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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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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吉林省松原市四名法轮功学员杨伟华大夫、吴丹、刘国权、高勇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当局捏造所谓罪证,在秘密开庭后几日,实施非法判刑。现得知杨伟华医生被非法判刑八年,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松原市善友看守所。

这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份遭到中共警察的无端绑架。三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多,松原市国保大队、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与松原市宁江区工农派出所所长付平伙同其他恶警非法闯入位于宁江区四百货附近杨伟华大夫的私人诊所,非法抄家,劫掠私人财物(有电脑、打印机等物品,价值上千元)。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杨伟华大夫和妻子王大夫以及十三岁的女儿。

当时参与绑架的还有宁江区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头子孙丙仁。被同时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刘国权和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高勇。吉林省松原市国保大队、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与松原市宁江区石化派出所警察绑架吴丹。

松原市公安局将上述法轮功学员提起所谓“公诉”,案件提交到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后,按照法律程序四十五天内必须开庭审判。期间高勇的家人担心老人的安危,辗转找到法院打听消息,法院总是含糊其辞不明确告知开庭时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星期六(休息日)也就是案件提交到检察院的第四十五天,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在没有通知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判。据知情人士透露说:开庭当天,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只有吴丹不修炼的几个家人到场。所谓的审判也是走过程,草草收场,当日没有宣判结果。事隔多日,高勇的家人到法院打听高勇的状况才得知家人已被非法判重刑。目前已知杨伟华被非法判刑八年,吴丹、刘国权、高勇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四名法轮功学员不服枉判,杨伟华、吴丹、刘国权提出上诉,此案移交松原市中级法院。

杨伟华,四十三岁,中医大夫,毕业于长春中医学院,原居住在吉林省扶余县东九号村,开一家诊所。因坚定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精神信仰,曾经多次遭受绑架、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杨伟华大夫被迫离开原来居住地,到松原开一家私人诊所。

杨伟华这次被非法抓捕后,被迫害得异常严重,据悉曾受到酷刑逼供。他妻子与女儿在被非法拘押两天后才重获自由。杨伟华医生被迫害的经历曾在明慧网上报道过,详见:吉林杨伟华医生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相关责任人员电话: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工农派出所 0438--6336293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 (松原市长宁南街)(138001)
局长 :孙炳仁 局长室:0438-3122122
国保大队长 孙衡飞 13804389697
松原市六一零办公室: (松原市沿江东路189号)(138000)
副主任室: 2108140、 办公室(传真): 2115900
松原市政法委员会:(松原市沿江东路189号)(138000)
副书记室:2121462、2103240 办公室:2123240 执法监督科:2116691
松原市公安局: (松原市沿江西路579号)(138000)
总机: 2123183、2122393、2135388
松原市司法局:(松原市沿江西路829号)(138000)
局长室:2286968、2111211 副局长室:2136877、2107596、2125923
主任室:2107586 办公室:2137948 助理调研员室:2137548 主任室:2108469
办公室:(传真)2125925 宣传科:2104978 律师管理科:2113199
公证管理科:2101097 基层科:2107585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松原市临江路)(138001)
办公室:0438-2290296
值班室:0438-2290217
市区法庭:0438-3123844
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刑庭办公室电话: 李秀梅 0438-2290240
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此案主审:王彦军
松原市公安局长:孙德玉 手机:13943820116
松原李新江:13664465164
吉林省松原市善友看守所: (宁江区善友镇)(邮编 138015)
吉林省松原市善友看守所 艾所长 所长室:0438-3010001
吉林省松原市善友看守所 辛政委 政委室:0438-3010002
吉林省松原市善友看守所管教 王成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原市松江大街725号)(138000)
查号台:0438-2290114
值班室:0438-2290024
曲平 松原市公安局副局长(代管松江分局) 0438-2133853 13804381619
李云杉 松原市公安局控申处处长 13843866696
董广野 市局党委委员、宁江一分局局长 0438-3122122 13804381600
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两部投诉电话:0431-82098376(省厅督察处)、0431-82728845(省厅控申处)。
省厅 程凤林 控申处处长 0431-82098361 1390430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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