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德阳法轮功学员简以丛被非法拘留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简以丛女士于2011年7月31日被中共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拘留。家人奔波于看守所、黄许派出所和德阳旌阳分局国保大队之间要人,恶警互相推诿。

讲真相遭非法拘留

2011年7月31日上午10点过,四川德阳市黄许镇绵河村法轮功学员简以丛在青山(黄许新大桥对面)散发讲述法轮功真相的光碟时,被不明真相者打110电话诬告,旌阳公安分局指派黄许派出所将简以丛绑架,简以丛不顾自身安危,还在大声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三退保平安!”

当天,简以丛被恶警认出后,被黄许派出所和旌阳公安分局劫持到自己家门口。恶警索要简以丛家门钥匙未果,命令当时仅有的一名围观村民老太太搜简以丛的身,被老太太断然拒绝,因为村民们都知道简以丛修炼法轮功是好人,所以恶人未能抄家。

下午家属接到电话通知(电话为13908100773),简以丛被黄许派出所抓捕,在倾盆大雨中家属即刻赶去黄许派出所,却被告知已经被劫持到德阳市旌阳区看守所。当晚黄许派出所和其上级---德阳市旌阳公安分局狼狈为奸,在七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对简以丛非法刑事拘留。

家人要人,警察推诿

简以丛被关进去头两天绝食抗议迫害,其丈夫和嫂子以劝食为由见过她一面,之后至今十天了,家人没再见到过她,得不到她的任何情况,家人焦急万分,奔波于看守所、黄许派出所和德阳旌阳分局国保大队之间要人,警察互相推诿。

区看守所主管迫害简以丛的警察赵兰(警号028126)总是不在,看守所推脱办案人员是黄许派出所;黄许派出所见家属来了,急忙把案件侦查室(在二层楼的一楼左起第二间)的门关了,让去找上级---德阳公安局旌阳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宏(可能住在玉泉)态度蛮横,咬定法轮功是×教,唯一能拿出来的依据不过就是两高解释。当家属指出两高解释本身就是违法的,李宏只好耍无赖,叫家属去法院、检察院告状、去北京上访。

8月9日,家属终于见到国保大队长洪奇,洪奇说是有人报案才抓的人,又说简以丛反党,“说法轮大法好也罢了,她还散发反党资料!”真可怜!法盲到如此地步:“反党”也算罪名吗?邪党做了错事,不能说吗?邪党不做工,不种地,它吃着人民、喝着人民、欺压着人民,杀害着人民,它就是坏,不允许说吗?不该制止它、反对它吗?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中共恶毒到这种程度,人人都在厌恶唾弃它!法轮功学员及正义人士把事实真相讲出来,说出人们的心里话,怎么还不理解呢?还抵触反对呢?这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连中共高级领导人自己都知道濒临灭亡的状态,都在纷纷找退路、留后手,贪款外移、老婆孩子移居国外,自己在伺机而动,底层官员们还在大被蒙头、为它卖命!搭上自己和全家老小的未来,值得吗?法轮功学员散发《九评》,就是在呼唤世人快醒醒啊!中共已经恶贯满盈,天要灭它,不要为它做陪葬啊!

恶警却把一心一意想救你们的好人简以丛抓起来、罗织罪名判刑(案件已于8月5日移交检察院了,几个迫害单位一直在瞒着家属、拖延时间)。迫害好人是要遭天谴的,这样的恶报例子已经数不胜数了,赶快悬崖勒马,立即释放好人简以丛,将功补过啊!

简以丛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简以丛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以“真善忍”为指导修心向善,身体健康,改掉了斤斤计较的个性,主动上门与人和解,结束了四处积怨、多年不说话、不往来的紧张关系,与邻里相处变得热情、宽厚,对乡亲之事默默相助,拾金不昧,是大家公认的好人;在家是勤劳的农妇,家里、地里的活儿打理得井井有条。

2009年1月,简以丛因帮人擦窗户从六、七米高处仰面摔下,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并压迫神经,医院诊断必须手术,因家人无钱医治出院。回家后坚持学法炼功,九天就能在女儿的搀扶下出门行走,四月份就开始干活了,五月份开始独立干地里的一切农活。简以丛的亲身经历再次证实了法轮大法的殊胜神奇,她把这些真相告诉邻里乡亲,希望世人都能得救、得平安,她哪里错了呢?到底是谁在违法?诬告、关押这样的好人,良心何安?


黄许派出所 电话:3800110
所长:易勇刚(本案办案人员)13890265899
警察:罗 潇(本案办案人员)15196326583
副所长:赵志海、唐军军
参与本案绑架的人有:曾××(40多岁)、李X(年轻人)等
其他警察:龚良华、陈红甫、文一飞、李兵

黄许派出所的主管上级为旌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公安分局大楼的五楼),电话:13908100773、15983804593
队长:洪奇
副队长:李宏

旌阳公安分局 电话:0838-2556811、0838-2556398
局长:肖 敏
副局长:刘晓兵、杨军
政委:胡建强
副政委:杨成华(纪委书记、督察长)
政治处:苏先云
刑警大队长:张燚
其他人员:张良

旌阳区看守所 电话:0838-2306731
所长:苏承旭
副所长:彭伦春、李代学
教导员:刘 华
警察:赵 兰(女)主管此事警察,警号028126,张清平(女)、韩辉、何宝成、周厚德、刘少明、罗德旭、孙俊平、宋祖宗、贺庆平、邓维勇、周荣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