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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捏造罪名诬陷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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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六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以周检公刑诉(2008)36号起诉书诬陷马曙光、谷拥军、沈广禄犯“抢劫罪”,这种子虚乌有的捏造,竟然出现在所谓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

其实这也不奇怪,栽赃陷害一向是中共邪党的拿手好戏。在2007年5月份,周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董常亮在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时,就曾经对几十名老百姓狂妄的宣称:“有本事就去告,找律师也行,到那里你也告不赢。中央周永康有指示,对法轮功人员不用讲任何法律,用什么手段都行。”

周村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各乡镇派出所恶警在绑架大法弟子时,不开警车,不穿警服穿便衣,汽车上都带有棍棒,半夜三更架梯子,跳墙头。活脱脱的一副土匪流氓的嘴脸,他们在用自己的行为在证实共产党的所谓法律那不过是废纸一张。

周村区公安局甚至有人公开说,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说你犯法你就犯法。我就是法律。淄博市周村区法院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马曙光、谷拥军、沈广禄犯抢劫罪。这是让周村区的父老乡亲再一次看清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三退大潮中来。现在周村区加入到退党,退团,退队的人数每天都在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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