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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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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

  • 天津武清黄花店乡派出所警察刘立军敲诈勒索大法弟子

  • 山东章丘劳教所八大队奴工、体罚迫害大法弟子

  • 广东湛江“法制学校”恶人恶行

  •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女子劳教所恶行

  •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恶人

  • 天津武清黄花店乡派出所警察刘立军敲诈勒索大法弟子

    2008年,黄花店乡崔营大法弟子陈国英,患肝坏死,住医院花了将近6万元,没治好,肝坏死到了晚期,输液都输不进去了,此时家里再也拿不出钱来,只好抬回家。亲戚、朋友、乡亲都认为她活不了几天。这时,她学了法轮大法,并坚持炼功,结果,病奇迹般的好了。陈国英激动万分,她到处告诉人法轮大法好,希望更多的人都能够在大法中受益。

    她到集市去讲真相,被黄花店派出所刘立军等发现,把她抓到派出所,敲诈勒索家属交5000块钱。家属说,看病借的钱还没还,借都没处借。刘立军一看实在诈不出来,最后让家属拿500块钱,直到天黑,才放人。

    黄花店派出所电话  (022)29481296


    山东章丘劳教所八大队奴工、体罚迫害大法弟子

    章丘劳教所七、八两个大队是非法关押山东男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之一。其中,八大队的大队长是孙丰俊,原来的教导员。自从他上任后,更使用奴工、体罚迫害大法弟子。

    孙丰俊上任后,原本超负荷的奴工迫害,又被延长1个多小时,由原来的5:30起床,到20:00-21:00收工,延长至22:00收工。即使这样,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还要承受迫害。

    战海岗(音)因声明不符合法轮功的言行作废,被罚面壁。在劳累了一天,别人都睡去后,战海岗还要面壁1-2小时。睡觉的时候,也不能上床,只能睡在地板上。今年冬天奇冷啊。

    蒙阴的大法弟子杨传保,沂水的大法弟子张秀强也在遭受同样的迫害,有一个多月了。还有一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背上都是恶警电棍电留下的黑点子。

    劳教所的伙食也非常差,烂白菜和冬瓜,要吃大半年,菜上面漂着虫子,碗底上是泥。咸菜臭不可闻,没有人吃,警察每月照样扣大法弟子每人5块钱,每人每月150元的伙食费。原本是打到每个人的饭卡上的,如果省吃俭用,每月可以省下3-5元,买一些生活必用品,牙膏、卫生纸之类的。现劳教所把钱通通拨到食堂,两个馒头一碗菜,吃不吃都扣钱,若家里不给寄钱,买生活必需品就是奢望。


    广东湛江“法制学校”恶人恶行

    广东湛江所谓的“法制学校”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这个所谓的“学校”的校长是黄健军、符少群,主任是揭丽华(女)。黄健军说:“我们这样对待你们是违法的。”当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问道:“你不怕告你吗?”黄健军接着说:“你们告不了我们的。我们有共产党撑腰,你们告不了的。”随后,黄健军还向法轮功学员“诉苦”说:共产党迫害你们法轮功学员,同时也迫害着他们这些学校里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但是他们为了铁饭碗,为了高工资不得不听邪党的号令。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女子劳教所恶行

    自2009年9月开始,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女子劳教所对保外就医的学员进行迫害,要挟家人让大法弟子写三书,寄诊断书,填写劳教所寄来的邪恶表格,不按他们的要求做,就再次绑架到劳教所迫害。他们对大法弟子采用的其他手段包括:

    一、对刚入所的学员采取脸靠墙站立,一站就是多少天,用污蔑大法的录像以及恶党歪理邪说洗脑,以炼功次数多少衡量加长刑期长短。

    二、对所有学员全封闭式管理,不许学员出去打饭,不许随便上厕所,更不许学员之间互相接触。24小时利用普教,剥夺学员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行动自由。

    三、对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持炼功的学员,进行各种刑罚,如:胶带粘嘴,电棍击打,把窗户打开把学员捆上连冻带打,有的学员被捆残了。对炼功的学员剥光衣服毒打,经常看到学员的衣服在楼道里堆一大堆;烈日暴晒、把学员晒晕过去。

    四、对维护自身权利的大法弟子,如不站队、不喊号、不穿劳改衣服的学员,队长、普教一起剥光她们的衣服殴打。还把学员弄到外面暴晒,让普教陪着,挑起普教对学员的仇恨。

    五、劳教所对大法弟子进行精神控制、人身自由控制、强制学员不许动、不许说话,一天24小时洗脑。

    以上是我经历的和同屋同修经历的,也有亲眼目睹的。这也许是开平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残酷手段的冰山一角,因我在那呆的时间短只知道这些。

    劳教所相关人员:王文平是五大队队长,王彦华是副队长专做“转化”十年了。还有严红丽、杨海凤、安学华、葛亚敏、和东红、谢爱茹、路舒燕。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恶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警员办案程序严重违法,没有搜查证、传唤证,先绑架后立案、私闯民宅、抢劫私人财物,侵犯公民的居住权和自由权。

    宜昌市夷陵区农村大法弟子向文兰(女)、刘成(男)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恶人非法劫持。两人家里的家用电脑、手机、存折等贵重物品遭洗劫,后被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向文兰被秘密非法判4年,刘成的情况不清楚。

    参与迫害的:陈国华(夷陵区国保大队队长),冯一线(夷陵区治安大队)、陈勇(夷陵区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张华(夷陵区610主任)、龚兵华(夷陵区政法委主任)宋建平(夷陵区法院院长)


    夷陵区法院院长宋建平

    夷陵区政法委书记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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