尖着地,一会儿胳膊就没知觉了。三九天往被褥上泼凉水,所有的被褥都不能用,睡觉的板上全是水,往身上泼冷水,还打开电扇吹冷风,然后撵到院子里冻着。

张雪山还往单雨滋耳朵里灌水,所长卜春和、李敏瑞、陈权等人给她灌食。有一次给单雨滋灌了十七个大针管子玉米糊,胀得她都说不出话来,好几天才恢复。后来因她领同修背法、炼功、绝食,把她关进禁闭室两个月,没收内衣内裤,身上长满了虱子。六月份把她单独关押一个月,不给被褥好几天,不给水喝,不给便桶,李国友说要渴死她。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她被非法送进了哈尔滨戒毒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体检时,她的全身都是黑紫色的伤。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解教回来。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她被尚龙飞等人绑架到“黄家大院”,被酷刑逼供。尚龙飞两次用塑料袋套到她头上捏住,造成窒息;身子被吊在窗户框上。长时间的折磨使她的精神恍惚,说话语无伦次。“六一零”死活不放人,并秘密非法判她三年,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在哈尔滨女子监狱,由于长时间的折磨,晚上睡不着觉,监狱就派狱头(大贪污犯)带四、五个人用大棒子打她,将她关在小号里,左手、左脚都锁在地环里,一点也动不了十五天,然后又关了三、四天。整天强制她看佛教的电视,还给她打了两次毒针(破坏神经系统的药),把她的神经破坏了,经常说胡话。直到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回家,还不清醒。她女儿把她接到哈市家里,女儿、女婿上班去了,她把家里的东西、床上用品等全都从窗户扔楼下去了。长时间的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折磨,使她至今精神还不正常。警察迫害修炼人采用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18、邓朝波,男,木材加工一厂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中午在高楞邮局邮寄真相资料时,被以尚龙飞、张雪山为首的警察抓捕,带到“黄家大院”(私设的公堂,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问资料哪来的,并遭毒打,鼻子被打出了血,脸被打肿。张雪山说:“我们就拆你们的信了,就打你了,你爱哪告哪告去。上边有令,打死白打死、算自杀。你有钱买肉吃,干什么不好,非炼法轮功?你去偷、去抢、去嫖、去赌、别杀人都行,我们都不管,就是炼法轮功不行,我们就管炼法轮功的,他们给我们钱。”

一个警察摘下邓朝波的手表,说:还是新的,正好我还没手表。这时“六一零”的警察李健说:我看看,接过来并戴在自己手上。(后来手表没有退还,尚龙飞说没了),还把他的腰带拿走。后来把他带进里边的房间关上门,然后对他又是一顿毒打,尚龙飞还恶狠狠的说:等到晚上再收拾你。后来被送进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投入黑龙江省新建监狱,后又转入呼兰监狱迫害。

在呼兰监狱,集训队又对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逼迫写“三书”。他不写,警察就指使犯人把他关在没人的房间里进行毒打,有的犯人看见了问:“你们干什么呢?”,他们说“炼法轮功的”,别人赶紧走开了。还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几个人把法轮功学员捆在地上,下巴底下垫上被子,有一人坐在后背上,有俩人分别坐在两腿上,有俩人站在两边,把你的手从后边往上抬,再往前推,叫“开拖拉机”。当有犯人说他要不行了,犯人头说:“没事,我这有救心丸。”被迫害后有的人三个月内抬不起胳膊。在邓朝波被迫害其间,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迫害,经济损失约五万元。

19、张亚波,女,个体理发师,五十四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方正林业局街道软禁七天不让回家,其丈夫也被非法关押,家中无人照看。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她正在店里给顾客理发时,被公安局包保人徐建中和他的手下拽上车到公安局谈话,张亚波证实大法,说大法好,炼功能够使人强身健体,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张亚波被副所长李国友、警察李敏瑞用“小白龙”打的左大腿肿得很粗,不敢走动,数九寒天,让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致使左大腿冻伤呈黑紫色,至今仍未痊愈。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晚上,李延军和几名看守人员,强制张亚波等十六人穿着单薄的衣服坐在雪地里,听他们读诬陷大法的文章,进行所谓的思想转化。由于当时她和丈夫双双遭到迫害,家中无人照看,两个女儿都还小,大的十五岁,小的十二岁,家里的暖气和自来水管子都冻了,两个孩子在艰难中度过了新年和二、三个月的危难生活。从看守所出来时,还被勒索伙食费一千五百元,抵押金三千元。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经常有包保人(街道以及警察)到家无理取闹,更有甚者半夜三更敲门、私闯民宅,还时常打电话骚扰,在被监视中生活,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她的父母一听到警车声就被吓得胆颤心惊,恐怕女儿再被恶人抓走,就这样她们一家在艰难中度日。

20、董相国,男。 待业青年。二零零三年三月,与妻子马红英在夜间贴揭露江泽民罪行的真相资料,妻子被方林国保科警察韩东义抓到国保科,并关进看守所半个月,勒索罚款二百元。董相国为了不被抓捕,回到山东老家躲了起来。一亲戚出面交涉,拿二千元说送韩东义,又拿钱安排韩东义、张海成下饭店。高楞“六一零”威胁董相国亲戚,说若他不回来就让此亲戚下岗。他回家后被强制罚款二百元钱。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夜间,董相国与几位功友在东山公园挂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国保大队绑架,在公安局二楼一办公室内,张海成扒光他的衣服,张海成用董相国的牛皮腰带蘸凉水抽他,一抽一道凛子,腰带都被抽断了。他双手被张海成铐在椅子上,整个人成弓字形。在五月末,夜间很冷,再加上凉水抽在身上,浑身发抖,直打哆嗦。第二天,董相国被张送进黄家大院一屋内(原局长黄德昌的住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双手被铐在暖气管的回水管上,双脚踩在一块横立的砖上,苦不堪言。最终董相国被方正林业局政法委“六一零”操纵公、检法诬判董相国有期徒刑二年,送往呼兰监狱继续迫害。在呼兰监狱,他更是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和邪恶的摧残,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他们没有犯罪,却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在那里他们连吸毒、强奸、杀人抢劫的犯人都不如,一点人身权利都没有。真的是正邪好坏不分,善恶黑白不明啊。

董相国被非法判刑后,家里从此断了经济来源,当时董的妻子正怀孕五个月,由于营养不良,孩子出生就先天营养不良,手指甲烂,抽筋等。因董相国被迫害,妻子哭的两眼视力不好,并落下了风湿等病。这次被迫害导致家里负债二万多元,直至他回来后两年才还清债务。

21、樊志明,男,造纸厂下岗职工。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在高楞邮局邮寄大法资料时,被以尚龙飞为首的警察抓捕,带到“黄家大院”进行毒打。脸和耳朵都被打破了,鲜血直流。他们逼迫他说出资料来源,他不说,他们就用橡胶棒打他的手,把他的随身物品都拿走了,据为己有。还说:“这回可好了,又可以给自己添几件东西了。你们怎么没骑摩托呢?要骑摩托就给你们扣下,视为犯罪工具充公。”然后关进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送进黑龙江省新建监狱,后又转入呼兰监狱迫害。

22、冯守富:男,贮木厂退休工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因高楞出现很多法轮功真相资料,国保科的警察韩东义、石志平非法将他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了五天,又联系他单位贮木厂把他接回,在厂里呆了一天才准回家。

23、冯玉奎:男,港田车司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中旬,他正在女朋友家,国保科警察石志平将他绑架到看守所。石志平还打他骂他,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后来在家人强烈要求下才放回。

24、葛延菲:男,原方正林业局贮木厂秘书。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方林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把他带到国保科,要他交待所谓曾修改过一封公开信的事。中午将他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又讹他答应改天请他们吃饭后,才让他离开。后二人到贮木厂找他兑现上饭店的承诺,在交通饭店吃完饭(花了近一百三十元),又索要稿纸十本。他在庆龙文化用品商店买了十本稿纸送给他们。

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国保科韩东义、石志平带至国保科,要求他交待问题,并被送往看守所留置二十四小时,并处罚款二百元。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警察赵桐利、尚龙飞等一行七、八人以孔凡迎病危为由骗其将门打开,强行搜查电脑,控制他的人身自由。当时两位近八十岁的老人和八岁的孩子被吓的浑身发抖。在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后,又对他进行哄骗和恐吓。二零零四年初,又被尚龙飞等带到国保科逼其承认满街贴的揭露恶行的小报是他所写,并对他谩骂,又要他写字对笔迹,无果,将他放回。

这些年对他和妻子孔凡迎的迫害,给他的家庭、老人、年幼的孩子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心灵上和身体上都受到了深深的伤害,经济上更是损失惨重。

25、黄淑珍,女,职工家属。二零零二年四月,她正在家看《转法轮》,被包片警察姓关的构陷,被国保科的警察韩东义、石志平等人非法抓捕,审问后非法劳教二年,送哈尔滨戒毒所迫害,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份才放回家。

26、黄淑芝,女,职工家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发真相资料被拘留,二零零一年三月才放回家。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并被勒索罚款四千元,抵押金三千元。一年后抵押金取回,每天三十元的伙食费,四千元罚款至今没给。

27、黄秀英,女,职工家属。二零零一年一月,她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被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在关押期间,有半个多月不给行李,不给生活用品,睡在冰冷的光板铺上。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张海成等人曾两次闯入她家非法搜查。“包保人”也经常到她家中骚扰,使全家人无法正常生活。

28、孔凡杰,女,职工家属。一九九九年八月中旬,因修炼法轮功,与高潮、庞映慧三人被石河林场强制劳动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被南山派出所所长王永军伙同国保科警察绑架至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十天,被国保科勒索罚款二百元,看守所勒索一千八百元,给家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

29、孔凡迎:女,服装个体户。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一九九九年八月初,被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邓士君及国保科韩东义等绑架至看守所,并被勒索九百五十元(国保科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八月九日,被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张雅杰构陷,被国保科韩东义、石志平绑架至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九天,并勒索六百三十五元(国保科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公安局法制科长张雅杰指使韩东义、石志平到其经营的服装店内强行将其绑架至看守所,衣服扣子被韩东义拽掉,被非法关押至二零零一年三月九日,并被勒索近四千元(国保科二百元)。国保科韩东义勒索保证金三千元,因无力支付,遂将其公婆的房照扣押一年之久。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被韩东义、张海成、孟凡坤等绑架至国保科和“黄家大院”,先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林业局副书记姜峰指使“六一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非法罗织罪名,在零口供的前提下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方林看守所关押期间,曾三次绝食抗议,多次遭到野蛮灌食。最后一次连续绝食一百一十五天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下旬。在绝食五十四天后被戴手铐送至医院强行输液(在医院期间一直戴手铐),期间被一名医师(刘宗仁)强灌大量粗盐。最后,公安局拘留了其外甥女苏本荣,并以此相要挟,在绝食一百一十五天后进食,被送回看守所。二零零四年三月下旬被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在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多次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行灌食至胃出血。后又遭到长期关小号,不让家人探望,“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近身监视,长期戴刑具等种种折磨。

对孔凡迎的迫害,不但使她的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也给她的家庭和亲人带来了极大痛苦。她的服装店无法正常经营,经济上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多万元。幼小的孩子失去了母爱,她的丈夫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苦苦支撑着这个家庭。年迈的公婆也为他们操心受累。

30、李翠华,女。退休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监视。二零零一年一月上旬,一天晚上八点左右,非法监视人王家新以怕自己被下岗为由,打电话指责和恐吓李翠华。之后四名警察闯入家中,把李翠华绑架到高楞派出所,所长周小林醉醺醺的训斥她。随后被带到公安局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让她说法轮功是邪教,被她拒绝,他们把她非法关进方林看守所,被关押了四十五天后才放回家。由于李翠华被迫害“蹲小号”,受到了不明真相的世人的歧视,给丈夫、孩子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和学习;也给父母造成深重的伤害,老人常常为女儿担惊受怕,怕女儿再受到无辜的迫害。李翠华本人也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提前退休。

31、梁福连,男,待业 。二零零四年八月,他给了方正县宝兴乡的李某两本《明慧周刊》和大法的经文。李某受名利心驱使,将梁福连出卖给方正县公安局国保科。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国保科四名警察闯入梁福连家,将梁福连绑架到方正县国保大队酷刑迫害,坐铁椅子,遭警察赵家齐的毒打。梁福连身上的一百三十元钱和一部手机被抢走,到第二天才把梁福连送进看守所,这时梁福连的腿已被迫害的不便行走。一个月后的九月二十四日,方正县警察把他强行送到万家劳教所,在万家经检查有心脏病拒收。赵家齐不相信万家的检查,到哈尔滨公安医院又检查一通,之后才回到方正县看守所。十月十四日赵家齐等警察通过个人关系又强行将梁福连送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在集训队卫生间犯人让他脱光衣服检查,不服从就动手打他,致使他小手指很长时间都不好使。当时方正县公安局国保科科长是仇永生。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梁福连被转到长林子劳教所二队,他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拒写“三书”、不配合恶警的迫害,被罚蹲、不让去食堂,时刻被包夹监视。

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梁福连被关押到五队,法轮功学员在五队每天的奴役活都干到下半夜二、三点钟,完不成定额都要干到四、五点钟。警察赵爽经常辱骂法轮功学员,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还威逼法轮功学员喝酒。他经常把电棍打开弄得啪啪响搞恐惧。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经常受到恶人和警察的打骂,超时和超强度干奴役活是经常事。一次赵爽嫌梁福连干活慢,让好几个犯人按着他,拿电棍电梁福连脸、头等部位。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梁福连又被调到二队,干织袜活,站的脚踝骨肿、右腿筋痛、髋骨痛,冬天卸一上午煤下午腿痛难忍。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针对警察赵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长林子法轮功学员开始集体绝食反迫害,梁福连等法轮功学员绝食三天就遭警察的野蛮灌食,鼻子被插出血,吐痰都是血。

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梁福连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强迫洗脑,从早上六点一直到晚上七点,还强行剃光头。

梁福连在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了三年,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出狱时,方正林业局“六一零”人员李健还强迫梁福连的哥哥签字做包保人。几年来,邪党的迫害对梁福连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难以用语言描述。

32、刘志英,女,港田司机。没修炼法轮功以前患有多种疾病:类风湿和风湿性心脏病,月子里得了气管炎,咳嗽起来整夜睡不着觉,肩周炎,颈椎病,妇科病,每个月都得打针吃药,吃的药有十多种。脾气不好,心烦,性格暴躁,经常骂人和丈夫打架。自炼功以后性格变好了,知道了用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人也善良了,也不打人骂人了,无病一身轻。她从内心里感恩法轮大法,感恩大法师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流氓集团,开动了全部国家机器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进行全方位的迫害、迫害,造谣、诽谤。为给法轮功讨公道还师父清白,七月二十二日,她去省政府上访,被哈尔滨站前派出所截访,送回高楞公安局,第二天送往街道关了两天。

二零零零年的正月十二中午,片警小王到她家,说公安局找她核实一件事情,把她骗到公安局,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二个多月,勒索饭伙钱九百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再一次被绑架,在公安局里恶警韩东义、石志平、李健对她大打出手,蹲马步,拳打脚踢,最后把一大盆雪倒在地上,让她光着脚站在雪上,从不到十二点站到第二天早晨四点多,棉裤都湿了半截,在送往看守所的路上棉裤都冻的邦邦硬。并且把她的港田车没收了,还罚了二百元钱。

在看守所里,大冬天零下三十五、六度的天气里,让她们坐在雪地里听诽谤大法的录音,不听就让跑步,不跑就打,而且拿着小白龙边跑边打。有时体罚,戴手铐,开飞机,头顶铁栏杆,用胶皮锤打,用板子打。还不让吃饱饭,一天吃一个玉米面饼子。晚上不给行李,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大板铺上。而且还不给换洗的衣服,两个多月不让换洗,直到生了满身的虱子。并且把她们关到禁闭室里,一关就是两个多月。

更甚的是在六月份,每天都用凉水往她们身上泼水,第二天早晨行李往起一拿,直往下淌水,从地上收出去四、五桶水,有时还不让晾晒。

还有一次,被警察张雪山、李英涛、刘启波,顾得军打的软肋骨致伤,呼吸困难。被警察打,那都是经常的事。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她被非法劳教,到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期满回家,没待上一个月,又一次被街道书记李学芳、国保科警察韩东义、石志平、“六一零”史庆林等人劫持到洗脑班,说是等十六大开完就放她们,可十六大开完还不放人。

她们为了反迫害进行绝食抗议,遭到了恶警的野蛮灌食。在绝食的第七天晚上把她们放回家,在家里只待了七天,第八天早晨一群警察闯进她家将她强行绑架。(她的母亲上前阻拦,不让带走女儿,被警察石志平将七十多岁的老人推倒,摔伤软肋,致使老人呼吸困难不能自理)。警察将刘志英抬到车上,直接送往兴隆镇看守所继续迫害。三个月后又接回方林看守所。她们再一次绝食抗议直到生命垂危,被送往医院迫害,最后又转到黄家大院继续迫害。刘志英在这邪恶的黑窝内呆了整整两年零八个月。

在这被迫害期间,她的父母由于惦记女儿和承受不住惊吓,精神压力过重,于二零零三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她的丈夫张德英遭其邪恶恐吓后,一看到警察就发毛,身体颤抖。刘志英第三次被绑架时,她的丈夫为了保护妻子不被带走上前阻拦,被警察韩东义打了两个耳光,使他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她的女儿才十多岁就承担起一切家务和照顾爷爷的任务。

在二零零三年从洗脑班出来后,警察、街道、“六一零”等还经常上门骚扰,使其家庭和生活不得安宁。

33、马春成,男,待业青年。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警察韩东义、石志平 强行敲诈一千多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韩东义、石志平 把马春成带到公安局强行搜身,抢去六百多元钱,并威胁他到外面不许和别人说,如果说出去,就把他送进看守所,狠狠的收拾他。随后把他撵出高楞。警察韩东义、石志平一共抢走马春成一千六百多元钱,未给任何票据。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晚,在大庆被安全局警察绑架,于四月九日被哈市道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押送到方正县,关押在方正县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方正县法院对马春成非法开庭。非法判处马春成有期徒刑十年,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在呼兰监狱集训队,因他拒绝写所谓的“三书”,遭到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让睡觉和休息,警察还指使犯人殴打和折磨他。在艰苦的环境中,他浑身长满了疥疮,还被强制劳动。

34、庞映慧,女,待业。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晚被国保科警察韩东义、孟凡坤、张海成等绑架,关押在黄家大院。期间被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李健、张海成等打骂,李健还企图强奸她。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四年二月末送投哈尔滨女子监狱。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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