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底、6月底,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曾经分两次处决了两批死刑犯。这两次处决的死刑犯都被要求在自愿捐献器官协议书上签字。其中一位死刑犯不同意捐献器官,没有签字,这些死刑犯甚至还要求征得家人的同意,结果还没等到家人回信,就被行刑了,该犯人被执行死刑是在2009年3月29日,那天本来晴朗的天气,忽然上午10点左右飘了十分钟的大片雪花,之后天即放晴。更令人觉得蹊跷的是,这两批死刑犯均是在早晨8:30左右被带走的,直至中午12点左右才被处死。中间这么长时间,到底干什么了呢?
一位曾经参与活摘人体器官的医生对此这样解释:被执行死刑的人先被拉到医院做各项细致体检,以便确认身上哪些器官可供摘取。然后将麻药注入体内,先摘取眼角膜、肾脏,再摘取肝脏、心脏,最后再打一针将人致死。而且到那时,那个人在器官捐献协议书上签字没签字,根本就由不得本人自己了,都一样要被摘取器官的。至于这些活体的来源,看守所只是提供很少量的活体,大部分都是由监狱提供的。
有一个问题很奇怪了:只有看守所才有死刑犯被立即处死,到了监狱的最大的刑期也就是死缓,两年后自动减刑就成了无期——也就是说,监狱里根本就没有应该立即执行死刑的人!那么这些人又是如何被处以死刑呢?这些人都是什么罪名呢?
对此该医生解释:医院的医生只能知道被行刑人的姓名、编号、家庭住址,至于被用来做活体的人员的罪名,是不允许知道的。
该医生因厌恶医院的种种不法行径,最终愤而辞职。
从以上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活摘人体器官一事,是多么赤裸裸,毫无人性。
2012年3月,河北女子监狱对全狱十七个监区共3000余服刑人员采集血样。而这种采集并不是通常监狱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在监狱医院进行的体检化验血液,因为传染病得抽静脉血才能化验,而此次验血是由外部来的两名军医执行——每个服刑人员都被要求刺破手指,往试纸上涂满血样,而且每个血样都标明服刑人员的姓名、年龄、所在监区等。当有服刑人员问及狱警为什么这样做时,狱警有的支吾着说是化验传染病,还有的遮掩着说,是给每个刑事罪犯建立DNA库,以便将来好侦破案件等。因为说辞不一,很令人怀疑。
中共邪党为牟取暴利,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这次可疑的采集血样,鬼鬼祟祟,不敢光明正大,因涉及到关押的3000多人的生命安全,被疑与建立活摘数据库有关。
二零一零年,我们经理的丈夫在北京解放军医院做骨髓移植手术,我不知道器官来源是不是法轮功学员,我就问我们经理骨髓哪来的?我们经理说是“骨髓库”。
我想自愿捐赠骨髓的不是很普遍吧?亲兄弟姐妹的骨髓都不匹配。十万个人里也很难找到有一个人能匹配上骨髓,而且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那这“骨髓库”该是怎样的人群基数才能形成啊,而且还得是能够并且愿意提供骨髓的人。那骨髓是不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