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诸城刘洪花遭迫害离世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诸城市法轮功学员刘洪花,屡次遭受当地国保及单位中共干部迫害,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去世。

刘洪花生前照片
刘洪花生前照片

山东诸城法轮功学员刘洪花女士,早在九四年参加了李洪志师父济南传功讲法面授班,回来后一心一意按大法修炼“真善忍”,身心得到净化。原本由于丈夫的过早去世、身心疲惫的她,成为一个身心健康快乐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诸城电力局和诸城外贸干部在中共指挥下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九九年迫害开始后电力局只发给刘洪花二百元生活费。二零零零年在局长万胜长的唆使下,刘洪花被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并派人长期监视;甚至同时停止了她孩子们的工作及职工福利,妄想以经济制约,打垮她的精神,迫使她放弃修炼法轮功。

大法在她的心里扎下了根,她心里十分清楚是大法给了她新生。即使邪恶迫害她的这十二年里,她也从没有忘记自己是法轮功学员,是有责任帮助世人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一有机会就会向人们讲解法轮功修炼的宗旨是“真善忍”,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为此当地有关部门及其单位对她的迫害从来没有放松。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五点半左右,以国保恶警崔波为首的四个恶警闯入刘洪花家,進门就将她的儿子张新明摁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砸坏许多东西。两个孩子看到奶奶被恶人绑架吓的大哭,恶徒们毫无顾忌,不仅拖着刘洪花走,还连同她儿子一块绑架。

在长达十二年的迫害下,精神的摧残、生活的拮据及儿孙的被压制,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在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饱经中共迫害的刘洪花含冤离世。

迫害刘洪花的责任人:

温志莲、惠建华、宋瑞亮、李宏德、曹金辉、朱鹏德、万胜长、崔波等;

责任单位:

中共诸城邪党政法委、“610”、诸城公安局及其过国保大队、山东诸城电力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