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Banner
  •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网站地图  
  • 下载中心  
  •  
     
  • 济南中心医院:眼角膜没有一例是捐献的
  • 大庆市公安局预谋奥运会前绑架百名法轮功学员
  • 奥运临近 中共连下密文驱动迫害
  • 马三家动用死人床 迫害绝食的法轮功学员
  • 不堪恶党长期迫害 北京法轮功学员家属自杀
  • 身陷长林子劳教所的大法弟子集体要求无条件释放
  • 吉林监狱和吉林省女子监狱以抻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图)
  • 黑龙江学员吁国际组织抓紧调查残酷案情(图)
  • 山东省女子监狱仍非法关押近三百法轮功学员(图)
  • 北京女子监狱真的“人性化”吗
  • 近二十名大法弟子同时被湖北麻城“610”绑架
  • 中国高级冰球教练因修炼面临非法审判
  • 邓毓联含冤离世 白马垅劳教所难逃罪责(图)
  • 成都大法弟子范秀英被以“政治犯”判刑四年
  • 看护曹爱华遗体七个月 家人求告无门悲愤满腔
  •  

    首页 > 大陆消息 > 迫害详情


    寿光市邪党人员折磨法轮功女学员桑春莲(图)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山东省寿光市邪党人员绑架了二零零七年九月晚被恶警酷刑折磨并遭性虐待的后张村法轮功女学员桑春莲,在寿光市工业区派出所,寿光市“610” (现改名为“市委防邪办”)、寿光市公安局反X教大队恶警对她刑讯逼供、酷刑折磨。

    同日晚上十点,邪党人员绑架了大法弟子孙桂珍及其未修炼的丈夫、女婿,女婿于当晚十二点被放回,孙桂珍及丈夫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工业区派出所。

    四月二日晚上,寿光电视台播出了寿光市邪党市委书记刘中会在全市会议上强调迫害法轮功。刘中会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份刚上任时就公开强调打击法轮功,零七年十一份又亲自开会部署迫害法轮功,并在电视上公开叫嚣:要与法轮功打三年硬仗,随后寿光日报又刊登了此内容。



    大法学员桑春莲被警察烧伤后的照片

    寿光市后张村大法学员桑春莲于2007年9月24日晚被寿光市恶警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到寿光市公安局后,受到两个恶人残忍的流氓手段的迫害。其中一个穿警服的,年龄四、五十岁,逼迫桑春莲坐在地上,狠狠地往后拧她的双手;又用手抠着她的下颌使劲的向上掀。拧她的耳朵、双手左右开弓狠狠地打她的脸;还用穿皮鞋的脚往地上用力跺她的双腿、双脚。另一个穿便衣的更是用极其下流的手段对她施暴。此人30多岁,圆脸,大眼,留平头,用非常恶毒的话骂人、骂大法。他毫无人性的用打火机烧她的双臂和手,烧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大燎泡。一个打火机用完了,就又换了一个新的打火机,把火苗调到最大,专烧手指和肘关节等最怕疼的地方,直烧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恶人一边烧一边说:“我今晚非得扒你一层皮不可!”随后又流氓性大发作,把她的上衣撕了下来,又把她的裤子脱了下来,疯狂的叫着:“你们都出去,我要烧她的下身……”


    寿光市区号:0536
    寿光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国保科)值班电话:0536-5298766(专门负责抓捕绑架大法弟子)
    寿光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大队长:张少华 办公电话:0536-5298855
    住宅电话:0536-5227638 手机:13606364986
    寿光市公安局反邪教大队副大队长:夏文海 办公电话:0536-5298733
    住宅电话:0536-5298326 手机:13953695686
    寿光市“610”办公室(现改名为“市委防邪办”):办公电话:0536-5260610
    值班电话:0536-5221395
    寿光市“610”办公室(现改名为“市委防邪办”)主任:贾政红
    办公电话:0536-5112085 宿舍电话:0536-5296358 手机:13606461812
    寿光市“610”办公室(现改名为“市委防邪办”)副主任:朱寿松
    办公电话:0536-5221395 宿舍电话:0536-5269569 手机:13562620166
    寿光市公安局值班电话:0536-5221108
    寿光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 办公电话:0536-5298001 5209266
    住宅电话:0536-4261398
    手机:13963630388
    寿光市公安局政委:李洪涛 办公电话:0536-5298009 住宅电话:0536-5298396
    手机:13806465206
    寿光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光磊 办公电话:0536-5298008
    住宅电话:0536-5298777 手机:1390636677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5/27/97665.html)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8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