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优秀警察被非法判刑四年(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黑水县森林警察陆智勇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曾获得“最佳优秀警察”的称号。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骆智勇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中共操控的黑水县法庭非法判刑四年。陆智勇提出上诉,法院在没有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陆智勇和母亲以前的照片
陆智勇和母亲以前的照片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陆智勇到都江堰市看望母亲后,返回途中在新津县迎宾大道被尾随的黑水县警察拦路绑架,陆智勇当场被殴打致昏迷,两天后才苏醒。

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黑水县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陆智勇,来自北京和成都的两名律师为陆智勇从思想(信仰)无罪,言论自由、证据等方面做了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在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约一个月后,黑水县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证据的情况下,对陆智勇非法判刑四年。

陆智勇提出上诉。阿坝州法院又于五月二十日在黑水县法院对陆智勇的上诉案开庭,法庭上,同样有正义律师为陆智勇作了无罪辩护。在开庭后时过一个多月,中共操控的阿坝州及黑水县法院再次无视法律,同样在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多才多艺的陆智勇当过教师、药剂师、之后又考入西南民院政法系成为了一名森林警察。他的父亲曾任医院院长,母亲是一名医生,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从小体弱多病。97年考入民院的他开始修炼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从小落下的各种病消失,真正感受到健康、美好。他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上不仅兢兢业业,获“最佳优秀警察”称号。

陆智勇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一直反复遭受着惨烈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陆智勇的妻子饶琼被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也被再次非法劳教三年。陆智勇在新华劳教所受到药物和酷刑的摧残,水杯、饭里、强行输液时、强行灌食都被投入毒药。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新华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后才放回家。

目前,因陆智勇被长期非法关押,遭受各种迫害,健康状况极差,被监狱拒收。在这样的情况下,黑水县公安仍不放骆智勇回家,故陆智勇仍被非法关押在黑水县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