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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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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合隆镇大法弟子杨国英在集市上被合隆派出所的警察以“打听点儿事”为借口骗上警车。杨国英被拉到派出所,以恶人举报为名,对杨国英暴力殴打,逼着杨国英承认他们捏造的事实,见杨国英不顺从,便将杨国英送进东港拘留所。在拘留所,当地警察又去逼供,杨国英仍然不从,他们又将杨国英关进看守所。三月二十日,合隆派出所警察与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个矮胖和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人)合伙,将已经写好的“悔过书”拿来逼着杨国英签字,杨国英坚决不答应,矮个子的人就拿来一张白纸,拽过杨国英的手在上面按手印,并叫杨国英签名,杨国英问他们这纸是干什么用的,矮个子欺骗说:“什么用没有,你签个名,就证明你什么也没说,也没干。”杨国英根本不明白他们的伎俩,后来才知道就是这张空白纸将杨国英送进马三家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上午,龙王庙镇派出所所长周远伟带着一帮警察闯进东港市龙王庙镇五龙村七组大法弟子刘延花家。当时刘延花和丈夫都不在家,只有不修炼的儿子李忠海一人在家。周远伟等人不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证据和理由就开始疯狂的抄家。门板被踢碎了,粮袋子被捅漏了。周远伟穿着满是泥巴的鞋跳上炕,踩了一炕的泥巴。当李忠海质问周远伟等人不出示证件,没有证据和理由抄家执法犯法,警察穿鞋上炕不讲道德时,周远伟破口大骂,跳下地拽住李忠海就拳打脚踢,其他恶警也一窝蜂扑上来殴打李忠海,并将李忠海强行推上警车拉到当地派出所,下午又拉到新城子派出所殴打逼供。李忠海拒不接受强加的罪名,抗议恶警们的流氓非法行为,周远伟等人就将李忠海非法关进了拘留所,拘留半个月才放回,而且周远伟还威胁李忠海:“下次再敢说我,我就打断你的腿。”知情的百姓们说:“这哪是警察,简直就是土匪。”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张庆贵、郎庆晟,于春娥三名大法弟子在运送资料的途中被东港市公安局和大东公安分局恶警劫持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恶警对张庆贵、郎庆晟刑讯逼供,于春娥出现生命垂危而被送进医院,人快要死了才被放回家。张庆贵与郎庆晟在看守所被关了几个月后,秘密转押本溪劳教所。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与本溪劳教所勾结,将张庆贵、郎庆晟二十四小时封闭式严管、摧残。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警察轮班洗脑,坐板凳、上抻床,不让洗漱,不让去厕所,不给水喝,不给饭菜吃,粗粮也不让吃饱,并雇用社会的流氓痞子、娼妓来以各种卑鄙的手段摧残两人。在此期间,恶人王润龙多次去本溪劳教所勾结、逼供,企图拿到迫害其他大法弟子的证据,但每次都被大法弟子正念拒绝。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东港市公安局将张庆贵与郎庆晟秘密接回转押东港看守所,与东港市检察院、法院密谋重判两名大法弟子。王润龙终将张庆贵和郎庆晟移交给检察院迫害。家属得知后多次去检察院询问案子,主要办案人公诉科曲红玲欺骗大法弟子家属:此案暂时不能受理,工作太忙,要过一个月再说。结果是没过两天曲红玲就将案子移交给法院。家属得知消息,赶到法院,办案人以种种借口搪塞家属。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属得到开庭的消息,赶到法院后,办案人否认有此事,告诉家属不开庭,家属信以为真。等家属刚一离开,他们就宣布“开庭”。在没有任何人旁听与辩护的情况下,只向两个大法弟子本人宣判结果,两个大法弟子被判刑六年。前后过程不过半个小时。他们自己叫“密判”。

大法弟子张庆贵与郎庆晟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案主办人田旭焱。家属向她提出要出庭辩护。元月三十日,田旭焱打电话给郎庆晟的妻子马某,要看她的辩护词,马某拒绝。马某提出要见当事人郎庆晟,否则无法确定辩护词。田旭焱拒绝,说,只有律师可以见当事人。马某抗议:我做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见当事人,不弄清事实我又如何辩护。田旭焱再次拒绝,并让马某转告张庆贵的家属,说张庆贵的辩护人是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做辩护人。马回答:“她是张庆贵及家属委托的辩护人,法律生效的,为什么不让辩护?”田回答说:“这是规定。”可是,我们翻遍所有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法轮功学员不能当辩护人”这一规定。田还叫马某不要与张庆贵的辩护人见面,不要相互接触,否则会影响到这个案子的结果。

二月二十一日早晨,田旭焱在电话中叫马某在上午十点赶到东港看守所门口等她。马提出她人在凤城市,十点去不了东港。过了一会儿,田又电话找马,说她忘了今日是元宵节,时间改到二十五日上午八点半,地点不变。马问田:“到东港看守所怎么开庭?”田在电话压低声音说:“这个案子不开庭。”没等马再问,电话关掉了。二十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马准时到达东港看守所门口,等候多时不见人影,便打电话询问,田旭焱回答,她在开会,什么时候来确定不下来。下午一点多钟,马又电话询问,田回答:“明天上午还是下午定不下来,如果去,提前一个小时告诉你。”马问:“到底开不开庭?”田不耐烦的回答:“不是告诉你了,这个案子不开庭了吗?”说完,电话关掉了。马只好返回农村老家。事隔几个小时后,田旭焱又打来电话,告诉马时间还定在明天早晨,叫马在看守所门口等候。马当时想,“这简直就是在玩游戏。”但因马家里有事,来不及想太多,只能告诉田:“我家里有事,明天来不了。”

二月二十九日,田旭焱安排了另一个人给马打电话,告诉马后天(即三月三日)在东港开庭,并提出坚持要看马的辩护词,马坚持要见当事人,此人拒绝了马的要求。三月二日,此人又来电话,叫马立刻去丹东中级法院。马问什么事,此人不答并挂断电话。马打电话追问,并且声明对方不说出理由她就不去。他们只好讲出了他们的阴谋:中级法院已将郎庆晟、张庆贵一案秘密判决,打电话来是叫马去拿“判决书”,让马去签字。马严厉拒绝。当日下午一点多钟办案人田旭焱又出现了,电话里催马快去拿“判决书”,并且告诉马,他们“密判”结果是维持原判。马在电话中严正拒绝,并正告他们:“我们决不接受你们的非法判决,你们偷鸡摸狗见不得人,是在执法犯法,郎庆晟没有罪,我要替我丈夫申诉。”田旭焱在电话中立即威胁马:“你如果不领‘判决书’,不签字,你丈夫肯定遭罪比别人多。而且你要申诉,我也不配合你,有事别来找我。”田还说:“如果你也炼了法轮功,那说什么都不用讲了,这个案子就结了。”言外之意,对法轮功没有法律可言,更谈不上法律程序了。三月十日,丹东中级法院通知家属去见当事人,母子俩来到东港看守所,田旭焱再一次威胁她们母子。孩子急于见父亲,更加担心若不顺从他们,害怕亲人会遭受更加残酷的折磨,只好含着眼泪在“判决书”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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