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桩离婚案看善恶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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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小丽(化名)是我的一个亲戚。十年前她身患重病,经两个市级大医院治疗都无效。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引导她修炼法轮大法。一周后她奇迹般的康复了!她的家人及全村人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有不少人纷纷到她家听师父的讲法并学功。

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恶党铺天盖地地迫害大法弟子,污蔑我们师父和大法。小丽被恶党定为她们村的重点,被非法抓捕、关押并罚款,甚至抄家。家人担惊受怕,其他人也不敢再修大法了。她的丈夫从此仇视大法,对小丽无数次的进行谩骂和殴打。小丽总是慈悲讲真相,并自己外出打工养家糊口。丈夫整天喝酒,不务正业,谁劝都不听。

在二零零七年初,小丽的丈夫变本加厉,每天晚上小丽打工回来都遭受丈夫的毒打。上高中的儿子忍无可忍,强烈要求母亲离婚。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份小丽搬到同村娘家住,并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找到小丽丈夫了解情况,他口口声声说打他妻子就是因为她修炼法轮功,法院感到很为难。小丽以唠家常的形式向法院的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得法的经历及修炼的过程,得到他们的同情和理解。

二零零七年七月中旬,第一次开庭进行双方调解,除法庭的两名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外,其余都是亲属,共十五人,我也以亲属的身份进行旁听。在小丽陈述完离婚的理由后,她丈夫进行发言。从头至尾他强调的都是小丽如何修炼大法,发真相资料、劝三退等,说小丽是骨干分子,触犯国家法律等。并指着我说我曾经劝他退党,并以他的小名给他做了“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他已经在网上查出来了。(在他明白的时候,我确实劝他退出恶党,当时他也同意了。)审判长立即制止他,说他俩办离婚跟我没关系。

最后庭长实在不耐烦了,打断他的话说:“你不要再往下说了,怎么我认识的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呢!而且你妻子为这个家也辛辛苦苦的付出了很多。反而是你这个做丈夫的整天喝酒,什么也不干,还经常殴打妻子。这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庭长还从做人的道理等方面给他讲了很多。最后让双方上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明和证据,小丽上交了儿子愿和她在一起生活的字据。她丈夫却上交了一些大法的真相资料,并强调那是小丽修炼法轮功的罪证。庭长非常生气,把那些东西扔给他,说那不算什么证据。小丽的丈夫灰溜溜的捡起东西就走了。庭长在法庭上所表现出的正义感令我们非常感动。

小丽的丈夫曾多次扬言要把小丽和其他修炼大法的亲戚送进去(看守所),并几次向六一零举报。有一次(大概在零七年七月下旬)六一零开着警车来抓人,在村头向人们打听小丽住在哪里,并了解她的情况,说她丈夫举报她修炼大法。人们说小丽是全村的大好人,自己支撑这个家很不容易,她丈夫经常喝的神智不清,千万不要听他的。警察马上调车就回去了。村委会的人也保证:小丽和她的亲戚都不会有什么事,如果上面真来抓人,他们担着。我和另一名同修抱着慈悲救人的态度,曾经去他家劝告过他千万不要和大法作对,不要给自己造业。

第二次开庭我没有参加,据说他表现的很嚣张,坚决不同意离婚,而且没有悔改之意,甚至和审判长打起来了,并威胁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当地法院向县级法院报批这份离婚案。我们不敢抱有多大的希望,没想到在零七年九月中旬,判决书下来竟然同意判离。判决书上双方陈述理由写的清清楚楚,小丽的丈夫非常不甘心,用他的话说,法院怎么会偏向法轮功那边呢?

虽然小丽和她儿子分得一部份财产,但她只带了几件衣服和行李,其它什么也没要。带着儿子漂泊在外,从离婚到现在她的丈夫没有给过儿子提供一分钱的生活费。

善恶有报,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下旬,小丽的前夫在其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被人殴打,头部及内脏被打坏,在极度痛苦中煎熬。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小丽又回到他身边,精心护理直至两天后他死亡。小丽的行为再次得到全村人的好评。在处理事故中,当地派出所所长对小丽说:“他生前曾几次举报你和亲友修炼法轮功,让我们抓人,我都压下来了,因为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

现在小丽和她儿子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原本属于她的东西一件没少。

这件事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这其中涉及到很多人,大部份世人都已明白了真相,表现出很强的正义感。善待法轮大法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小丽前夫的惨死给人们留下了惨痛的教训。

世人啊,赶快觉醒!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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