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丽新 |
我的母亲叫王丽新,她心地善良,待人热情,经常帮助别人,周围的人都很愿意和她交往。母亲是个苦命的人,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母亲的身体非常不好,家里有一个抽屉是专门给妈妈装药的,母亲说过在她正值青春年少时被诊断出败血病(白血病前期),医院大夫说她这种病无法治愈,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当时我姥姥看着年仅十八、九的母亲,面对不久就要面对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生悲剧,姥姥悲痛欲绝,但又无能为力。母亲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也没有什么效果,只能出院回家维持。但是在母亲的内心中总是隐隐约约感觉自己在等待什么,也许是这一念一直在支撑着母亲与病魔抗争。
后来母亲嫁给了父亲,因病痛缠身,她总没有开心的时候,一点小事不顺心就会大吵大闹。父亲则对母亲百依百顺,每月开资后买许多西药和补品。我家有一个远房亲戚常年供应中药给母亲。母亲因身体太弱,工作上三天两头请病假,单位领导也没办法,听母亲说那时真有活够的感觉,身心疲惫。
在一九九七年秋天,我家亲属向母亲介绍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很好,母亲看了《转法轮》后就开始认真的修炼,努力按“真善忍”做人,身体状态变的越来越好。过去母亲因看不到治愈的希望,对病魔的摧残日渐消极,认为活着就是遭罪。修炼法轮功后她身心健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母亲常说是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因为母亲身体越来越健康,家里充满了欢笑,我们全家人发自内心的感到法轮大法太神奇了,都鼓励母亲一定要好好修炼下去。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厄运就降临到了我家。中共江氏集团发动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面对铺天盖地的造谣和污蔑,母亲凭着做人的良知,两次进京上访,希望政府能倾听百姓的呼声,停止迫害。
二零零二年,郊区分局长青派出所十几个不法警察突然将我家包围,非法抄家。母亲走脱后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我家从此不得安宁。长青派出所的警察三天两头到我家恐吓、骚扰,我家赖以生存的小卖店被迫关门了。父亲又急又气,无处说理,又非常担心母亲的安全,从此父亲一病不起。在极度恐惧中,老实巴交的父亲精神受到刺激,特别害怕听到敲门声、电话声、警车声。六个半月后,父亲怀着对恶警的气愤和对亲人的挂念,含着眼泪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最惦念的亲人。从那以后母亲和我的日子更加艰难了,邪恶的迫害使我家支离破碎、家破人亡。
父亲的含冤离世曾使母亲悲痛欲绝,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但坚强的母亲并没有被厄运击倒。为了供我上学,母亲四处打工,做过很多职业:服装营业员、酒店服务员、乘务员、保洁工、油漆工她承受了很多生活中的压力与艰辛,非常不易,但母亲都能坦然面对。这一切都源于母亲修炼法轮功,母亲按“真、善、忍”的准则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以修炼人的大善大忍对待周围的一切。
母亲在做乘务员的一次工作中,按规定要求一位乘客买票,但对方不仅没有投币,反而辱骂母亲并对母亲拳打脚踢,母亲还被拽下很多的头发。此事被公交车上的录像拍的一清二楚。单位领导知道事情原委后让母亲住院,母亲没有去医院。交通广播电台记者来我家采访时问道:“听说你高姿态,不想讹对方,也不住院为什么?”母亲回答的很干脆:我有信仰,心中有“真善忍”。后来,打母亲的人受良心谴责到我家赔礼道歉,母亲对他们善心相劝,并以自身的经历对其讲述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还祝他们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们听后对母亲连声道谢。
这几年,也不知母亲睡过几次安稳觉,她是用那双满是伤痕的手赚来了辛苦钱、血汗钱。虽然我失去了父亲,但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觉我拥有了足够的爱,我为母亲感到骄傲和自豪。可是就是这样善良的母亲,却因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而无辜遭受迫害。在我接到母亲被绑架的消息后连夜坐火车赶回老家。回到家后得知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对我家进行了非法抄家。这是非法闯入民宅,当我去长青派出所找所长、办案人时,他们对我大喊大叫,找各种理由搪塞我、推诿我。他们还说:你妈妈犯法了,她散发传单要推翻共产党、是“妨碍法律实施罪”等。
为此我查阅了很多相关资料,也咨询了律师,我更加明白,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没有一条法律给法轮功定为X教。母亲信仰法轮功无罪,她传播法轮功资料都是在让人做好人,《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那些警察所声称的触犯了法律,都是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因为“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尤其是处理法轮功的案件是严重背离了宪法确立的信仰自由的原则。
目前在全世界,只有在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到迫害。我不能理解的是,难道中国大陆的信仰自由原则与其它宪政国家不同吗?到底谁的标准有问题呢?现在母亲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我和亲属们决定聘请正义律师为母亲作无罪辩护。
为了让和妈妈一样无辜的人们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早日回到自己的家,我不会停下揭露邪恶迫害、唤醒正义良知的脚步,我会坚持去有关部门要人,还我一个公道,还我母亲,还我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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