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莘县徐庄乡高振延被迫害的情况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山东莘县徐庄乡高前庄村民高振延,今年44岁,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常年吃药;修炼法轮大法后,病症全部消失,人也变得开朗乐观了。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后,徐庄乡派出所警察经常骚扰、抄家、绑架他的家人,高振延被迫流离失所,之后又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中遭受迫害

2007年10月10日,徐庄派出所警察在满建光、张子军、孙庆华的带领下,翻墙而入,强行跺开屋门,绑架了高振延,并对他大打出手,打的他口鼻出血。随后把他送往莘县看守所,在看守所给他戴上大镣,对他用死人床等各种酷刑折磨;在食物中加不明物强行灌食,不让他大小便,使他大小便失禁。恶警王保林用脚跺的高振延脚腿全肿,腰伤严重。

10月26日,高振延被送往山东男子第二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半。在劳教所,为了让高振延所谓的转化,以便拿到中共给的巨额转化奖金,从进劳教所后,就开始了对高振延的迫害:很多包夹人员在警察的指使下轮班迫害,每天长期坐小板凳,熬夜两个多月等。10月27日,恶警孙忠龙、曲敬祥对高振延拳打脚踢。

10月29日,恶警李公明把高振延吊铐在厕所里,让他在厕所中吃饭、小便。恶警宋男解开上衣冻他。参与的警察还有熊先勇、刘振松、孙忠龙。

11月5日,恶警李公明在办公室暴打高振延。

2008年1月12日和2月25日,宋男在办公室两次殴打高振延。

2008年2月至3月份,李公明、熊先勇、刘英华、孙忠龙、赵起东多次吊铐、殴打高振延。参与打骂的还有李晓东,杨真芳、那景学、李培洪、臧希勇、邱梓子、谭树玉、史达红、姜国成、黄伟、黄龙山、曹仁。

高振延在劳教所放回家后,身体被迫害的难以干活,脚腿经常虚肿。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