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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刘友莲、李桂英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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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惠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友莲被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持至广州女子监狱,目前具体情况不明。李桂英被非法判刑两年零两个月,仍非法关押在惠州市古塘坳看守所。由于不能正常学法炼功,伙食差,六十多岁的李桂英非常消瘦,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由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行为是违法的,国际上也一直在追查参与迫害者,因此惠州市迫害法轮功的恶党特务机构绑架法轮功学员时出示的所谓“逮捕证”上既没有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的姓名,也没有批捕者的姓名;当地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也不通知家属,所谓“判决书”也不寄到家属手上(但会谎称已经寄给家属了,没收到是你的事)。

惠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党机构威胁当地各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不准给法轮功提供法律援助。”有些律师知道法轮功是无辜的,做无罪辩护也是能的,但是如果接了这个案子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自身也会受到当地公安局的威胁,电话会被监听,最后律师证会被吊销,那么吃饭就成问题了。因此律师迫于生存压力不敢接这样的案子。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惠州市卫国机械厂小区卫国苑内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当时有固定的学法点和炼功点,由于多人修炼正法,整个小区一片祥和。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惠州市六一零犯罪组织等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特务机构除了对卫国机械厂法轮功学员实施软禁、逼迫上交大法书籍、逼迫转化之外,还指使惠州市卫国机械厂保卫科科长禤阳照、卫国机械厂职工曹瑞红(女,禤阳照之妻)、保卫科搞人事的刘时安监视、跟踪居住在卫国苑内的那些不放弃信仰、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一个叫崔裕奇的无业人员也被指使,与上述三人一起监视、跟踪卫国机械厂的法轮功学员,将法轮功学员外出讲真相的情况偷偷报给惠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邪党特务机构,协助恶人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
并领取金额不菲的工资。

居住在惠州市卫国苑的法轮功学员多次遭到当地恶警和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的骚扰,就与这些人不间断的监视、跟踪和给邪党特务机构提供所谓“情报”有关,李桂英、刘友莲被非法抓捕,也是在这些人的直接参与下干的。

恶党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也曾游说卫国苑其他人监视和跟踪法轮功学员,但是遭到了善良人士的拒绝。

刘时安电话:0752—2800722
惠州610刁某电话:13824280878
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局长赖南先办公室电话:(0752)2249388
惠州古塘坳看守所电话:0752-2274950、0752-2274908
惠州市市长专线 0752-12345
惠州市公安局总机电话:0752-2802999
惠州市610办公室:电话(0752)2808251、2810610
惠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0752-2212000
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办公室电话:0752-2249299、0752-2249303、0752-2249368

惠州市惠城区法院院长:陈伟华
副院长:詹潜
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4号小区
办公室电话:0752—2566061
立案咨询:0752—256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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