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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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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接上文)

十四、部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十五、“转化”迫害的失败
十六、“转化”迫害的恶果:整个劳教所、警察和犯人全面败坏
十七、何湾劳教所的恶警恶行
十八、对何湾劳教所十一年“转化”迫害的总评

十四、部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有个在2000年被关押到何湾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回忆说:“我被非法关进劳教所的时候,99年‘7.20’迫害后,第一个被关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还在,她是省中医学院的医生,据说她父亲是某大学哲学教授,‘文革’中被迫害的很苦。听说她被强制转化的材料是六大队管教写的,强迫她在台上念,她念都念不通,好象人不太正常。她解教后,有学员找到她,她告诉学员,她被整怕了,但怎么整她的她没说,大家也都不知道。”

第一个受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被整得这样惨,而其后来者则更有甚之。

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疯、致残,例如:夏刚(原武汉卷烟厂三车间挡车工,生产班长)、高爱华、叶浩(原中南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范道芝、刘丽华(原武汉市洪山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黄莉萍、杨清华、李星连(原长航集团员工)、徐东群等9人,他们被迫害致死,都与其在何湾劳教所遭受的折磨相关。

叶浩
叶浩
黄莉萍
黄莉萍
杨清华
杨清华

由于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并对传播真相者进行严酷的打击报复,所以,迄今为止曾被何湾劳教所关押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报道出来的还只是一小部份。下面略述被迫害者的典型事例(其中的年龄是当时年龄),并把目前收集到的部份受过何湾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附录于后。

叶浩:湖北省武汉市中南建筑设计院工程师,被非法劳教,劳教所管理人员采用长期不准睡觉,高负荷劳役,吊铐在铁窗上,不许大小便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学员长期每天只能睡二三个小时,有的人甚至长达一个月不准上床睡觉。二大队队长周厚顺、陈勇还纵容劳教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叶浩处于这种环境中,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后于2005年10月18日含冤离世,年仅35岁。

汪俊:男,1969年2月出生,系武汉煤气管道公司职工,在七大队的几个月中,三天两头被信息员暴打,饱受肉体与精神的残酷迫害,致使其经常抗议绝食,恶警以减刑奖励刑事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其中暴徒方斌经常带头打,拳打脚踢肘拐膝顶,专打腰、掌砍喉咙等,被打最多的是汪俊,每天被打手拳脚耳光打两个多小时,打手李忠奇还说:“你有多大的痛苦,我就有多大的乐趣。每天我要把瘾过足。”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后被调离七队,劳教期间身体受到严重迫害,于2001年9月底办保外就医,被家人接回。

吴新国:男,约30岁,系华中师范大学附小老师,在七大队从5月28日开始绝食抗议,68天后被保外,其间每天被强行灌食,深受“信息员”的迫害,但他坦然面对,坚如磐石,为学员所敬佩。

许春芝:女,45岁,华中理工大学职工,一直在绝食抗议,管教人员用残酷的手段强行灌食,将她的牙撬松、撬落,喉管被插破、插烂。绝食100多天,生命垂危。家中只有一个上中专的儿子,公安管教不接待询问她的人,不准家人探视。

汤国英:女,被严管于隔离室,由两名刑事犯24小时轮流看守,每天奴役劳动10小时以上。

黄立宇:19岁,武汉大学一年级学生,坚持不妥协,被单独关押。

王莉、徐向秀等:2001年已经期满,由于拒绝转化也不放。

李迟华:东西湖区国税局干部,被非法劳教一年。

韩本洲:2001年11月间因无意散盘坐在地上,被一大队恶警余昌庆、林正龙教唆犯人将其拖入寝室,关上前后门,拳脚相加。犯人还用小板凳对其进行毒打,致使韩本洲头部、面部青肿,全身多处受伤。邪恶之徒仍不解气,又将韩本洲双手反铐,用宽面胶带封住口,防止其叫喊。

夏刚:2001年4月30日被非法关押進何湾劳教所,关押期间、夏刚被迫害致身体极度衰弱、于2001年6月以“保外就医”被放回。2001年10月16日,夏刚终因身体极度衰竭死亡。

朱汉龙:男,30多岁,住汉口江岸区三眼桥一村,2005年8月被送往何湾劳教所,连续一个多月被拳打脚踢,惨叫声不绝。到10月中旬,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朱汉龙由一个好生生的壮小伙,被折磨至奄奄一息,何湾劳教所怕出人命,通知朱汉龙家属提前无条件放人。可当朱汉龙的妻子、哥哥、姐姐见到他时,都惊呆了,放出来的竟是一个形容枯槁、神志不清、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危重病人。朱汉龙两臂从肩至腕布满了数不清的被烟头灼伤的痕迹,头顶竟有两个大拇指粗的洞,据说是狱警指使狱霸用瓷缸狠狠砸破的,洞口深深塌陷,里面布满了脓血。经过救治,朱汉龙终于活了过来。但不知朱汉龙在劳教所时被使用了哪些非法药物,出狱后的朱汉龙大多数时间精神恍惚、幻视幻听、乱跑乱说,还数次独自跑到何湾劳教所“要求归队”。朱汉龙状况令人担忧。

王浩:从8月19日非法关押以来,恶人雷昌文不准其亲人接见,还威胁要打王浩的家人,也不准王浩的亲人送换洗的衣服和生活日用品。王浩的亲人非常担心,天时冷时热,王浩连个被子都没有的盖。警察五天五夜不让王浩睡觉,王浩曾二次昏倒地上,连续十五天对其罚站,导致王浩两腿肿的有小水桶样粗,长时间不能行走。2007年1月16日到期,被何湾劳教所秘密转移到江汉区法制班(洗脑班)迫害。

易志发:男,45岁,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居委会、街道办以解除其妻子、子女工作要挟,夫妻离了婚,子女也被迫断绝了亲缘关系。在何湾非法关押期间,全身上长满了脓疱疮,伤口溃烂很深,行走艰难,睡觉翻身困难。每次点名都被打倒在地,直到非法劳教到期释放。

刘涛:男,33岁,洪山区,被非法超期关押半年,被迫害致双手皮肤开裂,行走困难,每次点名照样遭暴打。

吴方卫:男,33岁,汉阳区,被迫害得双眼视物模糊,几乎失明,报纸只能看清大标题,双脚行走不便。

胡冬生:男,江夏区,被粗暴灌食一百多天,强行肌肉注射,后又单独关严管进一步迫害。

张家刚:男,35岁,洪山区。恶警高君安暴打其头部,死劲掐颈部血管,从下午三点钟打到五点半开饭。中途打累了,休息片刻继续打,致使张家刚长时间头部转动困难,脑袋只能后仰支撑后颈部,或低头耷拉着下颌支撑在颈部。绝食抗议十几天时,恶警张义击打其头脑,长时间罚站,致双脚、双手肿大,发乌,双脚僵直不能弯曲。

张伟杰:37岁,住江岸区花桥街,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部职员。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上访被送劳教,非法劳教期2001年1月2日-2002年1月1日。2007年2月21日晚,张伟杰在二大队值班休息室内被打,队里干部一直装不知道,也不管。2008年1月3日晚,张培雄队长来后,装作不知道打人事件。张伟杰说要上医院看,拍片子,张培雄说要帐上有钱才能看。张伟杰目前一吃东西就痛,估计肋骨被打伤。自被绑架到何湾以来,从没有与家人接见过,在此期间曾经遭恶人殴打致伤,家人无从知道他的身体状况,并且从未收到过他的信件。

夏正喜:31岁,住江汉区马场角,系武汉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医师。2001年元月21日从单位被抓到洗脑班,后于2001年5月3日被劳教,非法劳教期2001年5月3日,至2002年5月3日。

李三元:33岁,住蔡甸区永安镇,职员。2001年1月26日到北京上访被抓,送劳教期限:2001年11月30日-2002年12月31日。

陈伟鹏:21岁,住海南,系华中科技大学化学系98级本科生。99年因进京证实法被学校休学。2000年12月发大法资料被武汉市文保分局非法拘禁,后送洗脑班强行洗脑未成,于2001年送劳教一年半。

商家品:22岁,住十堰50厂。系华中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高职992学生。与陈伟鹏一起被抓,送劳教,情况同上。

姚志文:31岁,武汉市公安局六处电脑软件工程师。2000年上北京证实大法后被江岸区所谓的“法教班”关押8个月,因在法教班中撕毁诬蔑大法的标语,被非法劳教一年。

李星连:50岁,系长航集团武汉市分公司职员。因去北京正法而被劳教一年。

刘志华:53岁,武汉市铁路分局武昌机务段工人,××党老党员。因去北京证实法和向公安局派出所讲清真相而被非法劳教一年,2002年1月26日到期。

陈大祥:46岁,下岗工人。因上北京证实法和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

朱红星:44岁,系武昌车辆厂工人,老党员。2000年底去北京证实法而被劳教一年。

高云辉:27岁,在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工作。2000年12月与同修赴京天安门打横幅并拍了照。后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于2001年3月29日抓捕,在七处二所关了一个月,又被转到汉川第一看守所关了2个月。2001年6月27日被劳教一年半劫持到何湾劳教所七队。所谓的劳教书上写的是因进京打横幅及拍照。

刘立:11月中旬,因反对被非法奴役不配合强劳,被班长段卫中殴打,用拳脚打前胸后背,踢小腹。造成前胸肋骨骨折,双肾受外力(用脚踢肾区)重创后排尿困难,呈褐红色。其它情况有待核实。

盛正平:30岁,大学本科,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任工程师。因进京上访请愿,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劳教一年。

余飞:情况不详,有待查实。

朱正学:56岁,其它情况不详。被劳教一年半。

丁勇:60岁,汉阳大道211号,武汉客车厂退休工人。因上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胥平:36岁,武汉管道煤气公司职工。2001年2月19日因真相资料等事被市“610”办公室骗进公安局,后送江汉区洗脑班,不屈服,被劳教一年。被抓前市“610”办公室多次派人对其跟踪、监听电话。

梅爱平:33岁,系汉阳新天铺3541厂工人,1999年11月到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劳教一年。延期48天,被迫妥协后释放。后其严正声明所做保证一律作废。2001年6月20日又被劳教一年半。

蔡如芬:46岁,新洲区第一中学教师,三次被非法劳教,至今仍被关押于何湾劳教所。第一次被非法关押在何湾劳教所遭包夹、蚊虫咬、洗脑迫害、隔离禁闭、超时劳动等迫害,至今是第二次被关押在何湾劳教所(第二次非法劳教是在北京)。

张运柳:武汉市黄陂区蔡店乡张河村人,2000年至2001年第一次被关押于何湾劳教所,期间遭受“严管班”的各种酷刑折磨,一年中被剥夺亲属探视权,不准传件,致使张运柳一年中没有换洗的衣服,甚至短裤头都没有换的,连日常用品牙膏、牙刷、肥皂、手纸等都没有,遭到非人的折磨。不让睡觉,长时间被罚站、走军操,长期长时间做奴工,寒冻天气他被逼下到六、七米深水池中捞茭头,冻得手脚发红,水淋淋的裤子都没换的,等等酷刑折磨。2001年6月份到期的张运柳,被无辜加期半年(逃跑成功的劳教人员后被抓也只加半年期)。张运柳开始绝食,以抵制这种冤狱加期的无理迫害。他的正义之举,不但没引起恶人的良心发现,反而遭到恶警张义操控的恶人:新洲区“票犯子”外号叫“童大头”包夹、青山区惯偷张俊、江岸区吸毒者、扒手邹超、江汉区老吸毒者彭思伟等恶人的野蛮灌食迫害。当时张义是分队长,明建华是副分队长,主管何湾二大队“严管班”的迫害。2010年3月再次被关押到何湾劳教所二大队,日前从何湾劳教所传出:张运柳正遭受酷刑折磨。从2010年12月至今,张运柳一直遭受恶警迫害,他们使用的手段是,强制隔离关禁闭,利用刑犯包夹,用反面书籍、录像强行抄、写、背、看,不让睡觉,企图摧毁其精神。二大队恶警明建华十年前就参与了迫害张运柳,当时明建华是“严管班”的副分队长,如今明建华再次迫害他,与韩政一起,强迫张运柳每天抄写诽谤法轮功的资料,还有二个包夹看管。因张运柳不放弃信仰,每天被严管,白天强制学习到晚上十二点才让睡觉。

王玉洁:女,22岁,湖北仙桃籍,2010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在何湾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每天被罚站、不能正常睡觉,只让她在深夜2点-5点之间睡一会儿,然后全天被罚站。恶人还威胁她说:如果这样半个月还不“转化”(放弃信仰),随便找一个理由就给上吊铐。

张荆州:59年生,籍贯湖北荆州,曾多次被湖北沙洋劳教所、武汉何湾劳教所等多个所谓“执法部门”酷刑折磨、奴役、洗脑、精神摧残。

杨成涛:1987年生,籍贯湖北十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两年前,他自己利用暑期勤工俭学挣的钱买一台电脑上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法轮功资讯,于是毫不犹豫地走入法轮功修炼,在网上自学法轮功动作。被非法劳教前没有接触过其他法轮功学员,警察重点对他实施所谓“转化”,把他当作突破口,以利益为诱饵,软硬兼施,都被他拒绝。警察们在他身上达不到目的,最后把他“严管”迫害。

喻堃:五十多岁,曾三次被劳教迫害。第一次2001年7月,遭何湾劳教所恶警刘虹、犹大索汉华等邪恶之徒洗脑迫害、受尽凌辱。第二次是在2004年2月底,在何湾劳教所身心受到极度摧残,几次昏倒。恶警依旧逼迫她放弃信仰、逼迫她超负荷奴工劳动。2009年10月17日,再次非法关押到何湾劳教所六大队,遭到非人折磨,被六大队恶警以不让睡觉和洗冷水脚(一天好几次)的方式迫害好几天。

刘丽敏:不配合劳教所穿囚衣、做劳工的迫害,在大冬天的晚上罚站不许睡觉,后来劳教所只得允许刘丽敏享有这一“特权”不穿囚衣、没有劳动任务。但在生活上变相迫害刘丽敏。只许劳教所内的小卖部卖给她一点生活用品,不许她购买任何食品,连咸菜都不卖给她吃;被关在单独的一间监室,有两个包夹24小时看管监视。

彭亮:因弟弟彭敏、母亲李莹秀被迫害致死而在美国起诉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的原告,曾被非法关押在何湾劳教所五大队,2009年5月16日,在学法时,被恶警蔡某看到并抢走法轮功书籍。

彭惟圣:彭亮的父亲,遭绑架后送入武汉何湾劳教所,在何湾被打伤。

刘社红:炼功前是远近闻名的吸毒者,炼功后变成大家赞扬的好青年,竟被非法劳教,被恶警隔离在严管室迫害,恶警为了阻止刘社红炼功,暗地里唆使、逼迫劳教人员打刘社红。

杨国民:2008年3月,被二大队的队长雷昌文在二大队操场当着所有劳教人员的面推打,当杨国民指问雷昌文打人是非法时,雷竟说;我可以打你。还说这里关的都是犯人,得罪了我会没好日子过的。后来竟不让家人接见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雷昌文是迫害法轮功起家,现在仍想用强制暴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个人私利。

张思锋:男,55岁,汉阳区,两次被非法劳教,2001年张思峰被汉阳区“610”及汉阳公安分局一科非法劳教一年。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不让睡觉、长时间奴工劳役、罚站、强制洗脑等酷刑折磨。被迫害得行走艰难,每次点名都被打倒在地,直到非法劳教到期释放,被人搀扶出门。

张思锋于2006年后又被劫持到武汉何湾劳教所,2007年12月3日非法劳教期满,早上8点多钟,汉阳区610及恶警将张思锋从劳教所直接绑架到汉阳陶家岭洗脑班继续迫害。在劳教所大门口,张思锋的亲人和朋友拦住警车,希望从恶徒手中救回自己的亲人,但恶徒人多,强行的将张思锋带走。

熊汉莲:被强行洗脑,每天逼迫她答30道政治题,因不配合,而被恶警迫害,已经8天8夜未进食,拳打脚踢,恶警们把脚踩在她的脸上(已肿)、脸上、身上到处都是伤痕。

吴秀兰:2002年在何湾劳教所,由于她不配合邪恶,在干部来劳教所参观时,她讲真相,后被邪恶迫害得有点神志不清。

郑智斌:男,29岁,家住汉口古田四路,2007年4月份关押在何湾劳教所,其身体被迫害的极其消瘦。

高爱华:女,42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人,2000年后被非法关押在何湾劳教所迫害一年半。2003年9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队遭受迫害,她坚决不配合恶人的要求,曾被管教吊铐15天以及其它各种残酷迫害。其爱人在她被迫害期间也与其离异。由于长期遭受邪恶的反复折磨和迫害,出现严重病症,于2006年3月20日含冤去世。

范道芝:女,61岁,2001年4月后,被非法关押在何湾劳教所迫害,三个月后身心受到巨大迫害,身体出现严重病状,糖尿病复发,2001年7月“保外就医”;回家后不法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于2005年10月下旬含冤去世。

周霞:曾被毒打、悬空吊起、戴脚镣、不让上厕所、连续不让睡觉等酷刑迫害,导致腹部长了巨型肿瘤,并查有肝炎、腹水,医院诊断立即动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

钱有云:女,40岁左右,江夏区饲料公司职工,关押于何湾劳教所六大队一分队,拒不配合邪恶,曾遭受长时间吊铐的酷刑,坚决不接受洗脑,被剥夺正常睡眠,长期遭受非人的折磨,被强行包夹、关包房迫害等。于2005年7月17日到期,何湾劳教所与610办公室勾结,不准家属接见,将钱有云送至洗脑班继续迫害。

田超: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关进何湾劳教所,绝食抵制迫害两个多月,身体极其虚弱,由于封锁消息,家人又不得见到本人,身体具体状况不得而知。恶警雷昌文及其他邪恶之徒叫嚣:“中央定性反动组织,如不妥协一年后加期重判,如绝食死了,就是咎由自取。”

余毅敏:女,约四十多岁,遭何湾劳教所非法关押,身心受到极度伤害而致精神恍惚、失常。2003年6月,余毅敏被放出。

汪俊,男,1969年2月出生,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大夹街,武汉市管道煤气公司职工,93年3月师父在武汉办班时得法修炼,99年7.20以后,于2000年年底去北京上访,后被公安非法抓捕,关入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劳教1年半,劳教期间身体受到严重迫害,于2001年9月底办保外就医,被家人接回,在家休养10天后,自己可走动时,出门后无故失踪至今。如知其下落者望上网告之

欧阳海文:2005年农历新年前,被非法送何湾劳教所迫害,一直绝食抗议,生命垂危。当地社区涉于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害怕,多次与欧阳海文家里商量,要求家里去把人保回来,然而由于几年的残酷迫害的阴影,家属不敢也不愿去把生命垂危的欧阳海文保回来。

张秋莲:耳朵因为受刑而化脓,流黄脓水达三个月之久,牙齿掉了几颗,不论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打击和迫害。

王莉:女,28岁,原《中国妇女报》中南记者站发行员,曾被评为全国十佳青年,从1999年7.20至2004年多次被绑架拘留,关洗脑班、被劳教二次。

严志刚:抵制邪恶迫害而绝食持续两个月,恶警采用非人性的强制灌食的迫害手段,粗暴的用硬器物强行将其嘴巴、牙齿撬开,用粗橡皮管插戳喉部食道,使严志刚的牙齿、喉部食道出现严重损伤,身体已十分虚弱。

王劲松:被恶警吊铐。

刘迅春:遭受严重的迫害,因恶警惧怕恶行曝光,为封锁消息已禁止家属接见。二大队恶警韩毓龙、雷昌文、明建华、张义直接参与疯狂摧残大法弟子严志刚、刘迅春、王劲松。

高爱华:为逼迫其妥协,恶警杨辉(音,女,35岁)、胡某将其关“小号”,进行非人折磨,吊铐5天5夜,使高爱华手仍不能恢复正常功能。恶人恐迫害真相泄露,以种种理由不让家属探视。

石磊:2001-2002年期间关押在何湾劳教所,期间不配合邪恶,被迫害致颈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到期后还被送往武昌610洗脑班继续迫害;长期被无理关押,看见他颈部目前肿胀、变粗,几乎看不见下颌。

王玉林:男,约26岁,湖北十堰人,在武汉工作,被二大队恶警高君安领着一帮恶棍(刑劳人员,绝大多数是惯犯)暴打,强行对他进行肌肉注射,强行剃光侮辱,严冬时节强行洗冷水澡,穿湿内裤,长时间罚站。致使王玉林长期腿部麻痹,走路一跛一拐。恶警还唆使犯人长期侮辱他,说他是装跛。就是连大、小便都要受严格限制,有时小便中途就被强行拖出厕所。长期不间断地迫害致使原本很健壮的小伙子身上长满疥疮,消化道出血,血小板减少,血压偏低,人几乎皮包骨。拉肚子几个月。晚上王玉林拉肚子,恶警还逼迫他向值班的犯人打报告,王玉林一直未妥协,不喊报告,用手揉肚子直到第二天才上厕所。后来恶警怕出人命才将他放出紧急外医。

付处兰:男,60岁,原武汉市橡胶厂职工,2002年10月付处兰妻子提出离婚,委托律师到何湾劳教所办理,何湾劳教所内恶警商议后,不让付处兰与律师见面,秘密非法判处离婚,只将离婚判决告诉付处兰。

胡东生:武汉市江夏区良种场职员,坚强不屈,在何湾男二队从今年3月绝食抗议。

任向东:抵制点名、出工,恶警和犯人就罚他站,并指使犯人辱骂、围攻。后来恶警把王玉林、任向东调进七班严管班

张奕:华中科技大学高教所博士研究生,被劳教2年。

刘红秀,女,45岁,教师,劳教3年;

杨震武,男,49岁,劳教3年; (二次)

周翠娥,女,29岁,护士,劳教3年;

许春枝,女,45岁,华工后勤职工,因三次进京被劳教2年;

吕震,男,24岁,武汉邮科院干部,因三次进京被劳教2年;

李建华,女,46岁,4262厂职工,劳教2年;

静秀,女,32岁,教师,劳教2年;

胡胜莲,女,劳教2年;

李金龙,男,劳教2年;

王莉,女,29岁,《湖北日报》记者,因三次进京被劳教一年半; (二次)

陈锦辉,男,28岁,洗衣机厂职工,劳教1年半;

彭惟圣,男,52岁,因二次进京被劳教一年半;(二次)

乔传杰,男,30岁,机械研究所,因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半;

张全浩,男,32岁,自来水厂职工,劳教1年半;

宋刚,男,40岁,教师,劳教1年半;

王劲松,男,因在揭批会上摔烟缸被劳教1年半;

王凯,男,劳教1年半;

吕超,男,劳教1年半;

张杰红,42岁,湖北印刷厂职工,三次进京被劳教1年;

田承远,男,32岁,洪山宾馆职工,劳教1年;

刘黎娜,女,50岁,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工人,劳教1年;

王昌慧,女,60岁,省化工研究所工程师,因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

熊桂菊,女,50岁,幼儿园园长,劳教1年;

黄琴,女,28岁,黄鹤楼酒厂职工,劳教1年;

蔡三枝,女,50岁,幼儿园会计,劳教1年;

许桂娥,女,劳教1年;易兰芝,青山船厂,劳教1年;

汪女士,武钢党校教师,二次进京被劳教1年;

徐向秀,女,劳教1年;左翠华,女,劳教1年;

刘丽华,女,劳教1年;田莎,女,劳教1年;

姚慧,女,劳教1年;张佳凡,女,劳教1年;

杨丽萍,女,劳教1年;王莉平,女,劳教1年

等等

附:部份被何湾劳教所关押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分区统计):

武昌区(已证实至少有95人):彭惟圣(二次)、刘志华(二次)、魏兴芝(二次)、张琼(二次)、高碧珍(二次)、王玲(二次)、朱红新(二次)、 山玉环、沈胜英、邬海英、杨清华、张晓玲、朱邦福、朱红星、周倍春、杨巧玲、赵珍娇(北京新安劳教所)、李星连、耿顺娥、杨晨、陈光天、雷必武、胡艳秀、张玲、张晓华、宗润生、刘光珍、周新文、徐丽秀、王菁、周玉芬、黄之新、万凯、叶景峰、蔡连芹、方云宝、姜望仙、刘灵、刘志华、吴秀兰、叶浩、洪冬强、石磊、刘冬英、罗金玲、严馥(福)香、吴志红、周霞、张琨、成文、刘志华、岳顺姣、吴晓岚、尹浩、邵开林、胡友英、王劲松、王玲、田超、王浩、王菱、吴振新、程少龙、熊汉莲、张琼、周琼、邹丽玉、彭亮、段玉英、高顺琴、石艳、张晓华、陈小玲、刘丽敏、卢洪生、倪宇春、万春芝、夏桂容、熊伯珍、于芙蓉、张德用、张毅、周玉芳、周新春、王承远、刘腊姑、曾(郑)丽娥、王贵娇、殷俊、熊丽文、唐艳红、吴丹良、海鸥郭

洪山区 (已证实至少有44人):牛丽娜、徐爱英、王昌慧、张杰红、周玉芬、刘涛、黄立宇、李纪华、洪东强、任明、杨震、张奕、陈伟鹏、商富平、李小毛、徐爱英、张菊萍、欧阳海文(二次)、曾小梅、田春芳、叶翠兰、姜秋英(二次)、周鑫霞、邹丽玉、刘黎娜、杨成涛、黄义勤、赵凤兰、何虹、王浩(二次)、刘丽华、许春枝、吕震、张家刚、余婉岚、陈捷香、孙刚、王林方、吴新国、段玉英、杨蓉

青山区 (已证实至少有40人): 胡慧芳、刘晓岚、易兰芝、张丽华、朱清、童林根、曾祥刚、李建华、周建武、张伟 陈忠义、刘冬英、王丽、吴桂菊、王霞明、夏阳、夏利芹、余燕华、段仁斌、周香辉、杨宁 穆军、唐国英(第二次)、王丽(第二次)、张丽华(第二次)、张玉芳、胡耀 彭望芹、杨春霞 刘应军、欧阳行方、徐贵娥,汪春堂、薛军、张凡、郑凤英、汪春堂、陈青青、潘忠

江岸区 (已证实至少有80人):鲍菊莲、陈善菊、谌建、程静、程德汉、高云辉、郭瑞红、韩翠华、黄静、侯咪拉、江全、倪国滨、李清波(2次)、李军峡、李市红、李平瑜、李红艳、李艳林、李兵、廖子珍、廖珍珠、刘力、刘运潮、刘麦梅、骆元英、罗桂珍、卢启奇、孙金芳、谭淑琴、涂前香、王启珍、王立新、王利、王汉平、吴碧琳(2次)、肖冬莲、徐向秀、喻堃、张冬凡、张伟杰(2次)、张小燕、张贤兰、张甦、赵高荣、赵高英、周霞、周兰、周仙娥、祝彩云、朱汉龙、朱光荣、顾连英、熊汉菊、叶欣麟、简望仙、张爱珍、蔡明珠、余玉英、周涛、韩凯、徐晨曦、姚彬、胡胜莲、付树兰、刘红秀、万英、田沙、杨冬香、余婆婆、陈秀芝、张玉春、杨国民、冯艳平、罗娜娜……

江汉区 (已证实至少有39人):潘红霞,黄德珍,汪桂荣,祁春芳,周莉莉,邹远群,兰利,汪庆梅,田维,熊辉,李金戈,李金龙,李金玲、吕金娥,吕小娥,齐方云,储勤,郑冬英,郑双英,付少珍,李桂平,夏月轩,范道芝,孙冬敏,吴昌荣,刘义琳,戴子珍,刘仙娥,叶春凤,张新华,杨振武(二次),商玉萍,王丽,余毅敏,姚志文,宋金秀,汤腊梅、吴克学、单佑红、……

硚口区 (已证实至少有51人):彭卫东、易志发、刘立、刘宁、李琼娣、郭玉兰、赵连珍、肖印雪(二次)、胡建华、周明丽、彭珍秀、万彭寿、李兴兰、陈静、范三香、熊爱珍、刘爱云、刘春梅、刘翠珍、杨英霞、田川、赵虎、温如春、黄海英、邓彪、王德胜、姚玉兰丈夫、王冬萍、周家荣、吴萍萍、熊玉凤、黄红卫、高爱华、严进、骆远英、蔡毅、康佑元、徐火臣、郑智斌、李红春、胡亚琴、姚英萍、韩本洲、周冬梅、王秋萍、刘祖莉、陈锋、王江波、王鲲、胡建国、张荆州……

东西湖区 (已证实至少有42人):陈国庆、杨国民、司素兰、李仙桃、黄红英、黄柳燕、魏六珍、谭丽、王進、肖高攀、汪长征、张保东、张立党、何艳、李克明、周明昌、陈丰、李赤华、胡建成、刘菊英、胡望香、史冰莲、刘润芝、李金香、包华荣、吕亚琳、三支沟李太婆、王玉、许丽华、吴春芳、梅爱平、杨平、林建平、朱辉、李三元、高礼梅、梁香姣、刘群英、肖会平、翟中喜、刘 敏、李艳霞……

江夏区 (已证实至少有38人):方金舟、罗新英、王霞、陈闯前、吴梅、张开霞、黄艳枝、胡运华、李清、高文刚、刘文平、柳家兴、胡冬生、孙足英、吴柏林、周惠芳、郭金丹、陈俊、钱有云、王贤秋、刘祖娣、张洪媛、刘金娥、杨淑芳、唐春莲、江兆、王来新、李月秋

黄陂区 (已证实至少有6人):李菊华、刘麦梅、彭望琴、王凤英、涂宝珍、罗细荣……

新州区 (已证实至少有47人):李仲明、余朝明、童淑英、童仁贵、邓平荣、陈桂桃、黄保元、杜幺荣、陈志慧、谢姣娥、朱春霞、王友梅、朱木香、何向东、余凤、吕腊梅、丁裕良、陈忠洪、张晨耀、 韩映兰、肖秋爱、余红、郑何香、蔡如芬、叶盛云、谢玉坤、汪翠红、张秋莲、雷平、林平、王萍英、徐东群、刘利华、涂建平、陶绍慧、王建英、沈祥允、陈炳祥、施鹏、杨德祥、张国强、童菊兰、韩佳文、余金香、李明珠、李桂珍、曹艳梅……

汉阳区 (已证实至少有21人)张思峰 (二次) 、朱红、张全浩、宋钢、张奕、杨震、牛丽娜、王昌慧、

张杰红、丁勇、谢春娥、王桂泉、蔡汉珍、陈阳春、朱振学、索汉华、张腊梅、孙维增、王汉莲、黄毛莉、李焕娣。

蔡甸区 (已证实至少有14人)许丽华、吴春芳、梅爱平、杨平、林建平、朱辉、李三元、高礼梅、梁香姣、刘群英、肖会平、翟中喜、刘 敏、李艳霞。

十五、“转化”迫害的失败

1、一个戏剧化的场面

2001年,三大队有一次抄监,搜出很多法轮功经文。大队长把所有人员集合起来,当众喊:法轮功都站出来!一个、二个、三个……,多了一个,一看是一个看管法轮功的“信息员”也站到了法轮功的队伍里,全场一片肃静。大队长立即宣布解散。太显眼了,这怎么能说出去呢?在这么严酷的迫害法轮功的场所,竟然连看管法轮功的都炼上了法轮功。

尽管劳教所一再强调,任何劳教人员只要谁炼了法轮功就要加期,但还是有明白了真相的“信息员”开始修炼法轮功。

2006年被关押在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孙俊奇也是2001年在何湾劳教所七大队里由于结识了法轮功学员而走上修炼之路的。

何湾劳教所里有一位姓许的法轮功学员,原是受警察指使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后来被法轮功学员的高尚言行感化,开始学背法轮大法的经文。管教得知后大肆威吓她,许坦然道:“大法好,我认定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已决心走修炼的路。”许这么一说,马上被24小时看管起来,并受酷刑多次,被电棍电击,有一次竟达20多下,管教逼她骂法轮功及其师父,但她不为所动,恶警们采用各种方式羞辱、折磨她:上铐子、关黑屋,都改变不了她坚定的心。

在从没看过《转法轮》的情况下,她学会背40多篇经文,并鼓励帮助其他认识不足的法轮功学员共同抵制邪恶,有力震慑了邪恶。一天,管教命令犯人把一个姓李的功友拖到洗脑班,许对李说:“怕什么,不就是一条命,在哪里都是真修,头掉下来身子还在打坐,谁能把你怎么样。”气得管教把杯子都打碎了,许却昂着头,一丝也不惧怕,并坚持半夜起来和同屋的大法弟子们炼功。在这种正气的鼓舞下,李坚定信仰,被关了一个多月禁闭,坦然过关。许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后,被无条件释放。

另外,许还以自己的坚定影响着企图动摇她的人。许向引导其学功、后来妥协“转化”并反过来想动摇她的那个人说:“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们选择的路不同。你转化了,咱们没什么可谈的,因为我选择的路我会一走到底。”令企图动摇她的人很羞愧。

2、法轮功学员都不屈服

这里特别提一下杨成涛,他是一位在校的大学生,修炼法轮功才两年多一点,而且是自己在网上自学法轮功的,在被非法劳教前没有接触过其他法轮功学员,警察想重点对他实施“转化”,把他当作突破口,以利益为诱饵,软硬兼施,都被他拒绝。警察在他身上达不到目的,最后只得把他调回二大队,指使包夹严管。他是外地人,今年才二十二岁,在武汉无亲无故。一个法轮功学员回忆说:“每当看到他坚毅的目光时,我们都由衷的为他高兴。”

我们在文中所记述的多是些被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其实还有很多在劳教所里“默默无闻”但却始终没有丝毫妥协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更是大多数,他们也根本上不“转化”。兹举一例:

何湾劳教所的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猖獗、残酷,但是一位法轮功学员老王,觉照睡,饭照吃,恶警没人敢动他一根毫毛。唯一一次,一个身材魁梧的恶警拦着他想动粗,老王50多岁,身材瘦小,但他伸手一推,把大个恶警推到墙上不能动弹,恶警很惊讶:你怎么这么大劲啊?老王闻到恶警身上有酒气,指着恶警大喝一声:你上班喝酒!我要告你。恶警吓得缩在一旁,老王把门打开,堂堂正正回去睡觉去了。恶警从此再也不敢难为老王。最后,老王在何湾成了谁也不管的人,自由走动,一恶警干部专门到他班上跟犯人们训话:谁也不准难为老王,否则我加谁的期。从此毒犯、包夹们见老王客客气气。

象这样从何湾劳教所堂堂正正走过来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不少。

近年来,何湾劳教所针对法轮功学员而精心策划的许多“活动”也都不了了之。兹举一例:

明慧网2009年10月8日报道:“湖北省武汉市‘610’和何湾劳教所相互勾结,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的活动持续半个月后,现已宣告破产。现在劳教所里的犹大及号称所谓‘转化高手’的歹徒们已撤走,不知去向,在一大队被非法集中‘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们都回到原来所在大队。负责坐镇一大队的‘610’和劳教所教育科长李某也已撤走了,女队驻扎的犹大也不知去向,这次恶人的迫害没有达到任何目的,反而自己都下不了台阶,只得草草收场。”

3、法轮功学员的“严正声明”不断出现

法轮功学员的严正声明,每天大量出现,都刊登在明慧网上。声明中,都严正指出“在何湾劳教所受了迷惑”,给法轮功带来了负面影响,为此而深感愧疚,“现声明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所写的一切作废……”,从新走入法轮功修炼行列。

曾在何湾劳教所的高压下妥协过的法轮功学员,出来后,大部份都非常后悔,并且严正声明“转化”作废。

法轮功学员在高压下被迫妥协“转化”是极其痛苦的,痛苦程度难以形容。许多法轮功学员说,那是一种——“死亡”的感觉。很多学员当时真的感觉到自己就象死了一样,那种痛苦,内在的痛苦,毁灭的感觉,是难以言述的。

华中农业大学的博士研究生黄义勤说:当时念稿子时,自己就象死了,一具尸体,没有感觉。他觉醒后对警察说:我就是烧成灰,也炼法轮功。

有的法轮功学员还在劳教所里就严正声明一切“转化”作废,如前文所举胥平的例子:胥平的父亲是湖北省监察厅的副厅长,他姐夫是湖北省公安厅的,他被强制九天不许睡觉,头脑混了,在迷迷糊糊中听到“转化是师父要我们做的”,就“转化”了,事后他后悔极了,找到劳教所“610”说: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转化”是错误的,我撤销;如果等我出去了再告诉你,那我是小人。

再举一例:彭惟圣在何湾二大队,他的儿子彭敏死前,他曾戴着手铐去看过,当时看见彭敏不但腰椎瘫痪,还伴有胳膊和腿的骨折,当时他就质问过邪恶之徒,“你们说他是自己撞墙,那么就是把头盖骨撞裂了,也不会导致身体骨折呀!”他们无言以对。妻子李莹秀死前他也去看过她,回何湾后说了这样的话,“不好,老婆可能要出事。”之后不久,李莹秀就被迫害死了。当“焦点访谈”播出此事后,二大队受蒙蔽而“转化”的人一下炸了锅,纷纷指责媒体报导不实,看清了邪恶之徒们的真实面目,于是绝大部份人都醒悟了,纷纷撤销“转化”,重新回到法轮功之中。

劳教所对于这类撤销“转化”的事实是不敢上报的,上报那不等于把到手的奖金退还吗?所以劳教所只是暗中加大力度施压,而对上对外则隐瞒不报。

总之,尽管这些警察使尽了招,但整个“转化”可以说是完全失败的,劳民伤财、残害众生而已。

4、劳教所公布的“转化率”有很大水份

何湾劳教所向上级汇报或对媒体公布的“转化率”,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达75%。2009年9月28号的“人民网”上,称作“转化能手”的何湾劳教所警察陈丽霞也说何湾劳教所的“转化率”高达75%以上。由于受巨额奖金的驱动,而且在中国这个统计数字普遍存在水份的环境下,这个数字有很大的夸大成份。

有个法轮功学员评论说:这与事实完全不符合,事实上,何湾劳教所里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被所谓的“转化”。

那些真正“转化”了的、彻底放弃法轮功修炼了的、或者原来根本就没有理解法轮功内涵从而在高压下表态“转化”的人,很多都被“610”利用来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这些人在整个武汉市是屈指可数的,十一年多,来来去去也就是那么几个人,姓名都可以一一说出来。这些“犹大”主要有:武昌南湖的李珊和贾玉婷,解放公园的黄艳,青山的夏丽琴,华中师大的王庭方、武钢党校的汪春堂,待业的柳家新、陈燕文,还有周苛、黄王勤、陈艳萍、龚良汉、王汉连、胡胜年、周春森等。这些“犹大”还不一定都是在何湾劳教所被“转化”的。

这些犹大的精神是非常痛苦的,他们也是被迫害对象。犹大俞宏(音),新洲人,他离开劳教所时很痛苦,他说他不知道怎么才是对的。

做犹大是很可怜的,有时候要“六亲不认”。武汉市硚口区犹大周春森,几年来经常出入省、市、区劳教所、洗脑班,或市公安局秘密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协助“610”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残酷的迫害。其亲属多数是法轮功学员,多次劝阻他不要做这种事,他不听,继续作恶。2001年的下半年,他多次到何湾劳教所6大队迫害其妹妹,都被拒绝。当时其妹被关在隔离间连最基本的生活用品肥皂、牙膏、卫生纸都没有。其妹找他要的100元购日用品的钱却被刘辉大队长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事后谈及此事,他却包庇刘辉。他以洗脑为职业,每月由610付工资500元外,“出差”期间日费用40元,另外社区每月发工资300元。就为了这点“工资”,连亲妹妹都不认。

5、“转化”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众多的好人被关进何湾劳教所里接受强制性的“转化”,而且这种“转化”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你说,他们应该往哪里“转化”?转做坏人吗?

一方是“真、善、忍”,一方是用尽一切手段要其“转化”做坏人。这就是这场“转化”的实质。

从“正”与“邪”的两相对比可以看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转化” 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了。

6、高墙难阻法轮功的光芒

法轮功学员在囚笼里依然创造出辉煌——

世间行

茫茫大穹宇
遥遥我故里
万物金光耀
多姿多绚丽
一朝洪愿发
辗转五千载
共铸人文明
同化真、善、忍
护法我使命
众生念念期
乾坤归正时
宙宇永安宁

悟觉

时时知道我是谁? 念念分清谁是我。
真我常被假我骗, 慧剑出鞘斩情魔!
白骨无常多变幻, 肉眼凡胎难识破。
我有如意紫金轮, 金刚不动是真我!
真我方知真法造, 助师正法理当然。
字字如针砭邪恶, 句句铿锵正法扬。
无私无我举大义, 泰山压顶腰不弯!
粒子原本无生死, 天心一片敬无边!

武汉大法弟子
2002年4月25日

写于何湾劳教所

以上这二首诗,可能并不一定人人都能读懂,但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诗中的“辉煌”。

这种慈悲的心念、博大的胸怀、辉煌的文字,又岂是那些劳教所的警察或做“转化”工作的“犹大”们能够拿得出来?

十六、“转化”迫害的恶果:整个劳教所、警察和犯人全面败坏

1、“转化”迫害使劳动教养所的警察完全失去“教养”

作为劳动教养所的警察,如果自身都没有“教养”,那怎么可能去“教养”别人呢?

(1)警察昧着良心做“法轮功工作”

一个背弃“真、善、忍”并极力强制别人背弃“真、善、忍”的警察怎么还能是一个好警察呢?

许多警察是知道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但在上头“政策”的利诱与威逼之下,违心的投入到“法轮功工作”中去,都或多或少的做出了出卖良心的坏事,从而使自己的道德与“教养”不断丧失。

由于中共控制了全部的社会资源,甚至操控着全民的生杀大权,所以,在它的威逼利诱之下,很多人选择了“跟从恶党非份获利”的方式,而放弃了“保存良心承受压力”的选择。

如果劳教所警察只是为了避免中共邪党的高压“威逼”而被动的参与迫害,那么,他们大都会以“消极怠工”的形式出现。可是,我们看到的是大量的警察卖力的、主动的迫害法轮功。所以,深入的分析告诉人们:劳教所警察参与迫害并不完全是被动的,而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对高额奖金和“立功升官”的追求而主动去做坏事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参与迫害的警察,都逃不过自己良知法庭的审判!都不能以“执行上级命令”来搪塞和推卸责任。

(2)警察之间争名利,抢风头

何湾劳教所是所谓的“部级文明单位”,但这里的狱警职业道德败坏,只要交3000元给指导员尹能先,就可以调到小食堂而不必从事高强度的劳动。狱警的衣服都是劳教人员洗,他们严重违反"劳教管理条例",强制法轮功学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分队长黄虹用电棍击打曾莉娥,第二天却辩解说曾脸上的水泡是因火气出的,并且反过来诬蔑曾莉娥是在造谣。而当了解真相的学员质问她时,她却哑口无言。

而这样一个“教导员”却要想方设法争“先进”。

因当局频繁举办“在打击法轮功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会”,为了捞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警察们赤裸裸地授意法轮功学员在汇报材料中突出他们的伪善。劳教所六大队的一个姓陈的队长还特别强调:你们要把伊能先教导员(专管迫害法轮功的)作为一个先进典型宣扬出去。还有一次,一个姓刘的队长(管伙食的)当着一个学员的面对另一个学员大声地说:我对这个学员如何如何的关心,花费了多少心血。言外之意暗示学员要把她写进材料里去。后来为了要评先进、争荣誉,狱警们为到底突出谁的问题,还闹起了矛盾。由此可见,这些“先进典型”不仅争名夺利,勾心斗角,而且其“先进事迹”也是在她(他)本人的直接授意下,欺上瞒下地炮制出笼的,根本就不是她们在电视上标榜的那样“对学员亲如姐妹”。

(3)何湾劳教所的警察道德走向全面败坏

二大队一分队分队长刘大辉长期用卖酒菜给劳教犯,为自己捞取暴利,他不只是卖陀牌酒,还卖散装酒、假酒,50元一壶。此获得暴利的基础上,刘大辉还以利益笼络劳教犯为他所用,以实现自己的许多个人目的,甚至发泄自己一己之私愤。

刘大辉除了在背后给犯人班长和信息员施加压力,逼迫他们迫害法轮功,还经常自己出面,挑衅、侮辱法轮功学员。2008年10月在闵长春因伤口去医务室换药时,刘大辉就给医生出主意如何如何,当闵长春让他不要讲,医生知道怎么治疗时,刘大辉上去就给闵长春几巴掌。当时在场的除了医生,还有二大队专管法轮功的干事恶警韩政。闵长春喊刘大辉打人了,却没有人敢说话。狱警打人是违反“干部条例”的,可打的是法轮功学员就不了了之,因为上头指令说迫害法轮功是“不讲法律”的。

比刘大辉更坏的警察,还有更多。我们在本文中随处可见。

劳教场所本身也在污染、毒害着这些狱警们。劳教所原本就是个大“污水池”,警察们在这里都被薰陶成麻木不仁、贪婪、冷酷、残忍,丧失和泯灭人性的中共打手。有的狱警刚参加工作,或许还抱着要干好一番工作的“理想”,但在实际工作中,在这个场所中就被熏染得失去理智、丧失人性,很快就学会了张嘴就骂、动手就打,认为这样才是有本事,根本不把被关押的劳教人员当人看。

特别是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因为历次运动的事实教育着他们,使他们害怕一不小心受到牵连而成了斗争的对象,所以明知道这个迫害政策的不合法和没有人性,因平时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和被灌输了自己就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的观点,使他们面对这场邪恶的迫害时也装聋作哑。更有甚者,为了一己私利,主动参与迫害法轮功。

(4)警察走向心理变态

由于丧失了道德修养和扭曲了价值观念,何湾劳教所的警察普遍心灵空虚,有的警察甚至走向心理变态。

例如,有这样一批警察,对于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凡是戴眼镜的,他们都粗暴地将学员的眼镜砸碎,如法轮功学员卢洪生在二大队被恶警高君安摔碎眼镜;法轮功学员韩凯、陈闯前、田宏焘的眼镜被一大队的恶警付峥嵘、余昌庆、林正龙等指使犯人几乎同时被摔碎。事后法轮功学员找恶警论理、讲真相,指出他们的邪恶之处,他们却矢口否认,一致抵赖。

不少恶警还以毒打、整人能玩出新花招为“乐”。

例如,作恶多端的张义、高君安单独亲自动手暴打多名法轮功学员,张义还将五班学员的棉被扔在地上用脚踩,觉得不过瘾,又全部扔到有几厘米积雨的走廊,说今天他只来个“浅水滩”,下次他还要来“深水湾”。当时天连续下着冻雨。下面的棉被提起时淌着水。

2、何湾劳教所集体犯罪:大量制作淫秽书籍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被当局司法部评为“文明执法,感化育人”的“文明劳教所”在暗地里竟胁迫犯人从事黄色出版物的书页装订工作。劳教所内有刮页子 (即装订书页)车间,所刮的页子(即装订好的书页)尽是一些污秽不堪,非常下流的黄色内容。这些淫秽出版物完全是何湾狱警利欲熏心,和不法书商相互勾结的产物。这些非法印刷品一般是晚上送来,为了让不法书商尽快在第二天早上把书拿走,狱警常常强迫所内犯人劳作到凌晨两三点,甚至更晚。为了私利,狱警这样每天配合不法书商制造精神垃圾,这就是当局所宣扬的教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文明单位。在白天,他们貌似“文明公正”的执法者,在黑暗的夜晚,为了牟取私利,他们知法犯法,在国徽的掩盖下干着这种罪恶的勾当。这就是中共的“文明劳教所”,这些劳教干部就是它所宣扬的“先进典型”!

从法律上看,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分子决定》第二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第六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依照本决定从重处罚:<一>……;<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的。”由此可见,何湾劳教所狱警的这种胁迫犯人参与淫秽物品的制作流程,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肇事的责任人应按法律程序和规定绳之以法!对狱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肆意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严重侵犯公民人权的事件也要展开法律调查!理应把那些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沾满人民鲜血的刽子手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3、整个劳教所(戒毒所)全面败坏,黄赌毒泛滥

何湾劳教所被称为“黑暗劳教所”(按湖北话的音“何湾”就是“黑暗”),警察吹嘘:北有马三家,南有何湾。这个“黑暗劳教所”被中共评为“全国文明劳教所”,可见中共也是真黑啊。

何湾劳教所七大队:它的工厂是大队长和某个司法局干部一起开的,名叫华杰机械厂,厂名是他们两人的名字各取一个字。专做出口产品,剥夺劳教人员劳动所得。它的大队长内称经理、老板。他私人有一辆日本进口的小汽车,用的是空军的牌照,编号:午M01108。劳教人员称他为大哥,象黑社会。

七大队内可开赌场供劳教人员赌博,管教干部收取保护费。还有一个叫套房的地方,实际上是个妓院,也是管教干部收保护费。七大队内还有供吸毒人员用的毒品,五月份就有两名吸毒人员过量吸毒致死。这个七大队长也非常凶残、霸道。

何湾劳教所二大队以前是专门为关押那些吸毒违法人员而建立的一个大队,号称:“毒队”。自从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该大队就变成了迫害“真、善、忍”信仰的法西斯集中营。在这里,恶警们采取一切手段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唆使、怂恿、暗示、威胁那些吸毒人员和劳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不准睡觉、罚站、面壁、瞪跪、“挖墙”、毒打、野蛮灌食,使“服刑者”变成“执法者”。

二大队警察这些怂恿邪恶、姑息养奸的做法,使那些所谓“表现好者”、“安全员”变得更坏,犯人没“改造”好,反而更坏了。最终导致外面的吸毒人员将毒品传入二大队内,造成六名戒毒劳教人员在戒毒大队内吸毒的严重违法事件的发生。

对于此事,该大队韩、陈二大队长,不是如实地向上级机关──劳教所、司法局反映“违法事件”和自己的“渎职”,而是采取统一口径封锁消息的做法,掩盖其事实真相,保住其“队座”和“奖金”,可见这些司法警察和整个劳教所是如何的败坏。

何湾有个戒毒中心,本是用来给吸毒人员戒毒的地方,现在也被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法警察让吸毒人员看管摧残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除了每天要超负荷的干活:拆纱、刮页码、绣花、装报纸广告,还要受到侮辱、歧视和迫害。吃饭要蹲下打饭,伙食极差,饭里有砂、老鼠屎。五月端午节说是改善一下伙食,做了一餐肥肉,结果70%以上的人员,上吐下泻,明明是食物中毒,医疗费却要自理。法轮功学员陈静不愿承受这种侮辱,拒绝蹲下打饭,每天只有靠自己买的快餐面果腹。很多法轮功学员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李建华行动不便,视力已经很差。高毕珍全身上下红肿,奇痒。大法弟子叶乐川被打。

整个何湾劳教所都是这样的黑,这样的恶。恶警们不仅对法轮功进行迫害,也在祸害整个社会。

何湾一大队:让劳教人员装订盗版书,很多是色情书刊。

何湾二大队:除了装广告杂志,装线钉,还让劳教人员做出口产品窖头,每人每天切60斤,完不成任务不能休息,并声称累计到解教时,到期不放人。

何湾三大队:让劳教人员做变压器。

何湾四大队、五大队是外劳队:让劳教人员花钱买劳教期。

何湾六大队、八大队是女队:让劳教人员拆纱、刮页子。

4、劳教犯人在何湾劳教所获得了什么样的“教养”?

劳教犯人在这样的警察带领下、在这样一个劳教所里能获得什么样的“教养”呢?

犯人李奇忠思想变得更坏、最终自食恶果——

李奇忠在监狱、劳教场所关押过多次。因为心狠手黑,被狱警张义选中到严管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严管班,李奇忠凭借政治嗅觉,觉得有机会,因为当时中共媒体都在谩骂法轮功,他就找来当时的报纸,从上面东拼西凑地抄了一些话,编成一封信寄给武汉市委书记,表示要坚定的站在中共一边迫害法轮功。

李奇忠本人非常凶残,每天毒打、折磨法轮功学员,让法轮功学员给他洗衣服、收拾东西。为了表现自己迫害的积极,李奇忠每天把法轮功学员汪竣当沙袋练习拳击,来取乐和安慰自己扭曲了的心态。没想到东窗事发,医生看到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汪竣,狱警为了推卸责任,就把李奇忠换了一个班。李奇忠知道这是干部为了掩盖责任做做样子,就走近汪竣说,老实点,过几天我还要回严管班,看我怎么收拾你。

因为失去减期的机会,没有了发泄的环境,李奇忠就跟其他劳教人员打架,结果被“飞了队”(劳教场所一种处罚人方式,让你换个环境,重新做新犯子,地位也下降了)。

李奇忠用他在监管场所学到的经验,吞了一把针,这样他以为可以保外就医。李奇忠每天疼得打滚,哪知道狱警队长翻脸不认人,根本不顾以前李奇忠帮助迫害法轮功怎么卖力,说李奇忠吞针是为了抗拒改造,破坏监管场所秩序,不管李奇忠。一直拖了好久,也没有把李奇忠送到外面医院救治,最后把外面医生找来,在劳教所医院简陋环境里给李奇忠开刀把针取出来,缝了针就把李奇忠拉回到大队。

因为在劳教所里,那些犯人的思想、道德变得更坏,所以从劳教所出来后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加重犯罪的劳教犯人和吸毒者,也自然比比皆是。

张立军(小名大黑),四十岁左右,家住武昌首义路,2009年5月13日,法轮功学员彭惟圣在何湾劳教所操场上打坐炼功,包夹犯人张立军跑过去,对彭惟圣一阵拳打脚踢,并将其拖到四楼的宿舍内一阵暴打,致使其嘴唇流血。同年9月12日,张立军刑满回家。因其思想根本没变好,甚至是变坏了,吸毒习性根本没改,2009年9月21日,张立军因打针吸毒而身亡。这也算是一种善恶报应吧。

有个法轮功学员写道:“有一名叫叶薇的吸毒女为了减刑,打起人来十分凶狠,她有时双手卡住我的脖子,用脚猛踢我双腿和下身;有时揪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将我撞得头破血流还不罢休……。因为打大法弟子,叶薇被减刑提前释放了。然而仅仅过去两个月就传来叶薇在家身亡的死讯。死时年仅28岁。 这正是:谁言天理无公道,自古善恶终有报。奉劝世人细思量,别拿生命开玩笑。”

八大队劳教人员徐媛芝,30岁,在拘留所期间她结识了法轮功学员,并开始修炼。曾被用电棍击打十余下后隔离关押,被2名吸毒人员田文婷殴打,深夜她高呼“法轮大法好!”、“打人啦,救命……”。恶警反咬一口,说徐抗拒劳动,先动手打人。徐媛芝被打得脸部变形,恶警告诉她如再坚持修炼将遭到无限期关押,但无法改变她修炼的决心。田文婷因打人有功被提前释放。仅过了六天,又因吸毒被送“戒毒中心”,看来真是“报应迅速”啊。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在何湾劳教所,好人被变坏,坏人被变得更坏。这就是整个何湾劳教所的“工作成效”。

如果说何湾劳教所是整个中国劳教所的一个缩影的话,那么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整个中国劳教制度与实践是彻底失败的,“劳动教养”只不过是一句好听的谎言罢了。

十七、何湾劳教所的恶警恶行

1、何湾劳教所的所部恶警

一般情况下,劳教所除了第一把手之外,会有一个副所长主管“法轮功工作”,这么多年来,法轮功学员直接揭露的何湾劳教所的所长是“梅某”,经查,“梅启云”曾任“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于2010年8月20日被任命为“武汉市柏泉劳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副处级)”。

何湾劳教所有二个科长被指参与迫害法轮功:

何湾劳教所教育科科长胡××:四十多岁,满脸横肉,眼露绿光,一副杀气腾腾的虎狼象,因打人凶残,人称“一条狼”。胡××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分开关押,有的关到一大队,把法轮功学员王浩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再派二名犯人二十四小时包夹,不准炼功、不准背法轮功经文,否则拳打脚踢;不给有盐的饭,只要人不饿死就行;再派一名恶警专门变着法子迫害王浩,找一些法轮功的“犹大”来洗脑,不停的灌输歪理邪说,进行精神摧残。还从武汉市“法制教育中心”请一群“法律人士”来讲课,曲解法律,把人的思维搞混乱。

劳教所“610”李科长,被指与所长梅某一起谋筹在一大队办全封闭的“转化”班,迫害法轮功。

2、何湾劳教所二大队恶警

何湾劳教所二大队专门关押迫害男法轮功学员,后期,为迫害新来的法轮功学员,二大队采取了新手段。专门腾出了一间房子,新学员被抓来就关在里面,配上八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与其他人完全隔离,不参加集体排队吃饭,洗澡、上厕所等等完全与其他人错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主要有队长雷昌文、和明建华等。

韩毓龙:2002年调任二大队大队长,为了整法轮功学员,把他们家人送去的衣物都压下来,不给学员,让他们冻着。他说:为了转化,只要不打,不管用什么方式都是合法的。据说由于迫害“有功”,后来升官发财当派出所所长去了。

陈宏新:二大队教导员,根据中共行政制度,教导员相当于仅次于大队长的第二把手。他也被指为二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恶警之一。他与明建华一起,剥夺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内的一切人身自由,每名学员均被指定犯人看管监视,不许随便行动,做事上厕所均要打报告,并强迫学员每天打扫卫生、给犯人洗衣服,从事体力劳动,还经常加班加点干活。朱汉龙经常被禁止大小便,有一次实在弊不住尿在被子上,便遭犯人游中波和刘军的毒打。

雷昌文:二大队副大队长,人称“笑面虎”,死心塌地的迫害法轮功,二大队的迫害行动多由其在背后决策。表面还要装出一副伪善的样子。比如:他纵容劳教犯打了人或着恶警打了人之后,还要假惺惺的问一下受伤了没有?被指组织攻坚小组,策划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方法,以期将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在韩毓龙调走后,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他和小队长明建华,此二人从1999年7月21日以来没有停止过迫害。雷昌文,明建华是打人和用酷刑折磨大法学员的惯犯。至今未见雷昌文有悔改之意,其恶行详见本文和明慧网。

陈勇:二大队副大队长,策划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方法,以期将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手段方式前面已述。

明建华:分队长,从1999年7月21日以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与雷昌文“齐名”,其恶行详见本文和明慧网。

张义:狱警,分队长,在二大队折磨法轮功学员是出名的,被指为在使用酷刑方面最“突出”的警察之一。他指使劳教犯人,强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单独隔离法轮功学员,将法轮功学员带到民管会(单间房)罚站或长时间罚蹲,暗地里整人,没有人知道、看到。要犯人威逼、恐吓欺骗、诱骗法轮功学员。还对法轮功学员说:如果你们不转化,就把你们送到沙洋劳教所。其使用酷刑情况在本文中已有详述。

高君安:被指为在使用酷刑方面最“突出”的警察之一,其使用酷刑情况在本文中已有详述。他曾经在法轮功学员面前公开说过:对付法轮功,我们有的是套路。你们不是说我们虐待法轮功学员吗?新来的学员,我们把他隔离起来,对他很好,不打不骂,他又不晓得这里的情况,我们就问他:我们对你是不是明慧网报道的哪样?他说不是呀,他不就糊涂了嘛!我们就容易“转化”他了。实在“转化”不了的,就把他单独关起来,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别人不知道。

李靖:男,原何湾劳教所二大队分队长,野蛮灌食的“杀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非常残忍,特别是他的野蛮灌食至为突出,其恶行详见本文和明慧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之一——野蛮灌食》(2003年11月19日)。李靖还是上和工艺礼品厂的法人代表。手机:13007114579。上和工艺礼品厂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扬汊湖工业园特1号,邮编:430023。

刘彤钰:分队长,七十年代出生的,主管所谓的“转化班”,不让法轮功学员坐板凳,限制睡觉时间,用这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背地里指使刑事劳教学员(监控员)体罚法轮功学员。后因父母、本人均看病,受到队里贬用。据说父母都得的是癌症。

张蕾:法轮功学员张洪伟拒绝打扫卫生,张蕾挑拨犯人李卫殴打,并企图借机给张加期。

韩政:专管法轮功的警察,唆使、纵容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闵长春等。

二大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还有周厚顺(副队长)、陈更(副队长)、吴强、张浩、李劲松等。

3、何湾劳教所七大队恶警

左燕杰:七大队大队长,警号4204318,指使劳教犯人员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汪俊、张伟杰等。

张培雄:警号4204217,在主使犯人毒打了张伟杰之后,竟在大会上公开纵容犯人打法轮功学员说:“打得好”。

雷迪:警号4204321,管教干事雷通,参与毒打了张伟杰等法轮功学员的阴谋。

张队长:此人扬言上过一次明慧网(曝光其恶行),不怕上第二次,后从七队调到一队任队长。

4、何湾劳教所六大队恶警

何湾劳教所六大队专门关押迫害女法轮功学员,迫害最“出名”的是刘辉等警察。

刘辉:女,原6大队干事,因迫害法轮功,几年来官职直线上升,由干事升到副大队长,再任大队长。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十分卖力,深得上头欢心。她熟读《转法轮》,虚假伪善,巧舌如簧,很容易迷惑善良诚实的法轮功学员,将他们一步步引入陷阱。升大队长后躲到幕后進行指挥。据说,2003-2003年因迫害法轮功“得力”,升迁至武汉市“610”办公室(可能是兼职)。其人十分邪恶伪善,法轮功学员多人曾对其良言相劝,但她仍一意孤行,坚持与邪恶为伍,继续有多名从何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仍受其迫害。

胡方:被指为六大队迫害法轮功的“积极份子”,强制法轮功学员做高强度奴工活,施用酷刑。给叶小芬加大奴工定额,不完成不准睡觉,有时通宵不准睡觉,把叶小芬迫害的全身浮肿。2008年1月14日下大雪,叶小芬因眼睛不好做不了手套,劳教犯人不准她上厕所,对她大打出手,她喊“打人了”,胡芳用双手使劲卡住了她的喉咙,不准她喊,并叫人用铐子把她铐上。她说要上厕所,胡芳大叫“你来不及了?!尿到裤子里没有?!”然后竟当场拉下她的裤子。在八大队和六大队合并后,胡方、吴丽珍充当了当年刘晖、黄虹扮演的角色,比他们更有“经验”了,软硬兼施,各种卑鄙的手段都用了。

六大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还有伊能先(教导员,专管迫害法轮功工作,并争抢“转化”功劳)、姚爱君(副大队长)、侯琼(干事)、姚爱君、郑春梅、陈曦、刘艳、吴丽珍、王琼等。

5、何湾劳教所八大队恶警

黄虹:女队迫害法轮功最出名的女警之一,也参与迫害时间最长的女警之一。女,1972年出生,湖北孝感人,已婚,有一儿子,家住武汉市将军花园;毕业于湖北大学,好象是思想政治系之类毕业,分配时被何湾劳教所选中。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积极参与,不遗余力,长期主编诽谤大法的材料,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提升为大队长。其人年龄不大,却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经常说话不能自圆其说,在何湾劳教所被“转化”的学员都要听她上所谓的课,晚上有时还要听她讲话。其人经常攻击法轮功、法轮功师父和明慧网,后来她嘴巴都长泡了,她说按你们说这是消业,其实是溃疡(或许是“遭恶报”,让其醒悟?)。其人道德水平又差,她还说明慧网上说她是恶警,有法轮功学员给她讲真相,她也不听。

陈丽霞:八大队教导员,被称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工作能手”。报道称她为了做好“转化”工作,放下自己一切私事,父亲病逝前后都没有回过家。自称从99年12月开始从事“转化”工作,先后使近50名法轮功学员“转化”。

八大队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谢慧君、肖平、彭超英、王华等。

6、其他参与迫害者

一大队的恶警付峥嵘、余昌庆、林正龙等曾指使犯人打碎法轮功学员的眼镜,又予以否认。付峥嵘有一次在大会上污蔑法轮功之后,大病不断,后来再不敢随便在大会上讲法轮功如何如何了。后来因有法轮功学员成功从劳教所走脱,付峥嵘、余昌庆、林正龙均受到处分而被调往其它大队。

付医生,男,40多岁,高1.74左右,中等偏胖,此人带着老婆、孩子在何湾劳教所的院子里居住,何湾劳教所很大,每个大队都分别有铁门自成一个队,医务室的黄医生每天只白天上班,下班后或节假日每个队有劳教人员生病或不舒服都由此人看,此人自称是正规医学院毕业。却被关押人员称为“兽医”和恶医,他的医药费贵得离奇,但因只有此人一人看病,许多劳教人员有病也忍着,不敢声张。以免狱警把他召来。明慧网曾报道过此人,他自己也知道。他说法轮功学员把他当“警察”报道,但却无法否认他受胁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十八、对何湾劳教所十一年“转化”迫害的总评

何湾劳教所十一年来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运动,可以用一句话来评价:有百害而无一利。

它使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甚至致死,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还毁掉了很多人的修炼机缘。

它使整个劳教所的警察的思想、道德全面败坏,使整个劳教所沦为社会最腐败的渣滓。

它使千万名急需灵魂净化、道德提升的劳教人员,变得更加败坏,甚至彻底毁掉了他们的前程。

它使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精神上的痛苦无法估量。

它间接给社会造成的精神污染更是难以估量……

那么,为什么这一切得以发生呢?

在中共“610”的操控下,何湾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使用了各种各样的酷刑虐待,如罚站、长时间不让睡眠、奴役劳工、野蛮灌食、关小号隔离、吊铐、毒打等,招术繁多、阴毒无比,使数以千百计的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其迫害罪行,其对肉体与精神的绞杀,决不亚于当年纳粹的暴行。

那么,在昭昭皇天之下,在文明世界之中,为什么如此邪恶的暴行还得以发生、持续甚至不断升级呢?

这是因为,何湾劳教所是中共的一个邪恶细胞,具有中共所有反宇宙、反自然、反人性的邪恶基因,数十年来,它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整人机制,这套邪恶的迫害机制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充份运作起来,表现的淋漓尽致,犯下了无数罪行。

本文通过众多亲历迫害者的披露材料,揭露和剖析了何湾劳教所的迫害机制,把中共操控下的劳教恶警们的罪恶动机、邪恶本性、阴毒招术、虐待酷刑一一予以揭露,期望世人能据此而认清邪恶的真面目,也期望行恶者能自观自省,摆脱自身的邪性,用正常的人性主导自己的行为,停止犯罪和自毁,选择自省与新生。

呼吁:

请全国同胞共同抵制,废除害人的劳教制度!

请全世界一起发声,废除罪恶的劳教制度!

附:何湾劳教所相关的联系方式: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电话:027─85630995、85601054
邮寄:湖北省武汉市何湾劳动教养管理所  邮政号:430015
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电话:027—85601024 027  65681682
何湾劳教所六大队的电话:027-85601054、85878758转2071、2072,举报电话:85601054,投诉电话:85878807-2060,2157。
何湾劳教所七大队电话:027-85879322
何湾劳教所八大队的电话:85601044
何湾戒毒所六大队的电话:65681593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27—87367556、87824897、87823359
武汉市公安系统电话:
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施德胜:13997596888
办公室主任王建平:1350861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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