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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善良妇女李清被冤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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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善良的山东单县法轮功学员李清女士,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做好人,遭中共迫害,2010年1月12日被单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3月10日被送往山东女子监狱迫害。

李清,1970年出生,家住单县城关镇城区内,原县供销部门职工,失业后成了家庭主妇。李清为人诚恳,善良,待人接物处处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在矛盾面前宽容忍让,在利益面前不计个人得失,是人们公认的好人。李清珍视教人向善的法轮功,坚定不移地信仰着“真善忍”。

2009年8月20日,李清和其他三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单县政保大队和单县东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迫害。之后,李清家遭恶警洗劫,抢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

李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在单县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到了精神上的摧残和肉体上的折磨。有的长时间站立不让睡觉,坐老虎凳。后来,其他三位学员被放出,李清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警察不许家人探视,说什么菏泽市“610”(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和公安局把她视为了重点。李清在单县看守所遭受了半年多时间的迫害,又被送往济南女子监狱。

李清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做好人,曾多次遭到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2001年秋天,李清曾被浙江省乐清市法院枉判三年,在杭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这些年的经历给她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痛苦和打击。近十一年来,有多少像李清这样的好人遭受了邪恶的迫害,有多少幸福和睦的家庭在这场非人的迫害中分崩离析。

信仰“真善忍”合法,做好人没错。邪恶永远也战胜不了正义,相信不久的一天,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人人都在善恶必报面前去接受上天的判决。

相关人员电话:

单县政法委书记陈允全 “610”主任 王战蕴(女) 公安局长李光 手机15505300081
单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王彦贵 指导员刘建锋 警察齐敦州、包立虎、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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