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襄阳市法官声称: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襄阳市法轮功学员赵国江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被警察绑架,目前面临非法庭审。襄阳市樊城法院的法官竟然声称: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许,在襄阳市长虹路民发商业广场肯德基附近,有几个小学生向法轮功学员赵国江出售报纸,赵国江就送给其中一个学生一张真相光盘。结果不明真相的学生向巡警告发,巡警将赵国江绑架至樊城人民路派出所,恶警又从赵国江的包里搜出一些真相光盘,并将赵国江转至樊城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在行政拘留期限快到时,于八月二十四日又将赵国江转到樊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近日,中共欲对赵国江进行非法庭审,加重对赵国江的迫害。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给赵国江传票,让赵国江请律师辩护。

赵国江亲属在请律师过程中,很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亲属:不是他们不愿意受理此案,而是常接上级电话口头通知(没有正式文件),不准律师受理法轮功案子。

亲属请到律师后,给襄阳市樊城法院冯法官打电话,询问为什么不让律师受理法轮功案件,冯法官矢口否认。当亲属告诉冯法官已经请到辩护律师时,冯法官说: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并说三天以内约见律师。

襄阳的父老乡亲们,大家看看,中共的公、检、法、司的官员们是如何执法犯法的!执法没有正式文件,判刑没有法律依据,行为前后矛盾,严重的践踏了法律。

大家想想,在中国的法律受到蹂躏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句空话,广大的中国人民如何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冯法官电话:0710-3801523(办)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