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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王玉梅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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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王玉梅是山东威海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她四次进京反映法轮功实情,回来均遭非法拘禁,其中一次被关精神病院长达两个月。为逼迫她放弃修炼,恶人挑拨她的丈夫与她离婚,并将她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王玉梅遭受酷刑折磨,九死一生。以下为王玉梅女士自述的受迫害经历。

我叫王玉梅,山东省威海市人。一九九六年春,我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功。刚刚学炼时,我的炼功动作不是很规范,有的动作还要边想边炼,可是七天后,我就感到一身的轻松。我很吃惊,这个功法这么神奇啊。此后,周围有不少人也觉得大法好,也陆陆续续走进了大法修炼之中,他们的身心变化都很大。当时,我们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中,人人都感到幸福、快乐无比。

依法上访 反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一时间黑浪滚滚。师父和大法无端地遭诬蔑、诽谤,很多学员被绑架、关押。我想,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这是最正的功法;很多人通过修炼法轮功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这是不争的事实。我应该把这个真实的情况向国家领导人反映一下,就这样,我先后去了北京四次。其间,我被非法拘留四次,被看守所关押两次,并被关押在精神病院长达两个月时间。

二零零零年十月,威海高区公安分局不法人员企图以莫须有的罪名诬定我三年劳教。家人得知消息后,碰巧遇到好心的朋友帮忙,才改为监外执行。可是,不法人员并不干休,他们经常骚扰我的亲人,弄得亲人不得安宁、劳神伤财。当时,我的孩子还很小,家人整天为我提心吊胆的。后来,不法人员又想找我的麻烦,他们认为不劳教我不行。就这样,我只好流落他乡。八个月后,我在外地又被绑架了。

我被劫持到威海看守所,高区“六一零”(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恶警王宏家不让家人与我见面,并从中挑拨丈夫与我离婚。一个月后,我被押送到了山东王村女子劳教所,劳教所拒收。王宏家扯下了平时伪善的面孔,气急败坏地发誓:一定要把我劳教。最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

非法劳教 几经生死

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劳教所位置
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劳教所位置

王村女子劳教所真是人间地狱。恶警们先把我关押在地下室、厕所、仓库等地方,进行所谓的“感化”劝说。我被关在厕所时,窗帘是成天拉上的,门窗紧闭,与外部隔绝。在头两个月,我一直被罚坐在一种特制的小圆硬木板凳上,整天保持一个姿势,并且不让睡觉。时间一长,臀部坐得皮肉出血。再后来,我根本坐不稳,全身无力象火烧一样的难受。最后,臀部都变成了老茧。但我拒绝放弃修炼大法。

随后两个月,恶警们先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达不到目的就改变了迫害手段——长时间罚站,就是逼我穿上一双很高的高跟鞋,不让靠墙、不让闭眼、不让动,成天保持一个姿势站着,时间一长,别提多难受了。

之后的四、五个月,恶警们又采取了更卑鄙下流的手段。他们把整个洗脑班的人(后来是全大队的人)挑选出一部份所谓的“骨干”人员,两人一组,两个小时一换班。我被关在厕所里,不让穿鞋,光着脚在限定的墙角地砖上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让动,不让闭眼、不让靠墙。恶人们经常突然间往我身上泼冷水,当时正值冬天,我全身总是湿漉漉的,地上都是水。其间有一个犯人良心发现,主动找恶警说自己没法坚持下去了。她说我遭那么大的罪,还在为别人考虑。她再没迫害过我。几个月后,我全身浮肿疼痛,脚跟象钻心地疼,视力下降,看人模糊,精神有些恍惚,也不知道是白天黑夜了。因为腿肿得太厉害,脚轻轻一动,脚弯处就出血水。我感到身心承受已经到了极限。

后来,恶警大队长李爱文赤膊上阵,亲自指挥手下人员整夜地折磨我。恶人们轮班睡觉,我被他们轮番围打。两个恶人扶着我,一个打手猛打,还用宽胶带封嘴;我在地下室里被拖上来拖下去的。最后,恶警们熬不下去了。我的颈椎由于长时间折磨,疼痛不已,抬头都很费力,导致后来回家好几年睡觉不能枕东西。这四、五个月后,我已被折磨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只有一点意识知道自己躺在地上。

有一天,应该是晚上,恶警李爱文,小队长李英、张永红、李倩、毕某等人穿上警服,闯进厕所把门关上,她们轮番推我、踢我,其中还有一人手中拿着纸和印泥。后来才知道,她们经常用这种方法趁人不注意,弄个手印,回去添内容,邀功请赏去了。

结束语

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国社会公民,没有做任何违反国家法令的事。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做好人,被恶党及帮凶迫害到几乎失去生命的程度,也把我的家庭迫害得夫离子散。人在做,天在看。谁正谁邪、谁好谁坏,相信善良的人们会有一个理性的辨别与分析。

在此,我正告那些还在继续执行迫害政策的人们,你们赶快清醒吧,做人应当有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为了自己、也为了你的家人,不要再协同恶党犯罪、充当它的陪葬品,给自己的未来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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